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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回應潛在人權隱患前 港府不應強推「電話卡實名制」

在未回應潛在人權隱患前 港府不應強推「電話卡實名制」

香港政府於6月1日宣佈,即將就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下稱︰「電話卡實名制」)展開立法程序,並透過《電訊條例》制訂附屬法例,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立法,計劃於6月4日刊憲、6月9日提交立法會,並於9月1日實施。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認為,「電話卡實名制」立法對保障個人私隱權、匿名權和表達自由等權利帶來一定程度的隱憂。因此,本會認為政府就這條具爭議性和對人權帶來深遠影響的法例倉促立法,未有為立法會和公眾就「電話卡實名制」的潛在人權漏洞,提供充分時間進行有意義的審議和討論,無助釋除公眾疑慮。

「電話卡實名制」立法諮詢期間,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曾在3月19日向政府遞交意見書,闡述推行「電話卡實名制」的潛在人權隱憂,並提出一系列的具體立法建議。本會在意見書中曾指出,擬議中的「電話卡實名制」存在人權漏洞,並不符合聯合國人權報告中「合法性、必要性及相稱性」的原則。同時在匿名權未有充分保障的情況下,「電話卡實名制」將影響言論自由,令政府可以監控個人及傳媒,連帶侵犯和平集會、結社等其他人權,超出合理政策利益。

此外,政府在諮詢文件中建議執法部門在偵查「嚴重罪行」時,可毋須獲得法庭手令要求電訊供應商交出用戶登記資料,惟文件並沒有明確列出「嚴重罪行」為何,令公眾憂慮執法部門將擁有過大酌情權攫取個人資料。政府在日前的記者會上只提出放寬個人和企業可登記電話卡上限,以及延長政策的過渡期予業界適應,卻沒有回應公眾的疑慮而釐清所謂「嚴重罪行」的具體細節,或就設立獨立的監察機制而提出任何建議,對構成私隱侵害的憂慮置若罔聞。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對港府未有回應公眾對擬議的「電話卡實名制」中潛在人權漏洞的關注表示失望,本會因此敦促政府應以保障公民自由表達權利為首要,在未有完善現行私隱保障條例及監察制度,以及限制執法人員在調查過程中權力過大等問題之前,不應倉促立法。而立法會亦有責任回應公眾的各項憂慮,而對相關法例進行修訂以及履行其合法權力延長審議期,讓立法會和公眾有更充分的時間和空間,審議及討論「電話卡實名制」對人權所帶來的深遠影響。

因此,本會要求香港特區政府和立法會︰

*確保「電話卡實名制」所有條款必須符合國際人權法和標準,並以保障公民私隱權、匿名權及自由表達權為首要考量,確保符合聯合國人權報告中「合法性、必要性及相稱性」等原則,防止上述人權遭任意或非法侵犯;
*修訂現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確保公民個人私隱等權益得到更充分的法律保障;並設立完善獨立監察機制,避免私人資料不慎洩漏及遭非法轉移或檢取;
*確保任何行政機關,包括執法部門、國家安全及情報機關,均不獲額外酌情權,必須申請法庭手令方能向電訊商索取登記者資料,同時清楚界定任何容許其獲取個人資訊的範圍及方式,避免執法人員濫用權力任意攫取個人資料;及,
*在上述所有措施未能完善之前,不再倉促立法實施「電話卡實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