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8日,市民發起行動「營救理大」,共213人於油麻地遭圍捕被控暴動罪。11人案於5月底已開審,另案不認罪的6人今(28日)在區域法院續審。當時為中五學生的被告,傳召曾任一級懲教助理、已退休的父親作供。父親稱案發日兒子在家,表示晚上約了同學吃飯及到旺角打桌球,父親一度反對:「尖沙咀紅磡理工嗰邊有人示威搞事喎!」最後父親駕車載兒子出去。另外,父親指當日曾給螺絲批予兒子修理滑板車,兒子將螺絲批放入袋中。被告日前供稱當晚曾要求父親到旺角接走他,期間有黑衣人向他遞上防毒面罩等。
審訊期間,法官謝沈智慧一度指現時區域法院附近範圍已被封,由於交通不便為遷就各律師,因此今天由平常的4時半完庭,提早至4時。
被告稱曾致電父親要求前來接走 期間有黑衣人遞上防毒面罩
第七被告陳彥宏前日供稱,當晚11時05分在金雞廣場外打電話給父親,要求父親來接他走。陳得悉彌敦道封鎖了,便步行至朗豪坊附近,期間有兩名穿著黑色衣服的男人遞了一個膠袋給他,稱:「細路,俾你。」陳指內有防毒面罩、眼罩及多支生理鹽水,由於他「少少貪心」,所以立即打開書包把該些物品「倒哂入去」,「覺得幾得意」。
約10分鐘後,陳目睹街上「成地都係垃圾」,有多名黑衣人聚集,故再次致電父親,說:「你喺邊呀?上海街都俾人封咗,我有啲驚喎。」父親則說:「你避開嗰啲人先,我再搵方法過嚟。」
父親指兒子甚少說話 讀書能力欠佳
陳彥宏的59歲父親陳麗興今出庭作供。他過去任職一級懲教助理,至2018年退休,現時負責照顧兒子及打理家務。他形容兒子性格內向、沉默寡言及「唔係好識講嘢」。他又指兒子在家中甚少說話,尤其在緊張狀態下說話會混亂。
辯方展示陳彥宏中一至中六的成績表,形容「滿缸紅」,老師評語亦指他內向寡言、學習欠積極,及宜改善人際關係。父親表示,兒子對課本沒有興趣,讀書能力欠佳。另外自理能力差,「自己啲嘢唔會整理吓」,即使弄污校服和書包亦不理會,通常由他替兒子打理。
父親指不時會駕車載兒子到旺角打桌球
父親指兒子比較懶及喜歡玩樂,他由中五即2018年起開始玩滑板,每周會去一至兩次。另外兒子在中五學期尾即2019年,開始打桌球,每周會去一次。父親不時會駕車接載兒子到旺角洗衣街的金雞廣場,亦會接他離開。父親指平日甚少與兒子討論政治,因他只顧打機。
兒子用原子筆「撩」藏滑板轆的雜物 父親見狀給予螺絲批
陳彥宏另被指管有一支螺絲批,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辯方就涉案螺絲批作提問。父親指事發前一星期,見兒子用原子筆「撩」滑板轆,兒子解釋有垃圾及石仔卡住,「行得唔順」。父親見狀從工具箱取出螺絲批給兒子,他見兒子將螺絲批放入背包,並稱:「袋埋支螺絲批先」。從當日起至事發時,父親沒有向兒子追回螺絲批,他亦有見兒子在這段時間曾出外玩滑板。
案發日兒子稱約了同學打桌球 父親反對惟最後駕車接載
父親指案發的11月18日早上,兒子不需上學,因此睡至下午1時才起床,當時只有他們兩人在家,兒子起床後依舊打機。父親稱,直至5點多兒子對他表示今晚約了同學出外吃飯及打桌球,父親回應:「你今晚唔好出街好喎,尖沙咀紅磡理工嗰邊有人示威搞事喎!」,惟兒子卻稱:「我哋都唔係去尖沙咀紅磡理工嗰邊,我去太子旺角嗰邊,我哋喺樓上打波咋」。
父親一度建議兒子改期,但兒子堅持稱:「我約晒人啦,得啦,今晚早啲啦最多」。經過一番爭論後,父親見一向倔強的兒子堅持,沒辦法之下稱:「嗱,你自己話早啲㗎吓,我唔理你而家,你11點好走啦」。父親又表示可以接載兒子去打桌球,自己則會到「去阿婆度食飯」,等待兒子打桌球完通知他前往接載。兒子聞後沒有回應,繼續返回房間打機,約晚上7點半後父親與兒子一同取車外出。
案件明續審。
本案9名被告為:陳子謙(24歲)、陳彥宏(17歲)、張穎瑜(19歲)、朱國智(27歲)、朱盛軒(25歲)、杜文曉(17歲)、高天祐(18歲)、郭曉泰(31歲)及林鳳芝(18歲)。陳子謙、朱盛軒及郭曉泰早前承認暴動罪,現正還柙。
9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陳彥宏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涉及一支螺絲批。
案件編號:DCCC 75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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