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今(5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43日審訊,黎智英第51日作供。辯方覆問時提及2020年7月15日,Mark Simon 轉發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的助手 Mary Kissel 的訊息,要求黎澄清對於撤銷香港特殊地位的立場。黎回覆「我認為他們撤回香港特殊地位是正確的」,訊息亦提及「制裁中國以阻止她打壓香港。」黎供稱,在 Mary Kissel 擔任《華爾街日報》社評撰稿人期間認識她,在相識15年間,他與對方不常聯絡,但記得每年都會在她的生日時送花給她,直至她離開《華爾街日報》。黎否認有意透過訊息直接請求美國撤銷香港特殊地位,提及「制裁」是因為「不小心」,又稱:「我不知道這是一個危險的字眼。」
將道德權威比喻為「核武」 黎再被問及「核武」意思
黎智英第51日作供。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周一(3日)結束24日盤問。辯方代表大律師關文渭今開始覆問。
早前證供提到,黎於2019年7月10日參與美國智庫「保衛民主基金會」公開對談,期間黎稱香港極需要美國的支持,因美國政府有「道德權威」,好比「核武」。黎並強調中美之間的「戰爭」乃價值上的爭鋒,「他們(中國)好像沒有任何武器便上戰場,當你使用核武的話,只需一分鐘便可擺平他們。(It's like they're like going to the battle without any weapon, and you have the nuclear weapon you can finish them in a minute.)」
辯方問黎,他口中的「核武」是什麼意思。黎稱他當時是指在這個新冷戰中的「道德權威」,而這是中共不具備的,但美國則具備。
辯方提到黎在座談會中另一處再度使用「武器」字眼,問黎的意思是否與「核武」不同?黎指「核武」和「武器」的意思是相同,均是以誇張的手法形容某些事情。
法官李素蘭問,道德權威怎樣在一分鐘內擺平中國?黎則稱這是一種寫作的修辭手法。李素蘭追問,但黎當時不是在寫作,而是在談話?黎則認為兩者沒有分別,均是表達的方法。
辯方又問到,黎口中的「擺平(finish)」是什麼意思。黎指即是「打敗(defect)」。辯方問,「擺平」之後會有什麼結果?黎則稱,很難說結果會是怎樣。他又解釋,這番言論用意是想指出美國人忘記了自己的道德權威有多強大。
官問黎談論道德權威是否與中美貿易談判有關 黎稱僅談論一般情況
法官李運騰接著問,黎是否在談論貿易談判,所以才提及道德權威。黎則稱道德權威不一定與貿易談判有關,他只是想說當時有很多人認為中國有貿易談判,因此覺得:「不要令他們失望、不要冒犯他們。」法官杜麗冰指,黎在接下來的言論,卻提到道德權威是「談判桌上的一個重要籌碼」。黎重申道德權威不一定與貿易談判直接有關,他在座談會上只是談論一般情況,並指出當美國與中國交往時,美國忘記了其道德權威有多重要。
李官回應,他以為黎在座談會上說道德權威是談判籌碼,但似乎黎現在庭上提出了另一種說法。李素蘭指,當觀眾聽到黎的言論時,他們不會追問黎這句意思是什麼、那句意思是什麼,而是從黎的言論得出他們的理解。黎回應稱,他當時只是說一般情況。
辯方展示訊息顯示黎憂慮掟磚和掟汽油彈 惟沒有渠道向年輕人傳達訊息
黎早前供稱,與同案被告、律師助理陳梓華聯絡,是為了叫他聯絡勇武派領袖,平息示威暴力及要求勇武派成立領導團隊。控方早前盤問時質疑,黎為何認為和平的人能夠說服勇武的人?黎僅稱:「我們要嘗試所有辦法」,因暴力事件會破壞當時的運動。控方又質疑會否最後變成勇武的人反過來說服到和平的人使用暴力呢?
