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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思堯企圖煽動表證成立 7.11結案陳詞 稱故意違反《國安法》願「找數」

古思堯企圖煽動表證成立 7.11結案陳詞 稱故意違反《國安法》願「找數」

【獨媒報導】75歲患末期直腸癌的古思堯,涉製作寫有「打倒共產黨」、「香港國安法,食屎都發達」的棺材,計劃於北京冬奧開幕日到中聯辦抗議,惟未出發已被國安處拘捕。他否認「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今(8日)於西九龍法院續審。庭上播放古思堯的錄影會面,他稱自己是「故意違反《國安法》」,又指以往每年抬棺材往中聯辦示威均獲警方批准,但《國安法》生效後政府卻對他作檢控是「秋後算帳」,而他願意為自己行為先「找數」。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裁定表面證供成立,古思堯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押後至7月11日結案陳詞。

稱明知而故意犯《國安法》

庭上播放錄影會面,古思堯承認今次在棺材寫上「結束一黨專政」和「打倒共產黨」抬去中聯辦,是「故意違反《國安法》」。

他稱,由於沒有其他人參與,故當日打算獨自以手推車把棺材從西區警署推去中聯辦,一邊推一邊叫口號,包括譴責中國政府打壓香港民主人權。他選擇用棺材示威,是因它「侮辱性大」,有新聞價值,比一般舉橫額和叫口號作用更大;而把口號寫在棺材上「一目了然」,方便傳媒拍攝,亦可讓路過市民看到。

古又稱,選擇以西區警署為起點,是方便傳媒和參加者集合,也方便西區警民關係科的警員執法,在他到達後出動去中聯辦駐守,並在遊行沿途指揮交通,這亦是以往示威的「慣例」。而以中聯辦為終點,則因中聯辦是「中國政府在香港最高的機構」,他要侮辱這個「殺人政府、屠夫政府」。

示威三十年均獲准許 批《國安法》後秋後算帳

古續指,三十年來的六四、七一、十一等日子均會抬自製棺材、花圈、墳墓等遊行去中聯辦示威,並因應不同日子寫不同字句及喊不同口號。他表示,六四是要提醒全世界「中國政府喺北京大屠殺」,叫喊「平反六四」等口號,棺材寫上「屠夫政權遺臭萬年」和「人民英雄永垂不朽」;七一是要抗議香港並非回歸人權、民主,而是回歸專制,「香港回歸黑暗」;十一則是抗議中國「沒有國慶,只有國殤」。

古思堯續指,以往每年抬棺材示威均獲警方批准,但《國安法》生效後中國政府「大開殺戒」,對他加以檢控,是對他的秋後算帳。他批評,《國安法》如「定海神針」,國安處將民主派人士連根拔起,「鍾意拉邊個就拉邊個」,完全是「法西斯」的行為。

被問及何時才會停止抗議,古思堯則表示會先「找數」,接受法庭判決服刑後再決定。

就國安警員問及古思堯過往六四、七一等示威,羅德泉一度質疑與本案是否有關,最終辯方大律師吳宗鑾稱對被告不會構成太大不公,遂繼續播放片段。

官裁表證成立 押7.11結案陳詞

控方案情完結,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裁定表面證供成立。古思堯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押後至7月11日結案陳詞。

散庭時古思堯向旁聽人士揮手,有人喊:「撐住呀!」

控罪指古思堯於2022年2月4日或約於當日,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即: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引起對其離叛;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的事項;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及/或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WKCC48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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