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大批市民發起「圍魏救趙」。20人於尖沙咀被捕,被控非法集結罪,其中一人認罪,餘下19人則不認罪,今(11日)在區域法院(借用西九法院)續審。案發時就讀理工大學醫療化驗科學一年級生供稱,他當日早上欲到尖沙咀找咖啡店做功課,其後打算會合友人吃午飯,但他當日鼻敏感突然發作,便希望先找藥房買敏感藥,不料中途被捕。被告又稱,警方拘捕他後,並未有檢取他背包內的功課、計算機和文具。
首被告供稱案發早上欲到尖沙咀咖啡店做功課
區院暫委法官嚴舜儀昨日裁定19名被告非法集結罪表證成立。
首被告吳肇韜(22歲,學生)選擇作供,案發時他18歲,在理工大學就讀醫療化驗科學一年級。他稱案發當日打算出門到尖沙咀咖啡店做功課,下午則相約了大學友人到尖沙咀嘉寶漢堡吃午飯。
被告指途中欲找藥房買敏感藥物
吳肇韜表示,他起床後發現自己鼻敏感發作,搭地鐵期間更見嚴重,於是便打算到尖沙咀一間名為「number 9 coffee」的咖啡店,因知道附近的新文華中心有不少藥房,能順道購買敏感藥物。
吳提及他走到華懋廣場找藥房的途中,看見穿不同顏色衣服的人士在車輛間穿插,當中有人手持雨傘。當他走到華懋廣場的停車場出入口,突然見到馬路有人群「一下子」衝過來包圍自己,之後便聽見有人喊「雙手擺頭,然後踎低」。他見身邊人均蹲下後,便同樣跟從,後來看見很多警員,他被警方以「參與暴動」罪名拘捕。
被告指有帶同功課外出 但未被警方檢取
吳肇韜提到自己當日穿藍色衣服,有帶要完成的功課、計算機和文具等物品外出,惟最後被帶到警署調查時,警方沒有檢取上述物品。
控方質疑被告大學取消面授 他理應知會有暴力事件發生
控方盤問時指,理工大學於11月13日已通知全體學生會取消面授課程,質疑他應該知道理大會發生暴力事件。吳肇韜表示知道,但不知道附近會發生。控方又指既然被告的鼻敏感嚴重,看不到他當日有迫切需要外出,吳則指他當時已在路途中,加上附近也有藥房可買藥。
在盤問下,吳表示他在華懋廣場途中看見有人聚集時,只見有人手持雨傘,看不清楚他們是否有戴防毒面具。控方質疑何以會見到持傘,卻稱見不到防毒面具。吳解釋因為自己比較矮小,亦有車輛遮擋視線。控方隨即追問,吳為何從沒想過當時為何會有人持傘?吳表示他當時一心只想買藥後做功課,「我唔覺馬路的情況同我有咩關係呀」。
被告否認見到有人群聚集及警方追截示威者
控方續問,直到他在華懋廣場被要求蹲下時,他有否想過逃跑。吳指「我都想呀」,惟他不足30秒已被包圍。控方遂指30秒內都可跑100公尺,吳則表示他當時反應不及,不同意控方指稱他謊話連篇。
吳肇韜否認在找藥房途中已在科學館廣場外的馬路見到一大群人聚集,也否認見到警方追截示威者及廣播要求在場人士離開。他最後否認早上出門到尖沙咀是希望參與非法集結。
案件下周一續審。
本案19名被告不認罪,包括:吳肇韜(19歲,學生)、何兆川(23歲,道具製作)、陳思晨(22歲,無業)、高敬希(18歲,學生)、曾曉琳(20歲,學生)、陳綺敏(37歲,無業)、王穎彤(21歲,學生)、許巧靜(22歲,售貨員)、洪妙賢(24歲,電視製作)、陳東城(43歲,清潔工人)、鄧耀雄(24歲,社工)、鄭肇其(52歲,廚師)、施雄國(36歲,地政總署測量員)、鄭瑞琪(30歲,文員)、陳正雯(20歲,學生)、蔡蒨盈(28歲,無業)、程曉君(27歲,文員)、鍾靜純(28歲,項目幹事)、江麗華(27歲,活動幹事)及劉頌祈(27歲,無業)。
同案曾曉琳(20歲,學生)則承認控罪,今日下午被判囚9個月兩星期。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在一起。
案件編號:DCCC 855/2020、475/2021、609/2021(已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