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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鄒家成涉違保釋條件遭撤銷擔保 還柙至1.19再訊

【初選47人案】鄒家成涉違保釋條件遭撤銷擔保 還柙至1.19再訊

【獨媒報導】涉初選47人案、自去年6月獲准保釋的鄒家成,昨到警署報到時被指違反保釋條件,即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被視為違反國安法的言論,遭通宵扣查至今午於西九龍法院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信納鄒家成違反保釋條件,決定撤銷其擔保,他須即時還柙。鄒保留8日保釋覆核的權利,案件將於1月19日再訊。鄒就此笑稱:「相信我喺獄中都得閒,可以嘅。」

鄒家成今日並無律師代表,親自在庭上陳詞,又表示在踏入法庭前才收到控方文件。他陳詞期間一度哽咽。鄒被解離法庭時向旁聽席90度鞠躬,又揮手數十秒,旁聽席則有人高呼「加油啊」、「撐住啊」作回應。

另外,羅德泉基於司法利益,拒絕放寬《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對報導保釋法律程序的限制,指因聆訊部份內容與案件扯不上關係,控方的指控有可能涉及其他罪行。

去年3月,鄒家成與46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鄒當時被拒保釋,還柙於赤柱監獄,並於去年6月22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為案中第11名獲准保釋的被告。鄒家成去年12月出席大學畢業禮。

鄒家成保釋條件之一,是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其餘保釋條件包括不得作出有可能違反國安法的行為、不得組織、安排或參與任何級別的選舉、不得聯絡外國官員和議員、每天到警署報到、守宵禁令、不准離港等。

翻查鄒家成 Facebook 專頁帖文,他去年6月獲准保釋後仍不時在社交平台發言,如分享香港運動員在奧運獲獎的新聞、太子站831事件防暴在車廂揮警棍的相片、對鄧炳強指在囚人士危害國安的感受、前往警署領取47人案文件的過程、旁聽鄒幸彤聆訊的感受,又對12月19日的立法會選舉發表意見、抒發對《立場新聞》停運的感受,以及發表年度總結等。

遭撤銷擔保後,其 Facebook 專頁傍晚發文刊出鄒家成的感言:「去年在獄中的四個月,我也曾跌倒過、迷惘過。保釋期間,每一天我也為重返獄中努力:調整心態、掃除心靈垃圾、學習與身邊人說再見。或許這就是修行人的特質,就是為未知的未來作準備。前路非常漫長而黑暗。我無法說自己已破除對監獄的恐懼,但我相信我過去的努力並無白費。終點必然有光,現在前路依然漆黑一片,因為我們還未到終點。原本明天我要到大欖探鄒幸彤,後天要探岑敖暉,但現在我要跟大家說:明天去荔枝角探我。各位珍重,多謝各位。」

案件編號:WKCC81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