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7歲休班警員涉嫌在2019至2020年期間,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某單位內三度非禮15歲女童,至今年6月有人報案才揭發事件。該警員已被停職,被控3項非禮罪,今(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1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保釋候訊,期間不得踏足涉案的紀律部隊宿舍一帶。
被告以U.K.B為代號,報稱為警員。據警方資料,被告案發時為一名休班警員,現已被停職。控罪指他分別於2019年12月某日、2020年7月某日及8月某日,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某單位猥褻侵犯女童X。
被告獲准以3,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住址、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不得踏足涉案的紀律部隊宿舍一帶,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KTCC187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