辯方今問黎從何時開始有平息暴力的想法?黎則稱這不是「想法」,而是「邏輯思維」,因為當李柱銘介紹陳梓華時,將陳形容為「勇武派之中的保守派」,因此黎當時認為陳應該是聯絡激進人士的渠道。
辯方遂向黎展示Mark Simon在2019年8月6日的訊息,他向黎表示關注有示威者投擲石頭,「他們應該知道,如果投擲石頭及殺死了人,便會在短期內嚴重地影響到運動。」黎回覆:「我對掟磚和掟汽油彈感到憂慮,但我沒有渠道向那些年輕人傳達這個訊息,除了我的專欄以外,我會在這星期的專欄提及這點。」
黎稱從沒跟陳梓華談及國際戰線
2019年區議會選舉之後,黎和陳梓華於2019年11月27日在停泊在金鐘的車上會面。陳梓華早前供稱黎說過要結合議會力量、街頭力量和國際力量,「推爆個政府」。黎早前則供稱自己可能講過議會和街頭力量,但是否認講過國際力量,因他從沒想過國際線的議題。
辯方指,黎在控方的盤問下說法卻有所不同,稱記不起自己有否跟陳梓華提及過國際戰線。辯方今再問黎,他有否跟陳梓華談及國際戰線?黎表示他從沒向陳談及國際戰線,所以這從不是二人之間的話題。
黎堅稱未曾跟陳梓華談及初選、沒參與籌辦初選
2019年12月31日,黎與陳梓華第四次見面。陳早前供稱,黎在該次見面中談及民主派初選。今在辯方覆問下,黎表示很難回憶起有否說過初選,但他認為自己未曾跟陳談及初選。
辯方提到2020年7月12日初選結束後,陳向黎傳送 Signal 訊息:「感謝你為初選所做的一切,這是香港歷史上重要的一頁(Hi Jimmy, thanks for everything on the primary election. It’s remarkable on our HK history.)。」辯方問黎,為何陳梓華在初選翌日傳送這個訊息?黎認為陳純粹告知他,或者純粹向他表達感受。辯方又問,在7月12日之前,黎有否與陳談論過初選?黎稱不記得。
法官杜麗冰質疑,陳在訊息中「感謝你為初選所做的一切」,問陳是感謝黎什麼?黎估計是感謝《蘋果》在初選期間提供了平台,但黎強調他並沒有參與其中。
辯方又提到2020年2月26日,陳梓華向黎智英傳送「眾志聯盟」的出選名單,新西派出朱凱廸、新東派出何桂藍、九東派出黃之鋒、梁凱晴做「Plan B」、九西派出張崑陽、港島派出羅冠聰、超區則派出岑敖暉。黎當時回覆陳:「我們要努力說服他們,如果初選有認受性,他們也必須參與。且看看事態發展如何。(Thanks. We’ve to work on them. But if the primary has legitimacy, they will have to join. Let’s see.)」陳回覆:「我會盡力說服。(I will try my best to work on it.)」
辯方問黎有否涉及安排出選名單?黎則稱從來沒有聯絡過名單上的人士,但是他相信民主黨林卓廷有參與初選,而他經常與林卓廷、李永達和何俊仁等人吃晚飯。
黎稱陽明山會議有可能談及國際線 因劉祖廸在場
2020年1月11日,黎智英在台灣陽明山別墅,與陳梓華、「攬炒巴」劉祖廸和一名女子會面。陳梓華早前供稱,黎在會議中稱要團結「不同的板塊」,包括議會、海外組織、街頭力量、國際線及商人。
辯方引述黎在主問時稱,自己從沒有這種想法,反指這種想法是來自陳,然後將說話塞進他的嘴裏。惟黎在控方盤問之下,卻改稱他有可能談及國際、議會和街頭這三條戰線。
辯方遂問黎,有否在會議中談及國際、議會和街頭戰線?黎回應,在他與陳梓華的交流中,國際線從不是話題之一。他稱他可能談及街頭和議會戰線,但他亦有可能談及國際線,因為劉祖廸當時在場。惟黎同時補充,他從不知道陳梓華參與國際線。辯方追問,劉祖廸在會議中談及國際線時說了什麼?黎則稱已不記得他說過什麼。
辯方又問,為何邀請劉祖廸出席會議?黎稱因為當時是籲勇武派自我組織、組成領袖團隊的好時機。
黎稱沒參與籌備初選 官質疑黎曾叫陳梓華說服「眾志聯盟」參選者
在控方盤問期間,曾追問黎是否關注(concerned about)民主派初選。黎當時稱他不關注,因為他與初選無關。控方質疑從訊息紀錄可見,黎一直緊貼初選的事態發展,並問黎的「concern」是什麼。黎僅稱「My concern is that I am not concerned about Primary Election anymore.」
黎確認上述對答,並稱這是他英文用字不小心。辯方要求黎澄清他口中的「concern」是什麼意思(註:英文"concern"可理解為「關注」、「擔憂」或「與某事情有關」)。黎稱當時他們正在研究電子投票的可能性,而他作為初選組織者李永達和物色電子投票程式的李兆富之間的「中間人」,他認為電子投票的主意很好,因可以方便市民,吸引更多人投票。
辯方追問黎是否有興趣參與初選工作?黎則稱他對於電子投票感興趣,但是他沒有參與初選的籌備工作。
法官杜麗冰則反駁指,當陳梓華傳送眾志聯盟的初選名單給黎之後,黎回應陳:「我們要努力說服他們(We’ve to work on them.)」,因此黎的確有牽涉初選。黎則稱訊息中的「我們」泛指民主派陣營的人士,因為他們在同一陣營之中,所以使用「我們」一字。辯方問黎有否說服名單上的人士?黎稱沒有。
法官李素蘭質疑,陳梓華回覆說:「我會盡力說服」,是否因為黎叫陳去說服?黎指陳只是告訴他會盡力說服,但他不知道陳有否真的說服名單上的人,他亦表示對於陳認識名單上的人感到意外。
辯方提到,黎將「眾志聯盟」的出選名單轉發給李卓人,並傳送相似訊息:「我們要努力說服他們,至少我們透過得到大部份泛民的支持,使初選有認受性,(We have to work on them. At least we've make our primary legitimised by support of majority of Pan Democrats.
