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柴灣樂翠臺法團管委會,去年擬進行逾億元的大維修工程,惟相關估價比市建局估價高逾3,000萬。有業主入稟土地審裁處,獲頒令法團需舉行業遑大會,會議昨晚召開。大會原定晚上7時30分舉行,逾600名居民出席。惟會議延至晚上10時才開始,約一小時後法團主席瞿偉忠宣布延會,不過民政處代表阻止,指主席無權單方面決定。在場居民繼續會議,主席與管委會成員則離場,最終以99%大比數通過終止維修合約。
樓齡38年的樂翠臺,去年6月在未收到強制驗樓令下,通過價值1.07億的維修方案,不過及後有業主發現,樂翠臺並不符合市建局申請「樓宇更新大行動2.0」資助的40年樓齡要求。市建局曾六度去信法團,指造價過高,局方及顧問公司分別評估工程僅為約6,800萬及約8,500萬。
工程公司在去年9月開始搭棚,翌月服務屋苑38年的管理公司請辭,指法團未能提供工程資料,屋苑財政亦不足以支付工程費。有業主收集5%業主聯署,要求舉行業主大會推翻結果,惟管委會未應要求召開,有業主入稟土地審裁處,獲頒令需於3月14日前舉行會議。
法團昨日舉行特別業主大會及業主大會,選址於北角舉行,逾600人出席。兩個大會原擬分別於晚上7時半及8時半舉行,惟延至晚上10時才召開,有人上台講解終止維修合約的後果。至晚上11時許,主席瞿偉忠宣布延會,指場地時限已到及保安需放工。
不過在場民政處代表指,主席無權決定延會,需在場居民決定。在場居民決定繼續會議,主席及管委會成員先後離開,最終會議議決終止合約及撤換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