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商

誰控制了香港?──《Land and the Ruling Class in Hong Kong》書本撮要和簡評 (下)

地產商除了把持土地供應外,還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施展權力,包括電力、煤氣、公共巴士、超級市場等。

電力市場:由利潤管制變成利潤保障

經常聽到電力市場受著「利潤管制協議」規管。原先這是一個保障經營商和消費者的協議,「確保電力公司以合理價格為公眾提供可靠及有效的服務,同時公司的股東亦能獲取合理的投資回報」(維基百科 2010)。

簡單來說,現時兩間電力公司每年可以獲得淨固定資產9.99%的准許回報。准許利潤與實質利潤的差額,如實質利潤多於准許利潤,撥入發展基金,反之,就由發展基金,撥入日常損益帳中。由於電費水平,與固定資產淨值掛鈎,加上多出的利潤不留在公司資產,所以電力公司沒有誘因減低成本和電費。消費者就要忍受高電費。
(利潤管制協議的演變和其他後果可以參考維基百科。)

作者指出,在加拿大安大略省,電力傳輸受政府管制,但售電部份就是開放競爭。因此,她建議政府興建共用傳輸系統,令到能源公司在輸送能源這步驟面對競爭,減少壟斷。

煤氣公司:天時地利人和的得益者

香港之死局

又到七.一!

自O三年起,七月一日已不再是慶祝脫離英國殖民統治的一天,而是大眾上街向政府喝倒采的「仲夏祭」。可以預期,今年遊行人數定是曾蔭權上台以來最多,罵其「不該」(「不該」的國語跟粵語粗話「仆街」相近)之聲此起彼落。如今民怨再起,曾蔭權逐漸步上董建華灰頭土臉的下場,一些老問題亦重新浮現,彷彿在說特區成立十二年來,繞了一圈,卻原地踏步,教人沮喪。

回想六年前,香港飽受廿三條的威脅和通縮的逼迫,一天比一天惡劣,催使數十萬人奮起自救,走上街頭。自此以後,董建華淪為跛腳鴨。面對這個爛攤子,北京嘗試補救,一度予人「中興」的希望。只可惜,其努力漸成白費,死結沒有解開,香港又一次走進死胡同。

特區十年史 - 1.13 逆水行舟 (連載中)

第一章 山雨欲來風滿樓
1.13 逆水行舟

隨著中國經濟抬頭,不單止香港,連帶附近的地區,無一不受這個「黑洞」影響。為此台灣厲行「戒急用忍」和拖延「大三通」,人為地跟市場力量對抗,以免資金和工廠大量「西進」後,把經濟掏空,失去跟中國周旋的本錢。新加坡資政李光耀更直言中國搶走東盟(東南亞)的外資,因此部份經濟領域需要放棄與中國競爭。奈何趕著搭上中國順風車的新加坡,卻在蘇州工業園栽了跟頭,被地方官員戲弄。相比之下,香港得天獨厚,對經濟融合可以少點政治顧忌,背後也有中央撐腰和溺愛,只是董建華治下的香港仍是扶不起的阿斗,今非昔比。

特區十年史 - 1.10 托市 (連載中)

第一章 山雨欲來風滿樓
1.10 托市

泡沫時期,各階層莫不痛斥樓價暴漲的禍害。可是到了泡沫戳破後,人們反過來力陳樓價一沉不起的弊端。公眾由反對救助因炒樓而賠錢、「咎由自取」的投機者(香港沒有資產增值稅,炒樓利潤不用繳稅,除非靠空殼公司炒樓),逐步改為理解到樓市崩潰後,牽一髮而動全身,影響不少賴之為生的行業,包括工程、測量、裝修甚至律師等,無不受到拖累。樓價暴挫也帶來銀行壞帳的風險,因為房地產的價錢比借出的數目還要低,即使出售沒收回來的單位,也收不回借出去的貸款(詳見外篇四)。這類物業的業主則淪為「負資產」階層,終日誠惶誠恐地擔心一旦給辭退或大幅減薪的話,便無力償還按揭貸款,破產收場,畢生積蓄付諸一炬。說到底,地產是香港經濟重要支柱(幾乎所有的香港大商賈莫不沾手地產),打擊過高的樓價而導致樓市崩潰,等於西方諺語說的把嬰孩和洗澡髒水一同倒掉,其實是同時損害整體經濟,甚至影響政府稅源。

特區十年史 - 外篇三 八萬五的由來與後果 (連載中)

第一章 山雨欲來風滿樓
外篇三 八萬五的由來與後果

短短六、七年時間,樓市驟升暴跌,特區政府被弄得人仰馬翻。先是九七年的「八萬五」建屋宏圖,O二年卻換來鐘擺的另一極端,改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孫明揚提出的「孫九招」,幾乎完全停止土地供應。這兩個南轅北轍的政策,相距不過數年,在在說明市場變幻莫測,實非一個政府能準確預測得到。

特區十年史 - 1.5 八萬五災難 (連載中)

第一章 山雨欲來風滿樓
1.5 八萬五災難

金融風暴過後,董建華政府即時面對一連串經濟難題--如何振興經濟?怎樣解決守住聯繫匯率的代價(詳見第二章)?樓價已跌了一半,建屋大計還繼續嗎?

特區十年史 - 外篇一 醉生夢死的年頭 (連載中)

第一章 山雨欲來風滿樓
外篇一 醉生夢死的年頭

金融風暴前的炒風,大約是香港主權移交前九個月(九六年秋季)開始的。其時樓價已在不斷攀升,但升幅仍「勉強可以接受」,只是重回數年前的頂峰而已。可是九月開賣的兩個新樓盤──荃灣「愉景新城」和北角「港運城」,反應熱烈,被地產界美譽為「雙城記」。自此炒風從豪宅蔓延到中小型的普通單位,樓價如火箭般飆升,大大影響尋常家庭的置業計劃。

不過炒賣一個單位,動輒需要兩、三百萬港元,所需資本不菲。於是投機者想出不少方法鑽空子,以減輕成本,其中一種叫炒賣「摩貨」。一般而言,單位交易需時至少一、兩個月(實際時間由買賣雙方確定),買家先付樓價的一成作按金,等到一、兩個月後賣家搬走了,才簽訂正式買賣合約,繳付餘下的九成餘額。於是一些資本不足的炒家,趁這一、兩個月左右的空檔炒賣,只付一成的按金,然後旋即在這段空檔內把單位轉售圖利。這種做法有點像投機市場裡的槓桿式買賣(炒賣「孖展」margin buying),所需資金大大降低,只需一成的訂金(二、三十萬),而這些瞬間轉售的單位就叫做「摩貨」。不過箇中風險不小,因為炒賣「摩貨」的條件不僅是樓價攀升,而且要升得夠快夠多,足以支付律師費、印花稅等開支。此外,樓市交投也要暢旺,好把「摩貨」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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