)」李卓人回覆:「會努力說服他們。會告訴戴耀廷和區諾軒。(Will work on them. Will tell Benny and 區諾軒)」
黎在庭上稱,正如剛才所說,他在訊息中使用「我們」,是因為泛指民主派。法官李運騰指從李卓人的回覆「會努力說服他們」,可以理解至少黎正在要求李卓人說服他們,又問黎是否要求李卓人說服名單上的人?黎則同意。惟他指李卓人不是初選的組織者之一。
黎專欄文章稱中共「撕掉《基本法》」 今稱從新聞得知
早前控方證據提到,黎在2020年4月26日的專欄文章〈專橫暴政打壓 我們氣魄不滅〉中稱:「中共出擊撕掉《基本法》,摧殘香港一國兩制特別行政區地位。沒有釋法權利的港澳辦和中聯辦高調曲線釋法,稱兩辦並非《基本法》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公然向港府奪權。」
控方曾問黎,「撕掉《基本法》」和「高調曲線釋法」的說法,是從什麼官方渠道得知。黎堅稱有官方出處,但是他不記得。
辯方今再問黎,他當時是指哪個官方出處。黎稱不記得,相信當時是李柱銘或何俊仁告知他,而二人均是律師,因此相信二人。黎又稱,他肯定因閱讀新聞報導而得知,所以才會在其專欄文章中引述。
辯方問黎是否知道有沒有任何官方資訊來源,指稱「撕掉《基本法》」和「高調曲線釋法」?黎澄清他意思是從新聞得知上述說法。
黎向高院申請離港時未提及會見美國官員計劃 黎解釋:過於政治敏感
控方早前盤問時指,黎於2020年6月向高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要求獲准出境到美國探望剛出生的孫女。控方質疑黎以孫女出生作為藉口和掩飾,反指黎向法庭隱瞞前往美國的真正原因是要會見美國官員和議員。
辯方今問黎,即使沒有會見美國官員的計劃,黎會否依然向法庭申請更改保釋條件?黎稱會,因為要探望孫女。辯方提到,黎在申請離港期間,未有提及會見美國官員的計劃,問黎為什麼?黎認為前往美國的主要原因是探望孫女;雖然在當時而言,會見美國官員不是違法,但是向法庭提及的話便會過於政治敏感。
辯方問黎是否有意圖誤導法庭?黎稱認為沒有需要告知法庭其會見官員計劃,所以便沒有披露。法官李運騰問,黎是否認為若然不告知法庭的話,便有較大機會獲批准出境?黎同意。
黎稱與袁弓夷相處感不安 惟未想過停止袁使用《蘋果》平台
2020年5月《蘋果》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黎安排員工替袁彌明父親、現被警方通緝的袁弓夷拍攝影片,向特朗普作公開呼籲。黎早前在庭上稱,後來他與袁弓夷數次交流之後,便開始感到不安(uneasy),並嘗試疏遠他。
辯方今問黎為何有這種不安感?黎稱源於一次晚飯期間袁所說的說話,但他已不記得具體內容。但黎記得時任《蘋果》社長張劍虹的訊息談及袁及一名逃往紐約的「逃犯」,而該人士十分可疑。辯方遂展示有關訊息,黎在訊息中告訴張:「他(袁)是郭文貴的人」,又告訴張:「他(袁)想與我合作反共。」
辯方問,既然黎對袁感到不安,黎有否停止讓他使用《蘋果》這個平台。黎則稱沒有想過這問題。
國安法生效後 黎未要求Mark Simon撤回制裁名單提議
2020年6月23日黎的私人助手 Mark Simon 在訊息中提到,華盛頓正在討論制裁名單,而 Mark 提出只將香港官員列入制裁名單。控方早前盤問指,在2020年7月國安法生效之後,黎並未有要求 Mark Simon 撤回他向美國國安委所提議的制裁名單。當時黎要求庭上解釋為何當時未有如此做,惟遭法官杜麗冰制止。
辯方今問黎相關原因。黎稱在國安法生效之後,他可能忘記了這件事,又稱他當時可能認為國安法使以往合法的事情變得非法,然而生效之前的事情便會變為過時(obsolete)。
專欄稱勾結外國勢力是叛國罪、可以被槍斃 黎稱僅複述蕭若元言論
