
尖沙咀活化海濱項目涉嫌違規操作,雖然城規會在收到九成半反對意見下「有條件通過亅,但規劃署官員公開與康文署劃清界線,表明城規會只是按照土地用途審批,管理模式是否合理不在考慮因素之列,意味項目發展有很大變數:康文署何時公開協議條款,民政事務局如何把項目呈交立法會諮詢,地政總署能否與新世界集團談妥補地價金額,以至康文署最終會否與新世界簽約或重新公開招標,一切可能性均不能抹殺。
過去康文署一直很低調,從未公佈項目細節,直至這幾天被傳媒追訪,才透露了一項重要事實:這個以「翻新星光大道」為名,實質是壟斷尖沙咀黃金海濱地段的項目,原來並非一般外判合同,而是「公私營合作亅項目(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
「公私營合作亅是敏感議題,因為多年來有不少失敗例子,不僅令公眾利益受損,更影響政府聲譽,往往令主事官員騎虎難下。
公私合作 屢見敗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