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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三暴力:警察身分與任務的再規劃

「六一三」當日,示威者與警員衝突,或說,是警員對示威者施暴的畫面,至今依然記憶猶新。清場事後,據聞了有示威者被警方帶上警車後,先是關上燈光,後是粗暴對待,甚至施以「吐口水」,途中粗言穢語間接不斷。雖然,這些畫面不是初次出現,警權過大的議題亦一直存在,但每一次出現,都讓人感到難受,每一次,都是新鮮的傷痛。明明只有警員一直往示威者的方向推進,卻不斷呼令示威者停止衝擊;明明清場的當刻只有示威者靜坐於警員的包圍之中,卻被施以嚴重的暴力,甚至因而脫臼……為何同為人,或說,同為香港人,警員的行徑卻是如此冷血,甚至是仇視?可以說,凡此多餘的動作都是警員蓋過道德的自我欺騙,而一切就源於政權對「警察」身分與任務的設計。

警員對示威者的暴力,讓人不期然聯想起戰爭的雙方。戰爭中雙方士兵的敵對關係,並非完全起源於個人的仇恨,更多會是背後指揮的權力者賦予的身份,最後促成了蓋過道德的傷害與屠殺。戰爭完結,敵對關係消失後,卻非等同暴力的終止,而是另一種關係的展開--勝者與俘虜。這種上位者與下位者的身分,同樣來自權力者賦予的敵對身份,然而卻帶來沒有因戰爭完結而終止的次生傷害,包括擁有權力的一方對俘虜的虐待、侮辱,這道德崩壞的傷害甚至能消滅人性。「六一三」當日,警員一邊往前推進一邊呼令示威者停止衝擊,象徵著權力者建立的敵對關係生產了自我欺騙的謊言;把示威者帶上警車後的虐待和侮辱,則完全等同於「勝者與俘虜」的關係,延續敵對關係的憤怒情緒,對已無還擊之力的俘虜施予多餘的傷害,證明己方的勝利。回歸戰爭的歷史與審判,我們都深明絕對的敵對關係與俘虜制度都是破壞性和非人性的,所以我們反戰,我們反對製造持久的傷害。而在時日的香港,警方卻重覆着這一種錯誤,而矛頭理應直指賦予身分與任務的政權。

我城香港由始都未有自主一套對「警察」身分與任務的解釋,反而從學警踏入警校的那一刻,政權就已經埋手干預,建立與示威者的敵對關係,和與權力者的從屬關係。而每一次針對示威者的行動,都是與示威者的對立,和守護權力者的盾牌。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警察本身並不能進入立法會,以捍衛三權分立的獨立自主。然而,在剛剛出爐的白皮書中早已說明,權力者主張三權合作,立法會亦已淪為建制派與權力者的工具,「六一三」當日,立法會秘書處主動要求警察在立法會內佈防,藉此護航東北申款,亦是權力者賦予任務、立法與行政合作的體現。警察與權力者的從屬關係是個錯誤,而要指出這一個錯誤,必須重建對其的身分與任務。以反國教一役為例,在建設公民社會,追求自主民主的同時,公民需要尋找新身分,蓋過當刻權力者為其建立的任務,學生參與政治、家長注重未來,透過自主對自己命運的解釋,促成抗命的力量。而在「六一三」後,我們再一次發現了這種改變的需求,香港警察的身分與任務需要被自主規劃,以消除權力者夢寐以求的敵對關係與社會撕裂。

猶記起,「六一三」當晚佔領立法會的訴求--「議會失效,人民自救」。東北發展的暴力,源於立法與行政合作的荒謬;警察的暴力,同樣源於立法會的失效。佔領立法會,就是要直擊母體,直擊所有不民主暴力的起源地。「六一三」並非一次戰敗的經驗,記憶真誠地期待着新身分誕生的一瞬間。

文:黃柏熹
原圖:Johnny Leung@USP社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