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由時任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推出的「美食車先導計劃」,定位為旅遊推廣項目,五年試驗期完結,政府認為未能達致政策目標,宣布於6月1日結束計劃。立法會今日討論,多名議員歸咎受2019年社會事件以及疫情影響,認為計劃不應「壽終正寢」,有議員要求「呢三年唔計」,重新計算試驗期。惟政府回答指早於2019年前,生意額已下跌五成,主因是場地限制和市民新鮮感已過。
政府在文件表示,截至2022年3月底,美食車先導計劃由最初推出時有許15部美食車參與,現時只剩下4部維持較經常運作,並只在一個場地營運。負責美食車的旅遊事務員專員周韻琴表示,經過五年試行,即使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和旅遊事務署提供不同支援下,業務發展始終不理想,並認為美食車的營運和發展未能達致推廣旅遊的政䇿目標,決定在6月1日後,不再繼續計劃。
張宇人要求參考雪榚車改變營運模式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今日討論美食車去留,來自飲食界的自由黨張宇人去信委員會,要求政府繼續營運美食車,並改由食環署發牌管理,定位改為飲食項目,做法參考雪榚車。在會議上,工聯會鄧家彪指香港接連受「黑暴疫情」影響,旅遊業受挫,認為應讓美食車繼續經營。他更稱政府要擴大計劃搞「美食單車」,在吐露港「踩單車賣熱狗」。
選委界陳沛良認為,五年試驗期中實質經營只有2017、2018年,其後受「黑暴及疫情」影響,他質疑現在市道轉好反而叫停計劃,他建議「呢三年唔計」,延長試驗期。
結束計劃後須交出牌照 美食車「唔準郁」
食物環境衞生署副署長黃淑嫻多次強調,在先導計劃結束後,營運者要向食環署及運輸署交還「食物製造廠牌照及特別用途車輪」牌照,如果他們有意以其他形式繼續飲食業經營,則屬商業決定,他們可以自行向食環署申請食物製造廠牌照。換言之,經營者可以保留美食車,但美食車不可以移動,而他們的經營要先找到「場主」,安排位置及清潔排污。
多名議員質疑2019年的社會事件影響美食車計劃,旅遊事務署旅遊事務助理專員周韻琴表示,其實早於2019年「暴亂」前,整體生意額已經下跌超過五成,相比首年度推出的成功,她認為市民新鮮感已過。她強調政府曾協助美食車尋找超過30個地點,希望挽救經營環境,但面對很多限制,例如有沒有「場主」願意協助、附近有沒有食肆等。周韻琴強調經過5年充分測試,才決定結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