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及3間公司的三宗國安法案件,今早在西九龍法院再提堂。案件由提堂至今將近一年,裁判法院今完成交付程序,呈交高等法院處理,黎智英和3間蘋果日報公司將會與其他6名前高層分開兩宗案件處理,日期有待高等法院排期。7名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
黎智英一共面對四項控罪,三項與《國安法》有關。三項國安控罪當中,一項指他串謀勾結蘋果其他高層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一項指他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黎智英獨立面對的一條勾結外國勢力罪,控罪日期則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1日。黎將會與三間公司一同在高院處理。
黎智英面對4罪 前高層各面對2罪
六名前高層則面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以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三宗案件早前因為第五波疫情而押後提訊,今日再上庭時,各被告都向親友和舊同事揮手打招呼,豎起姆指示意,散庭時有被告向公眾席叫:「大家保重!」
三間蘋果日報公司同被控一項煽惑刊物罪,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公司繼續由資深大律師郭棟明代表。
各被告還柙接近1年
有關各被告面對的煽惑刊物罪,控方將指控的日期,定於2019年4月1日,直至蘋果日報停刊的2021年6月24日。
案件被告依次序為黎智英(74歲)、張劍虹(59歲)、陳沛敏(51歲)、羅偉光(47歲)、林文宗(51歲)、馮偉光(筆名盧峯)(57歲)、前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55歲)。
三間被控的公司分別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WKCC147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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