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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指羊村繪本宣揚分離主義、製造仇恨、荼毒思想

首宗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指羊村繪本宣揚分離主義、製造仇恨、荼毒思想

(獨媒報導)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的5名理事被指發布羊村系列繪本,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還柙至今逾10至11個月。5人今(5日)於區域法院否認控罪,正式開審,為首宗不認罪受審的煽動刊物案。控方開案陳詞詳細「解讀」3本繪本內容,指以「羊村」和「狼村」分別描述香港和中國,宣揚分離主義和深化對內地居民仇恨;頌揚「暴徒」為「勇士」令惡法撤回,籲讀者「武裝起來持續對抗當權者」。而工會從各種渠道宣傳和分發刊物,是「建立一股勢頭」,逐步向兒童和成人讀者「滲透煽動意識形態」和茶毒思想,影響讀者不做中國人和不持國家觀念,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及香港長遠穩定。

控方又透露搜出尚未發布的繪本《羊村投票日》,以羊學生舉行初選挑選聖誕聯歡會食物,卻被狼校長逮捕和拘留,暗指35+初選案。控方指,該繪本顯示被告若非於去年被捕,實會繼續在港凝聚「反中亂港」勢力。另外,控方今於庭上展示繪本時,一度形容「製作相當精美」。

5名被告為: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主席黎雯齡(25歲)、工會外務副主席楊逸意(27歲)、工會秘書伍巧怡(28歲)、工會司庫陳源森(25歲)及工會委員方梓皓(26歲),職業為言語治療師,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控罪指,5人於2020年6月4日至2021年7月22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黃凱晴及其他人刊印、發布、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包括3本名為《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的書,意圖包括:

1)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2)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3)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4)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5)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被告還柙近一年 向旁聽席互相揮手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黃廷光、黃宇逸及關文渭。

控方將傳召不多於兩名事實證人,包括一名警員和一名印刷廠東主,並主要就憲法和法律作爭議。審期預計5天,主要以中文進行,結案陳詞及裁決則以英文處理。

還柙逾10至11個月的眾被告精神不錯,向旁聽席揮手,陳源森及方梓皓不時望向旁聽席,旁聽人士亦紛紛揮手和做心心,亦有人舉手機燈打氣。

控方指被告以專業工會之名作政治宣傳

開案陳詞表示,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是被告推動政治主張的工具或平台,工會於2019年11月登記,12月選出本案5名被告及黃凱晴為第一屆理事會,政綱及政治立場聲明均列明「定必與無聲無權者同行,捍衛民主、人權、自由等普世價值,並敦促當權者回應五大訴求」。

控方援引訪問,指被告曾表示因反送中運動才成立工會,並指「工會可以儲着人脈,將既有的政治能量連結」,是視工會為政治能量的載體,「製造機會表達反對政府的聲音」。工會主要宗旨為「捍衞公義」,「主席的話」亦提到其目標是「擺脫不停企圖干涉及蠶食香港內政的魔爪,建立屬於我們的真香港」,即使面臨清算、解僱、被捕、被消失仍「不會就此作罷,只要一息尚存,我們都會抗爭到底,為香港爭取公義」。

控方續指,被告曾表示欲創造自己版本的「國民教育」抗衡政府的「洗腦」,包括以繪本講述醫護罷工抗衡「藍絲」版的「抗疫之路」,是「以專業職工會之名」傳布政治宣傳或訊息,得以把政治主張「包裝成合法和具說服力」,擁有無名個人或孤身示威者所沒有的力量。

以繪本建立勢頭滲透意識形態、荼毒思想

就涉案刊物的煽動性質,控方表示,被告曾公開承認繪本是以2019年反送中運動為基礎,當時市民上街抗議,後升級為騷亂,挑戰中央及香港政府權威,故法庭應從當時政治及社會背景,考慮繪本性質和實際影響,乃「建立一股勢頭」,逐步向兒童和成人讀者,滲透煽動意識形態和茶毒其思想。

控方續指,3本繪本以共同主題貫穿,表面為「羊村」和「狼村」的兒童故事,實以羊和狼分別描述香港及中國/內地,指兩者是涇渭分明的物種,血緣不同、本性格格不入,屬「敵對族群」——香港居民是「易受傷害的小眾」,中國統治者「冷血、獨裁、殘暴不仁」,內地人則是「流氓」。

「羊村」、「狼村」暗喻香港和中國屬敵對

就首本於前年6月發布的繪本《羊村守衛者》,控方先指封面顯示一排羊手挽手站在羊村外,看來堅定無畏、誓要保家衛土,並面對着勢力及實力均力壓群羊、由狼群組成的攻擊力量。控方指這種「對抗性思想」貫穿繪本,公然漠視一國兩制。

控方續指,故事開首提到英國統治結束,香港居民不再享有曾經的自由,並擔心受中國內地「攻擊」,其後中國派身穿羊衫的大灰狼(控方指為行政長官)管治香港。控方指相關說法「公然否定中國對香港的主權」,漠視兩地並非兩個國家,亦藐視行政長官產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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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守衛者》封面

