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廉政公署發出公告,指今日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許智峯及丘文俊,指他們藉個人社交媒體專頁展示貼文,煽惑市民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及不投票,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獨媒》正向許智峯及丘文俊查詢,暫未獲回覆。
廉政公署在新聞公告指出,經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有關證據認為有足夠證據向二人作出檢控。因二人已離開香港,廉署今早向裁判法院申請手令,通緝兩人,獲裁判官簽發手令。廉署透露,許智峯及丘文俊分別面對4項及8項控罪,均與違反《條例》第27A條,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有關。
廉署又指,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10月30日展開,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由當日起直至12月19日投票日,被界定為是次選舉的「選舉期間」。任何「公開活動」,包括向公眾作出的任何形式通訊,以及向公眾分發或傳布任何材料;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任何人士干犯該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三年及罰款20萬元。廉署呼籲市民嚴守法規,切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將繼續嚴正執法,打擊操控或破壞選舉的行為,確保選舉公平公正。
鄧炳強點名許智峯「懦夫」
已流亡澳洲的許智峯,早前在 Facebook 提出「如水計劃」,稱要以白票反制不義的新立法會選舉制度。廉政公署發表聲明,指將要求刪 Facebook 移除貼文,又提醒巿民切勿轉載,但貼文暫時仍未被刪;保安局長鄧炳強今月初亦點名批評許智峯「懦夫」。丘文俊在今月初宣布流亡英國,他在 Facebook 呼籲全民杯葛立會選舉,他提及是次選舉完全違反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