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大並發射催淚彈,尖沙咀一間診所的耳鼻喉科醫生指警員誤將催淚彈射進其單位,導致起火及設備損毁,醫生去年12月入稟向警務處長索償逾672萬元。案件今(19日)在高院聆訊,沒有律師代表的醫生申請分拆審訊,應先釐清警方責任才處理賠償金額的問題,最終被拒絕並需支付一萬元訟費。聆案官何展鵬解釋法律程序時多番遭醫生打斷,兩人一度「疊聲」,官最終無奈稱:「我啱啱從癌症康復,唔好迫我嗌⋯我無氣啦醫生!醫生,你可唔可以做吓父母心?」
原告為醫生梁錦聰,被告為警務處處長,並由律政司代表。案件以英文聆訊。
解釋程序時屢遭醫生打斷 官稱剛從癌症康復「唔好迫我嗌」
醫生申請分拆審訊,分別處理責任問題以及賠償金額問題,因他希望釐清被告一方的責任後,才處理自己診所的賠償金額問題,因此他現時仍未肯提交索償明細,列出有關物件的損失及其金額。
但聆案官何展鵬提醒醫生,按照法庭程序需要先提交索償明細,案件才可以繼續推進。在解釋期間,醫生多番打斷聆案官說話,並大聲重複自己說法,聆案官最終以英語表示:「我剛剛從癌症康復,唔好迫我嗌,你係一個好醫生,唔好令我同你爭執」,最後官更改為用廣東話稱:「我無氣啦醫生!」
官引例子「武當派到少林寺也要尊重規則」
聆案官其後繼續向醫生解釋,他需要按照一般法庭程序處理案件,並舉例稱:「即使你係武當派,或者你係張三豐,但呢度係少林寺,你需要尊重同跟從少林寺規則。」
醫生質疑被告一方想拖延案件
聆案官又指醫生現時未能證明事件是源自於警員疏忽。醫生則反指被告一方想拖延案件,並質疑現階段列出索償明細是沒有意義。其後醫生再打斷聆案官說話,兩人多次「疊聲」,最後聆案官表示:「Dr. Leung,你係醫生嚟㗎,你係專業㗎」,並再次稱:「一個啱啱好返嘅癌症病人喺度,唔好要我咁勞氣。」
官指醫生誤解法律卻不聽解釋 勸喻:可唔可以做下父母心?
醫生早前透露有意調解,但聆案官指調解毋須追究責任問題,而是避免打官司,但被告一方現時無法得知賠償金額。醫生質疑對方當時回應調解的時機尚未成熟,因此他繼續堅持己見重複說法,聆案官認為醫生對法律有很多誤解,但卻未有聆聽別人解釋,於是勸喻道:「講吓道理呀醫生,我真係好懷疑你係咪醫生,我真係好辛苦呀!醫生,你可唔可以做吓父母心?」
聆案官聽取雙方陳詞後,考慮到公帑、法庭時間及過往案例等,拒絕醫生的分拆審訊申請,並頒令醫生需要支付今日的1萬元訟費。
入稟狀指,2019年11月18日早上,一名警員誤射兩枚催淚彈入其尖沙咀柯士甸道豐樂大廈一樓兩單位內,認為因涉事警員疏忽,致單位起火受嚴重破壞。入稟狀亦引述消防處信件指,起火原因是催淚彈產生的熱力點燃單位內的易燃物品引起,因此向警方索償損失及相關開支約 672.1 萬元。
案件編號:HCA193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