繪本宣揚分離主義 指中國「從四方八面入侵香港」

控方續指,繪本「宣揚分離主義」,把中國描繪成一個「由殘暴獨裁者統治的監控國家」,「流氓國民」對統治者既畏懼又盲目崇拜,部分人來港吞噬本地資源、消滅本土言語及使本土文化消失,損害本港居民利益。

控方指,繪本意味中國恢復對香港主權是「從四方八面入侵香港」,內地人來港定居則是「不文明者令文明者變得不文明」,該些意念醞釀甚至煽撥「反中恐懼或情緒」,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和香港政府,亦引起永久居民與內地新移民之間的不滿或離叛。

頌揚「暴徒」為「勇士」 籲武裝對抗當權者

控方又指,繪本錯誤地指《逃犯條例》修訂是打壓香港異見居民的手段或工具,強行令他們失去自由、被捕和被起訴。故事中提及本地居民反抗「惡法」並身受重傷,頌揚「暴徒」為「義士」令惡法撤回,雖然如此,仍預示惶恐和受壓迫時代來臨,暗指中國是威脅和問題所在。

而繪本最後問:「如果你係羊,你會唔會勇敢噉繼續守衛家園呢?」控方指是引導讀者答「當然我會」,亦是繪本要給出的答案,據社會背景解讀,實籲讀者「武裝起來持續對抗當權者」,煽惑香港居民使用暴力。而被告或擔心不夠細心的讀者未必知道真正意思,在結尾還附上反送中運動的背景資料作解釋。

羊村十二勇士 p.25-26
《羊村十二勇士》

稱12逃犯為「勇士」 嚴重貶損對其合法拘控

至於同年12月發布的《羊村十二勇士》,講述12隻英勇羊兒抵抗狼群,後受不平針對需逃離羊村,他們坐上小船逃亡時遭大灰狼截獲並關進黑獄,羊群用盡方法拯救他們,最後並問讀者:「會唔會一齊用盡辦法,堅持去幫手拯救十二位勇士?」

控方指,繪本列明每隻羊的名字和歲數,直指12港人事件,而故事形容「實際是罪犯」的12人是對抗無情政權的「勇士」、被迫離開家園,是「攻擊中國及香港政府」,指其施以打壓、作不合法拘留和剝奪個人自由,「嚴重貶損」對12人的合法逮捕、拘留和檢控,引起對政府和司法的憎恨和藐視。此外,繪本籲市民向「其他動物」求助拯救12勇士,控方指是呼籲將抗爭帶到外國舞台,並指外國干預本地司法屬合理,遠超對罪犯表同情或關注。

將疫症爆發歸咎內地人 深化敵意和仇恨

至於去年3月發布的《羊村清道夫》,附送貼紙「Big wolf is watching you」,講述狼群經分隔兩村圍欄的洞(控方指為中港邊境)進入羊村抛棄垃圾,羊村清道夫努力清理,但情況每況愈下,遂罷工抗議,但反被狼群指疏忽職守、威脅處罰。繪本收結問讀者「會點樣同清道夫一齊並肩作戰,守護我哋屋企?」

繪本提及「武漢肺炎」的感染和死亡人數等,控方指數據與當時新冠肺炎一致,明顯講及新冠肺炎和醫護罷工。控方指,繪本將內地人描繪為自私、不文明和不衞生的民族,「不公平地將染疫責任歸咎」內地人不衞生習慣而非疫症,「深化對中國及內地人的仇恨或敵意」,加劇兩地衝突。繪本提議市民發動罷工向政府施壓,對內地全面封關,實激起對政府的離叛,和香港居民間的不滿。

羊村清道夫 p.15-16
《羊村清道夫》

未出版繪本涉初選案 控方指不同版本顯示理事欲淡化故事

除了3本繪本,控方亦提及一本尚未發布的繪本《羊村投票日》,講述羊村學校每年均會投票挑選聖誕聯歡會食物,惟每隻羊學生僅有1票,狼校長一人則有100票,故每年不吃肉的羊群均會被逼吃狼校長喜歡的肉。這年有47隻羊發起初選,欲團結100隻羊學生的力量「企硬唔食肉」,先選出羊最想吃的蔬果,再於正式投票投選同一款食物。惟狼校長監察他們的行動,終取消聯歡會並捉走發起初選的羊兒。繪本最後問:「羊仔們,你哋會唔會因為咁而放棄自己鍾意嘅食物?會唔會堅持唔食肉?」又寄語:「希望唔會辜負羊仔嘅工作,有一日可以做自己鍾意嘅野。」

控方指,從黎雯齡、陳源森和方梓皓3人的手機和電腦搜得此故事的不同版本,其中發起初選的羊隻數量有不同。控方指,故事與35+初選案極為相似,描述羊兒參與民主過程以選出真正想要的東西,但活動舉辦者終被任意逮捕和拘留。故事的不同版本,正代表理事知道繪本有煽動意圖,同意淡化故事望得到自保,並顯示若非警方拘捕,5人均有持續意圖把串謀實行到底。

