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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區議員阻差案 警庭上說法與口供紙不同 辯方:你兩年後記憶清晰咗?

3區議員阻差案 警庭上說法與口供紙不同 辯方:你兩年後記憶清晰咗?

(獨媒報導)大前年11月2日區議會選舉前夕,128名民主派候選人於維園發起選舉聚會,警方以集會未經批准為由到場驅散,3名民主派候選人文念志、陳振哲及鄭仲恒被補,其後被控阻差辦工。案件今日續審,女警司倪采欣作供時稱,當日有約150人在警方發出警告後仍不願離開,進行非法集結;辯方反駁指,倪兩年前的口供紙稱只有30人未離開,質疑:「你兩年後記憶清晰咗?」

總督察稱欲推進驅散集結人群 惟不順利因「對抗性好大」

現已升任為警司的女總督察倪采欣供稱,當日下午4時左右,有約200人在維園8號閘外進行非法集結,期間有人叫囂、用鐳射筆射向警方和情緒激動。她數度給予口頭警告,要求人群離開,惟約150人聽到警告後沒有離開,且情緒更激動,她遂下令警員推進,作出驅散。

倪形容,警方推進過程非常不順利,因「對抗性好大」,雙方是「貼住的狀態」,警方要用力推,前方的人才動一動,「很艱難才行到一步半步」。到達維園小食亭的位置,雙方停步對峙,倪看到警司張志偉到場並再作警告,有人在張耳邊用擴音器說話,張欲撿取該擴音器,對方縮開,警員遂上前拘捕三人。制服三人後,警方才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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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仲恒、陳振哲及文念志

證供與兩年前不乎 總督察稱看片後印證新說法

辯方大律師劉日成盤問時指,倪采欣發出首輪警告後,部分人散去走入維園,之後和她理論時只剩下不足10人,倪不同意。

另一辯方大律師黃立煒則引述倪在案發後數日的口供紙, 指她當時記述在發出警告後,只有約30人沒服從指示離開,即與她現時在庭上稱約150人沒離開的說法不符。 倪回應指, 自己在落口供當刻「係真確嘅」, 但現時自己記憶中「真係超過呢個數」;辯方反問:「你兩年後記憶清晰咗?」倪解釋因在庭上看了案發影片,「進一步印證我嘅講法。」

倪續指,部分人在警告後一度散去,但之後又重新回來聚集,故肯定不止30人。辯方質疑她未在口供紙提及「人群倒灌」的情況,她承認未使用「倒灌」一詞,但有提到「其後方越來越多人」;她之後在庭上核對口供紙,始發現紙上漏了「多人」二字。

被告稱按指示慢慢後退 總督察:正常人會轉身離開

辯方又指,被告並非對警方警告沒反應,他們曾稱「我哋係候選人,有權留喺度」,鄭仲恒更反問:「邊個方向離開?」、「你話(維園)入面非法集結, 仲叫我哋入去?」倪采欣同意現場嘈吵,但否認警方指示不清晰,稱已表明要求人群進入維園再離開。

呈堂影片顯示,雙方移動到小食亭位置時,早前已出庭作供的劉督察曾著被告「慢慢褪,小心啲」。辯方指,當時現場有不少持攝影器材的人,被告遂聽從劉的指示慢慢後退,非故意阻礙警方;倪不同意,指正常人會轉身離開。辯方又質疑倪證供誇大事實,指在場人士並非與警方「身貼身」,倪不同意,強調「身貼身」是自己現場所見,可能與影片拍攝的角度不同。

3名被控的區議員為文念志(29歲,大埔區議員)、陳振哲(47歲,大埔區議員)及鄭仲恒(30歲,沙田區議員)。控方今修訂控罪詳情,指三人於2019年11月2日,在維多利亞公園故意阻撓倪督察、劉督察及張警司。

三人較早前同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但控方之後撤回控罪。案件原定於去年1月開審,但當時裁判官張志偉斥控方未有將聲稱被阻撓的警員資料全面披露給辯方,影響辯方為被告辯護;控方之後修改控罪詳情,將聲稱被阻撓的警員人數由20至30人改為3人,但又在去年10月審訊中途, 突然要求增加警方證人,遭裁判官黃雅茵拒絕,終押後至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ESCC2467/2019

審訊第一日
3區議員阻差辦公案開審 控方突稱文念志以大聲公襲警 官:唔能夠一項控罪告兩樣嘢

審訊第二日
督察稱被告且行且停 阻警維園驅散
3區議員被指「緩慢後退」致阻差辦公 督察承認曾籲對方「小心啲、慢慢」

審訊第三日
警稱曾要求被告「離開維園」 辯方指影片、口供均未能證實
3區議員阻差案 控方審訊中途突增兩警作證 官:有啲奇怪

審訊第四日
3區議員阻差案 控方稱陳振哲被捕時反抗警 辯方:開案陳詞「隻字不提」

審訊第五日
3區議員阻差案再押後 控方堅持增加警方證人 證陳振哲被捕後有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