2020年7月5日黎的專欄文章〈飛翔吧 良知的脊樑在撐著〉提到:「有心人說,快點走,勾結外國勢力是叛國罪,可以是槍斃的啊!」控方盤問時質疑,黎明知上述言論明顯不實,並揶揄黎:「你似乎毫不在乎真相。」黎則反複重申,他只是複述別人告訴他的說話。
辯方今問黎,為什麼會說「勾結外國勢力是叛國罪」。黎則稱因為網上有一名被稱為「神燈」的人士,惟一時想不起對方全名,並突然轉用廣東話,稱:「佢個仔係做電影」、「咩元吖?」、「佢以前係做編劇⋯⋯喺亞視。」
黎指該人士在網上頻道中提及他的姓名,以及叫他離開香港,「我認為他只是說一些說話嚇我,叫我離開。」被問到是否私下認識該「有心人」,黎稱認識,但是一時忘記他的名字。後來在小休之後,黎向法庭表示,記起該「有心人」可能是蕭若元。
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的助手 Mary Kisse(網上圖片)
黎回覆蓬佩奧助手問題 承認不小心使用「制裁」一字
早前證據顯示2020年7月15日,Mark Simon 轉發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的助手 Mary Kissel 的訊息,要求黎澄清對於撤銷香港特殊地位的立場。黎回覆:「我是說撤銷香港特殊地位是不需要的,因為在《國安法》下,香港怎樣也好都會完蛋。重點不在於香港而在於中國。制裁中國以阻止她打壓香港。但是就此思考後,我認為他們撤回香港特殊地位是正確的,因為一旦美國和中國之間脫鈎,香港會是中國的出口。若然關閉這個中國的出口的話,會更輕易地迫使中國回應美國的要求。」
辯方問到黎與 Mary Kissel 之間的交情。黎稱截至2020年為止,他與 Mary Kissel 相識超過15年。因 Mary Kissel 曾在香港替《華爾街日報》擔任社評撰稿人,黎在當時開始認識她。後來她返回美國繼續替《華爾街日報》工作,然後在華爾街工作,繼而成為蓬佩奧的助手。黎又稱,在這15年期間,他與 Mary Kissel 不常聯絡,但他記得每年 Mary Kissel 的生日,他都會送花給她,直至她離開《華爾街日報》。被問到有否在2019至2020年期間送花,黎稱在她成為蓬佩奧助理之後便沒有。
黎稱因為 Mary Kissel 是蓬佩奧的助手,所以如果她直接跟他對話,便會很敏感。黎又指,當時只是打算經 Mark Simon 回答 Mary Kissel 的問題,沒想過她會使用其回覆作其他目的。
辯方引述控方指黎透過 Mark Simon,直接請求美國撤銷香港特殊地位,辯方問黎有沒有這個意圖?黎稱沒有。
辯方又問,為什麼黎在訊息中提及「制裁」?黎則稱:「我不知道為什麼,我估計就是這樣不小心。」法官李素蘭追問「不小心」是什麼意思。黎稱:「我不知道這是一個危險的字眼。」
Twitter帖文問「選舉主任應負責任嗎?」
2020年8月7日,美國財政部宣佈制裁11名侵犯人權及損害香港自治的中港官員,包括時任特首林鄭月娥。翌日黎 Twitter 發布帖文:「那些取消候選人資格的選舉主任又如何呢?他們應該在個人層面上為這些決定負責任嗎?」控方盤問時指,黎透過上述帖文請求外國制裁。
辯方今要求黎澄清有否在帖文中請求制裁。黎稱他沒有請求制裁,但同時承認帖文用字帶有暗示制裁的意味,因帖文意思是選舉主任應該為他們所作的決定負責任。
辯方表示尚餘 Slack 群組裡的「飯盒會」紀錄需要覆問。案件明日下午續審。
案件編號:HCCC51/2022
第142天審訊:
控方結束24日盤問 黎智英否認發布煽動刊物:一派胡言
第141天審訊:
黎智英:不認為跟外國人談話構成勾結,但會冒險 官問:為何不遠離紅線?
第140天審訊:
控方質疑黎智英文章沒叫人不要觸犯國安法 黎反問:這是我的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