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確診數字每日倍增,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公佈新一輪防疫措施,並將修訂《僱傭條例》,即2月24日「疫苗通行證」處所的僱員因拒絕打針而未能上班遭解僱,僱主將不會被視為「不合理解僱」,「如果僱員不合作,僱主都冇辦法」。
另外,如僱員因圍封強檢而未能上班遭解僱,則會被視為「不合理解僱」,以及衞生署就強制檢疫發出的醫務證明,可視為合資格僱員申領的病假。
2.10關閉宗教場所髮型屋
林鄭亦宣佈,將修訂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包括新增6個表列處所,即宗教處所、商場、百貨公司、街市、超市及理髮店。其中宗教處所及髮型屋2月10日起須關閉,與目前被關閉的17類處所,繼續關閉至2月24日「疫苗通行證」推行。換言之,之後要打針才可進入商場及街市等地方。
唔打針不能回家?林鄭:用緊好強力手段保護香港
有記者質疑,部分屋苑位於商場上蓋,沒打針的人是否連「屋企都返唔到」,現時和戒嚴是否差不多。林鄭回應時直認今次措施「猛烈、強力」,目的是要谷針,保障香港醫療系統,以免像歐洲般出現醫護人員疲於奔命、ICU(深切治療部)爆棚的情況。
她指有歐洲國家已立法強制大眾打針,但認為香港「未去到呢一步」,因為她仍然相信香港市民,在政府鼓勵、呼籲和「再加上一啲不方便」下,能提升疫苗接種率:「我哋宜家只係令到佢不方便。你如果唔打針,你係會少好多選擇……如果佢唔打針、唔經商場返屋企一定唔方便,(但)可以搵到另一條途徑走。咁所以,冇錯,我亦都唔會迴避,我哋係用緊好強力嘅手段,因為要保護香港。」
交通工具暫不引用疫苗通行證
而D類食肆將提早推行「疫苗通行證」,林鄭亦表明會以行政手段引入「疫苗通行證」,包括學校、大學、所有接受政府資助的處所、青年中心及公營機構寫字樓。
關於交通工具的疫苗通行證安排,林鄭表示即將公布的新599章法例,將會加入公共交通工具的規例,但暫時不會啟動,當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認為疫情到達「情況好嚴重」,局長可以透過發出指令,令「疫苗通行證」適用於交通工具,林鄭表示食衞局常任秘書長陳松青稍後將會公布詳細法例,以及執法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