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圍城」,大批市民響應號召前往「營救」被困示威者,多區發生警民衝突事件。油麻地共有213人被圍捕,全被控暴動罪並分成多案起訴。其中6人今(12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還柙至7月10日求情;餘下26歲設計師及38歲尼泊爾裔地盤工則不認罪受審。控方指二人非居於案發地點附近,雖然他們沒有被辨認或拍攝到做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等,但法庭仍能憑當時社會環境及二人的衣著裝備等,來肯定他們參與了暴動。
6人開審前認暴動
6名被告承認暴動罪,分別為:羅凱欣(23歲)、吳穎貽(26歲)、伍潤民(24歲)、龐志佳(38歲)、黃浩軒(27歲)及王子豪(31歲)。
案情指,2019年11月11日示威者發動「三罷」,大批示威者進入理工大學,警方在附近一帶設防。事件持續至11月18日,示威者不同時段在尖沙咀、佐敦、油麻地及旺角一帶聚集。有人在 Telegram 及「連登」討論區上發起「圍魏救趙」,呼籲他人在案發當日組成「戰線」營救理大內的示威者,其中「戰線」包括彌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帶。
控方指在相關時間,大批示威者包括本案各被告參與了暴動,他們大部分穿黑衣,以口罩或防毒面罩遮蔽容貌,有部分人戴頭盔及護目鏡等。他們與警方對歭其間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包括以鐳射光照射警方、堵塞行車道及向警方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和其它雜物等等。
其中二人被搜出攜生理鹽水
警方當晚約11時26分展開圍捕,由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一帶設長方形封鎖區,在封鎖區內截獲213人,當中包括各被告。6名被告被帶往臨時羈留區,之後再被送往黃大仙警署。各被告遭截停時均穿黑色或深色衣服,其中伍潤民及龐志佳被搜出生理鹽水。
控方表示,涉案地點事後一片狼藉,公共設施破爛,示威者遺下大量雜物,包括玻璃瓶、雨傘及頭盔等。當晚有四名警員受傷,當中三人被地上汽油滑倒,另一人制服其中一名示威者時被玻璃碎片割傷。
兩被告否認暴動 控方指二人非居附近
餘下兩名被告潘曉東(26歲,設計師)及 PUN DHAN BAHADUR(38歲,尼泊爾裔地盤工)不認罪受審。法庭替後者安排尼泊爾傳譯員。
控方開案陳詞指,第10被告潘曉東被截停時穿白色上衣及黑色長褲,另被搜出黑色口罩及手套;第11被告 PUN DHAN BAHADUR 則穿灰色衣服。
控方表示,兩名被告均非居住在涉案地點附近,法庭能考慮案發時的整體社會環境、有關地點非處於正常生活狀態,被告沒有前往的理由,而他們有充足機會離開現場等因素,來肯定他們參與了涉案暴動。
控方又指,雖然二人沒有被辨認或拍攝到做出了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但證據已足夠令法庭肯定他們身處現場參與暴動,起碼是作為鼓勵的一份子。
控罪指被告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梁嘉淇及其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78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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