多次接受訪問宣傳繪本 辦讀書會、製有聲書

控方指,3本繪本的累積效應,是影響或教育讀者不做中國人和不持國家觀念,向讀者灌輸分離主義、部落主義及背叛國家,導致喪失國家認同感,並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及香港長遠穩定。而繪本有意接觸的對象不限兒童,更以各種方法流通、「遍及廣大公眾」,包括黃店免費贈閱實體繪本,網絡上也有電子版和有聲書,工會並曾舉行親子讀書會及在街站免費分發繪本。

此外,工會代表積極接受訪問宣傳理念,控方引《獨媒》、《自由亞洲電台》、《蘋果日報》 等媒體訪問,詳細講述繪本的構思、背景和象徵。正副主席曾多次表示望以簡單的方式傳達反送中運動的「真相」、「播下種子」,以免被人遺忘,又指拘捕12逃犯是「政治清算」、反送中運動根源是覺得「畀人入侵咗自己族群」、並指政權制定《國歌法》是向兒童「下毒手」。訪問亦提及家長對繪本反應熱烈,有家長反映小朋友聽故事會叫「香港人反抗!」,也有言語治療師指學生閱讀《羊村守衛者》後,不論家庭背景黃藍,大都堅持要繼續守衞家園。

控方指5人分工合作串謀 續在港凝聚反中亂港勢力

控方指,各被告藉擔當不同角色及職務參與串謀,分工合作以合力達致非法目的。其中主席黎雯齡任工會發言人及社交媒體管理員,透過接受訪問向大眾傳達工會觀點及推廣繪本,又聯絡黃店分發刊物。外務副主席楊逸意則與黎雯齡同受訪和擺街站,又與司庫陳源森舉行親子讀書會並協助刊印或交付刊物,以合作宣傳理念及刊物。

秘書伍巧怡則協助管理銀行帳戶、管理會籍及處理一般工作。司庫陳源森監管財政,包括監管刊印和交付刊物的費用,又安排讀書會及參與創作刊物。委員方梓皓則安排工會網站,保存工會活動、訪問和宣傳紀錄,亦有份安排讀書會及參與創作刊物。

控方終指,由於5人積極參與總工會運作,及發布和宣傳涉案繪本,不可抗拒推論是5人均同意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並意圖引致暴力或製造騷亂或混亂。而他們若非於7月22日被捕,會將串謀繼續付諸實行,以製作和分發包括《羊村投票日》的其他煽動刊物,「茶毒兒童及成人思想」,並在港凝聚「反中亂港」的勢力。

雙方爭議刊物是否具煽動意圖、罪行是否符合憲法

另外,就本案的法律爭議,開案陳詞透露,辯方主要爭議涉案刊物是否具煽動意圖、是否具引致暴力或製造騷亂或混亂的意圖、涉案罪行是否涵蓋「中央」及是否符合憲法,有否不相稱地干預《基本法》保障的發表自由權利。

控方則欲證明,煽動意圖無須證明有意圖引致暴力或製造騷亂或混亂,控方亦不必證明被告本身具煽動意圖。此外,涉案罪行涵蓋「中央」且符合憲法,對維護國安等合法目的屬合理而相稱。

控方開審前一度提出先由辯方作結案陳詞、控方回應,最後再由辯方回應。辯方一致反對,指控方先陳詞再由辯方回應是一般恆常做法,且控辯雙方已呈交書面陳詞,若再採納三輪陳詞會浪費法庭資源和時間。法官郭偉健認為,控方申請「唔係話想有咩策略上嘅着數」,可能是為免要先解釋辯方論點再作回應。他強調陳詞是幫助法庭作出判決,但考慮控方亦有機會回應新觀點,終決定沿用傳統兩輪陳詞的方式。

控辯雙方需時處理同意事實,案件明早續審。

首宗不認罪受審煽動刊物案

本案是首宗不認罪受審的煽動刊物案,此前兩宗煽動刊物案的被告均認罪,其中貼「港共狗官埋沒良知必然死全家」的41歲物管經理判囚8個月,設計及派發具「香港人要獨立建國」字眼單張的45歲女文員及17歲中四男生則分別判囚13個半月及更生中心。至於《蘋果日報》3公司和7高層,以及《立場新聞》公司和前總編鍾沛權及署任總編林紹桐,均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前者已交付高院,後者擬不認罪,將於10月31日開審。本控罪初犯最高刑罰為罰款5千元及監禁兩年。

本案5人於去年7月22日被捕,黎雯齡及楊逸意翌日被落案起訴,保釋申請遭《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而伍巧怡、陳源森及方梓皓則於8月底被起訴,同被拒保釋。黎雯齡及伍巧怡同年11月向高院申請保釋被拒,伍巧怡在12月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遭終院拒絕批出,並裁定煽動罪是涉及危害國安的罪行,《國安法》的嚴格保釋標準適用。控辯雙方曾爭議案件應否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負責,郭偉健其後裁定由指定法官審理,並安排自己任審訊法官。

案件編號:DCCC85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