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內竊聽問題近期再有新發展,USA Today爆出國內3大電訊公司AT&T、Bellsouth和Verizon在9.11恐襲後,便答應向美國情報機關的要求,乖乖交出所有電話紀錄,涉及數目是每年數以十億計。
這裏想講的反而是唯一一間拒絕政府要求的Qwest。根據Qwest當時行政總裁Joesph Nacchio的律師爆料,Nacchio只是向其律師問了一個問題:究竟政府有沒有得到授權(warrant)或經過其他法律程序而支持這項要求?他的律師說沒有,而Nacchio認為政府當時完全沒有經過法律程序作出相關要求的意思,因此認定「要求違反《電訊法》的私隱要求」,一口拒絕美國政府的要求。
(全文:http://www.nytimes.com/2006/05/12/washington/12cnd-phone.html?hp&ex=1147...)
根據美國另一份報章的報道,自從USA Today的報道出街、大家都知道Qwest是十分「正義」的公司後,有些美國人便決定「轉台」到Qwest,或是其他未有涉及醜聞的地方小型電訊公司。以上現象的經濟影響仍然難料,但美國人是出名著重自己的私隱權的,很多美國人有以上決定也不奇怪,甚至左右翼(即民主共和兩黨支持者)組織都在網上呼籲大家轉用Qwest,甚至為此製作新網站(如:http://thankyouqwest.org/)。
打了這麼多字,只是因為忽發奇想:如果消費者真的十分重視自己的權利(私隱權、言論自由等),而利用市場力量令公司更「正義」是否可行呢?Qwest是否因此而大大獲益還未知,但如果其客戶數量顯著上升,那麼,同樣情況能否應用於「在道德和市場之間爭扎」的Google、微軟等公司,這些公司也可以一面賺大錢、一面講仁義道德呢?
只是隨便發一發夢,還是是時間回去睡一睡....
(另:如想知道更多以上新聞,到任何新聞搜尋,隨便打Qwest、NSA等字眼也應該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