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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呼籲毀「喜茶」男生判入教導所 2男生阻差辦公判監5至6個月

涉呼籲毀「喜茶」男生判入教導所 2男生阻差辦公判監5至6個月

【獨媒報導】前年5月13日林鄭生日,有人號召到沙田新城市廣場「和你Sing」,7名案發時15至17歲的少年涉破壞已結業的內地連鎖飲品店「喜茶」分店以及阻礙警方拘捕黑衣男子。當中2名少年認罪,一對孖生兄弟獲裁定刑事毀壞罪脫,餘下3名少年則阻差辦公及煽惑他人刑事損壞罪成,還柙至今日(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崔美霞形容案情嚴重,有機會鼓勵在場者進一步行動,令場面更加混亂,故判2名涉「搶犯」的19歲男生監禁5至6個月,至於涉在 WhatsApp 籲「裝修」的18歲男生,則被判入教導所。

王嘉城(19歲)及梁俊熹(19歲)同被控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14511;侯羿同(18歲)則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刑事損壞罪。

裁判官崔美霞指,王嘉城案發時穿戴手袖,明顯是為了可預期的衝突作準備,他打開雨傘、用腳踢警員14511;而梁俊熹雖然只遞了一把傘給王嘉城,但警員制服黑衣男子期間,梁即走上前到警員的身旁,手部有動作,並非如辯方所指沒有參與阻撓。崔官續指,兩人的行為不但阻礙了警員拘捕黑衣男子,令他成功逃脫,更會鼓勵其他人作進一步行動,使場面更加混亂及更多人使用暴力,形容案情非常嚴重。

崔官指,3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沒有悔意,即使初犯,也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故王及梁各判監禁6及5個月。至於侯羿同,報告指他不適合接受勞教中心訓練,但適合教導所。對於侯認為在 WhatsApp 發佈涉案訊息只是開玩笑,不認為其他人會遵從,崔官表示拒絕接受此說法,反指他透過 WhatsApp 鼓勵他人刑毀是嚴重的罪行,加上他沒有悔意,遂判處他羈留於教導所。

梁及侯申請保釋以等候上訴,崔官僅批准梁以一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及須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但拒絕侯的保釋申請。換言之,王及侯須即時服刑。

判刑前,辯方律師替各人求情。王嘉城的代表律師引述報告指,王的身體狀況被評為不適合接受勞教,他在初中時曾對主流學校缺乏興趣,因而輟學,其後改往著重職業培訓的學校就讀,盼日後成為獸醫。

梁俊熹的代表律師求情指,梁僅遞了一把傘給其他被告,案中角色可說是最輕微。梁於還柙時渡過了19歲生日,將預備應考今年4月的中學文憑試,盼升讀大學歷史及教育相關的課程,將來做一名教師,透過教育改變社會,替年輕人授業解惑。

侯同樣準備今年應考文憑試,其代表律師指他數年前確診患抑鬱症,亦因不擅與人溝通而需接受言語治療,他盼升讀關於社會科學的課程,將來回饋社會。

孖生兄弟戴嘉正(17歲)和戴嘉平(17歲)與早前已認罪的周嘉諾和周偕宜被控一項刑事毀壞,指他們於2020年5月13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的「喜茶」內,損壞兩部收銀機顯示屏和一部八達通處理器,總值15,200元。戴嘉平另被控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14511。孖生兄弟獲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周氏兄弟則被判入更生中心。

案件編號:STCC138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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