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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5人認暴動罪 兩人准保釋候判 13人不認罪受審

【理大圍城】5人認暴動罪 兩人准保釋候判 13人不認罪受審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發生「理大圍城」事件,有人發起「營救理大」行動,在油麻地共213人被圍捕。其中18名被告今(30日)在區域法院(借用西九龍法院)開審。5人在開審前認罪,押後至3月13日求情,其中兩人申請保釋候判獲批,保釋金須由5千增至5萬元,並須每周到警署報到;另3人則須還柙,期間索取背景報告。其餘不認罪的13人則受審。

本案共18名被告,其中5人承認暴動罪,包括:何健聰(36歲,倉務員)、李卓朗(33歲,音樂導師)、梁健平(28歲,裝修工人)、朱梓瑩(23歲,嶺南大學英文系二年級生)及黎國文(26歲,銷售員)。梁健平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則存檔法庭。

何健聰及黎國文申請保釋候判獲批,保釋金須由5千增至5萬元,並須每周到警署報到;其餘3人則須還柙,期間索取背景報告。

不認罪的13人為:姓鄧女生(16歲)、余柏鏗(20歲)、施銘洋(21歲)、李永賢(23歲)、翟耀瑋(18歲)、陳卓男(20 歲,學生)、陳志遠(20 歲,學生)、周豐德(20 歲,學生)、周家豪(27 歲,室內設計師)、洪家穎(24 歲,九巴員工)、林煒綸(21 歲,兼職酒保)、李傑思(18 歲,學生)及黃添樂(25歲)。

案情指有被告逃跑期間被捕 頭部流血送院

認罪5人同意的案情指,本案暴動發生在2019年11月18日,於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本案5名被告曾參與暴動,其後警方於晚上11時26分圍捕時將他們拘捕。

警方當日於晚上10時半抵達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的南邊,與示威者對峙,期間示威者用雜物堵路及向警方投擲汽油彈等。其後約11時26分警方進行圍捕,示威者於是轉入碧街離開。第三被告何健聰等14人在彌敦道南北行線被捕,他被捕後不適送院。

第五被告施銘洋則於逃跑人群中,轉向碧街逃跑,最後在油麻地站A2出口及祥興大廈之間的行人路被警長制服在地上。被告當時戴黑色頭盔、護目鏡、豬咀、手袖及手套。被告雙手被反鎖,頭部流血受傷,獲送院治理。

第七被告梁健平身處彌敦道的逃跑人群中,被偵緝高級督察何敏聰制服。被告當時帶豬咀、泳鏡及勞工手套。

第十五被告黎國文在彌敦道跑入咸美頓街,見到前方有警長,於是立即掉頭,警長大叫:「警察咪走!」最後被告遭制服,嘗試掙扎不果,他被捕時戴上豬咀。

油麻地各出入口的維修費為86,490元;街燈燈箱維修費為1,200元;行人路燈柱維修費為兩萬元。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788/2020、575/2021、83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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