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大批市民發起「圍魏救趙」。20人於尖沙咀被捕,被控非法集結罪,其中一人認罪囚9個月半,餘下19人則不認罪,今(16日)在區域法院(借用西九法院)續審。案發時在公開大學就讀動畫及視覺特效科的女生供稱,當天因要完成畢業動畫作品而帶同畫紙及畫板等到尖沙咀附近取景,該片段是講述主角在打風混亂的情況下仍堅持上班,靈感來自一段熱門的「黎生」新聞片段,該「黎生」受訪時稱「我嘅訴求就係想返工」。辯方在庭上則展示被告的手稿與動畫成品作佐證,顯示部分手稿內容在動畫中有出現,庭上播放的片段惹來旁聽人士和律師發笑。
被告供稱到尖沙咀附近畫畫取景 以完成畢業作品
第八被告許巧靜供稱,案發時她在公開大學(現改名為都會大學)就讀動畫及視覺特效4年級,因其畢業作品需要完成一套動畫,遂於案發當日早上到尖沙咀一帶取景。許巧靜指,當日她穿淺灰色上衣及深藍長褲,出門時背包內有雨傘、眼罩、口罩、畫紙、畫板及文具等物品。她解釋眼罩是該年的8月由一名途人所贈,因當日下班遇上警方施放催淚彈,眼晴感到疼痛,自此她便一直隨身攜帶,以備不時之需。
畢業動畫講述主角在混亂情況下堅持上班 靈感來自「黎生」
許巧靜補充,其畢業動畫的主題講述一名主角在打風「笠笠亂」的情況下堅持上班,靈感來自一段熱門的「黎生」新聞片段,該黎先生受訪時曾稱「我嘅訴求就係想返工」。她又指自己與組員原先打算講述主角在示威下繼續上班,但後來因感到題材敏感而更改。
被告指她取景時會進行觀察和繪畫建築物 ,沒有其他組員陪伴,因他們需要負責其他工作。被問及為何特地要選擇在案發當日取景,許巧靜解釋之前她已去了其他地方,如彩虹和中環等地,由於後製需時,因此希望提早到尖沙咀取景;加上案發當天是周一,她希望觀察人們上班的情況。
辯方展示被告手稿及動畫成品
辯方在庭上展示被告的手稿,顯示她在彩虹、尖沙咀及中環的畫作,其中一幅是案發當日在尖東所畫的噴水池。辯方另播放被告的動畫成品,顯示部分手稿的內容在動畫中出現。
庭上可見,被告的動畫講述主角在打風下上班的過程,例如在地鐵停運及「走巴士」時仍奮力跑向公司,片段惹來旁聽人士及律師發笑。
被告指曾讓路予防暴警通過 警指示到科學館廣場離開 最後被捕
許巧靜續講述案發時的行程,憶述她早上乘友人的順風車到尖東附近,曾在百週年紀念花園畫畫,之後便沿南洋中心走進麼地道的一條小路,因見到該處有上班族在食煙和商業大廈。許之後一直向前走,至近科學館廣場一個防煙門凹位時,她突然聽到後方有急步聲,轉頭望已見一班防暴警察衝近。許見狀便走進凹位內,以讓防暴警員通過,同時見到科學館廣場有人正在逃跑。
許表示她沒有一同逃跑,因認為自己不關事,不希望遭警方誤會,但期間有一名防暴警員著她不要逗留在此處,叫她從科學館廣場離開。許於是按警察指示移步到附近,卻被另一名防暴警要求蹲下。許巧靜強調當日到場並非參與非法集結。
案件明天續審。
本案19名被告不認罪,包括:吳肇韜(19歲,學生)、何兆川(23歲,道具製作)、陳思晨(22歲,無業)、高敬希(18歲,學生)、曾曉琳(20歲,學生)、陳綺敏(37歲,無業)、王穎彤(21歲,學生)、許巧靜(22歲,售貨員)、洪妙賢(24歲,電視製作)、陳東城(43歲,清潔工人)、鄧耀雄(24歲,社工)、鄭肇其(52歲,廚師)、施雄國(36歲,地政總署測量員)、鄭瑞琪(30歲,文員)、陳正雯(20歲,學生)、蔡蒨盈(28歲,無業)、程曉君(27歲,文員)、鍾靜純(28歲,項目幹事)、江麗華(27歲,活動幹事)及劉頌祈(27歲,無業)。
同案一人認罪囚9個月兩星期
同案曾曉琳(20歲,學生)則承認控罪,被判囚9個月兩星期。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在一起。
案件編號:DCCC 855/2020、475/2021、609/2021(已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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