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恐怖

馮炳德「襲警罪」上訴駁回 即時入獄

昨日傳來壞消息,近月盡心盡力協助大角嘴居民維權的馮炳德,就零八年一月十三日爭普選遊行時發生的「襲警案」上訴失敗,被高等法院判即時監禁至完成餘下約七周的刑期。

馮炳德這件疑點重重的襲警案,可謂一波三折。零八年初發生的事,排期到零八年聖誕前才審,法官林鉅溥判馮炳德入獄十五周,林的判詞中包含大量抵譭政治異見者的判斷,令人咋舌。到零九年初,馮炳德成功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早前上訴庭開審,辯護律師指出了林官判辭中有多項錯誤﹝根據上訴判決書,包括:裁判法官錯誤地全盤否定兩位辯方證人的口供、裁判法官沒有充分解釋控方證人供詞上相互重大矛盾及不合理的地方、裁判法官沒有合理地處理控方第二證人證供上的漏洞、裁判法官錯誤地拒納辯方的抗辯等等﹞,很多朋友都以為馮炳德這次終於能脫罪。沒想到,就在耶誕節前兩日﹝去年宣判則在十二月廿四日﹞,馮炳德又要坐牢,在監獄中過節。

馮炳德被屈:法官敵視關心社會人士的判詞

對示威遊行人士咁偏激地憎恨的法官判詞,
真係連專業律師都聽到口啞啞,
直稱天下第一人
馮炳德被人屈, 不單只屈到他入獄十五個星期,
仲要罰八千元俾個插水的差佬!
無端端毫無證據,法官竟然話馮生憎恨警察,喜歡襲擊警察!

正式係:
政治檢控乞人憎
警察法庭一家親
插水獎金八千蚊
警察個個都跌親
(鄧公小樺之審後詩文)

影像串流: 

迎向靈光消逝的年代--五個情與景

文﹕李維怡(紀錄片工作者、文字工作者)

這陣子朋友做了一道算術題,屈指一算,從2006年底到今日,因請願遊行而被拘捕的人數,竟達七十多人,可謂破盡以往的紀錄。被捕人士的身份可謂包羅萬有:工人、公屋居民、文職人員、基層運動組織者、社工、大學老師、中學老師、文化藝術工作者、中學生、大學生、議員……當中,還包括了因旁觀而無端被警察拘捕的市民,以及民間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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