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早前「大刀闊斧」將逾2萬張由7名被捕西醫發出的免針紙悉數廢除,郭卓堅入稟申請司法覆核,高院今早批出臨時禁制令,令全部問題免針紙繼續生效至法庭再有頒令。法官高浩文下午頒下判詞,首段便指出無論結果有多理想,都有分「合法」和「非法」方法。法官指案件主要爭議是醫衞局局長有否權力廢除免針紙,在聽畢律政司陳詞後,傾向認為政府陳詞錯誤,他更指出可以合理假設,有不少免針紙是合理批出,病人也是合法持有。
《獨媒》向律政司查詢會否針對臨時禁制令上訴,發言人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適宜作任何評論」。
判詞解釋批出臨時禁制令的原因,法官高浩文在第首段就表示,無論結果預期的結果有多理想,都有分「正確」和「錯誤」途徑去達至結果。用法律字眼,即「合法」和「非法」途徑。(However desirable the intended result, there is a right way and a wrong way of going about it. In legal terms, there may be a lawful way or unlawful way of going about it.)
質疑直至有人提出JR 政府始找法律依據
判詞又詳列出政府廢除針紙的時序,指出政府自9月27日宣佈涉案問題免針紙「失效」後,在多篇新聞稿上均沒有交代背後法律理據。在10月3日至5日,一名有律師資格的立法會議員提出質疑,指醫務衞生局局長沒有權力廢除免針紙,並要求政府交代理據。
申請人郭卓堅在10月7日入稟司法覆核,高浩文表示自己在昨日早上批出司法覆核許可,晚上政府立即發出一篇新聞稿,指出做法是根據第599L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高浩文表示根據時序,令人聯想政府在9月27日推出措施時,並未找到特定的法律理據,直至有人提出司法覆核後,政府才找出相關權力和條文。他表示無論政府何時找出理據,不是法庭在正式聆訊時關注重點,本案關鍵是政府實際上有沒有法律理據廢除涉案免針紙。
逐點列出599L權力 不包括廢免針紙
高浩文在判詞明確指出,聽畢律政司一方今早庭上陳詞後,認為有很強理據政府對法例演釋有錯,他指出599L章賦予局長的權力,包括確認處所類別、進入處所的條件、未打齊針的市民在處所不能做的事項,以及容許市民在索取醫學意見後取得「新冠疫苗醫學豁免證明書」以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高浩文指出,從條例字眼看來,沒有權力賦予局長可以推翻或廢除已發出的免針紙。判詞亦提到目前本港疫苗接種率超逾九成,公共衞生風險的比重變低(less weight)。
考慮是否頒發臨時禁制令時,要考慮公眾利益,包括衞生及安全風險,他表示明白要市民再看醫生,並非一件難事。但考慮到本案涉逾兩萬張「問題免針紙」當中,大部份會在未來數星期過期;他指可以合理假設,為數不少的免針紙是合理批出,擁有人也是合法持有,加上涉案醫生紙只是被指有問題,並未進入刑事程序。法官亦指本案的爭議點,即政府在599L章有沒有相關權力,對日後或有深遠影響,他最終決定從速進行聆訊,定在10天後的10月20日進行。
案件編號:HCAL105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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