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穎妍女士又出一篇奇文(〈如果有天,警察消失了……〉,見《明報》2014年7月2日)),聲稱「反對派成功將警隊形象毁滅」!我批評屈女士的文章已不只一次,本來不想再而三,可是,她這篇實在太過份,我忍不住又要出聲了。
我假定屈女士不是故意說歪理,也不相信那是愚蠢之過,因此,我將她這篇文章的問題定性為「不用腦」。先看她文章開首的幾句:
『那天,看到立法會門外有示威者身上貼着「我不是警察」標籤,然後再有示威者緊跟在一位便衣警員後面,舉着大橫額,叫大家小心:「這是便衣警員!」我由嘆息,轉至氣憤。既然大家這樣討厭警察,不如,乾脆叫他們消失一天,甚至一星期,看看我們的社會會亂成什麼模樣?』
屈女士有沒有想過,示威者為何對警察這麼有戒心呢?是他們無緣無故「討厭警察」,莫名其妙地「叫大家小心」?還是因為上一次示威被警方清場時吃了大虧,前車可鑑,所以才有防範之舉?據說上一次示威有便衣警員混入示威者之中監察,甚至煽動人群衝擊;這個說法雖有人證,卻難證實,但警方清場時使用不必要的武力,例如以擒拿手法壓肘扭腕,令示威者奇痛難當,則是有圖為證。
有此經驗,而對警察有戒心,不算不合理吧!至少不是甚麼反對派故意破壞警隊形象!
還有,這一次示威者的防範舉動,並不代表他們普遍地「討厭警察」;也許示威者之中真的有人討厭警察,但也可能有不少只是為這一次行動的參與者著想,為的是保護他們而不是針對警察。我想指出的是,屈女士,你那「討厭警察」之論實在過份簡單得可笑!
不知道會不會有一天很多香港人都討厭、甚至害怕警察,只希望這一天不會來臨;不過,假如這個情況真的出現,成因會是警察的不當行為,而不是香港市民無理取鬧。警察的職責是除暴安良,如果警察盡忠職守、不濫權、不貪污、不使用過份武力,誰會討厭警察呢?這不是簡單不過的道理嗎?
屈女士說「既然大家這樣討厭警察,不如,乾脆叫他們消失一天」,這也是不用腦之言。討厭警察不等如認為警察可有可無,就算是討厭警察,除非認為沒有一個警察會履行警察的職務,否則,在須要找警察時找警察,與討厭警察是沒有抵觸的,正如很多美國人都討厭律師,但惹上官非時,能夠不找律師嗎?
最後,屈女士擔心警察形象被毀,連幼稚園學生都不以當警察為榮,「二十年後的世界,誰來當警察?」屈女士請放心,只要警察人工高,不愁沒有人當警察;我們應該擔心的,是香港的制度繼續崩壞,二十年後,香港仍有很多警察,不過都是助紂為虐、令人討厭的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