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周五(17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20日審訊,黎智英第28日作供。控方盤問繼續圍繞黎在2017年安排退休美國將領 Jack Keane 和美國國防部前副部長 Paul Wolfowitz 赴台灣,與時任台灣總統蔡英文見面,事後 Mark Simon 透過訊息向黎報告有關帳目,包括二人顧問費、旅程開支及黎向 Jack Keane 貸款,合共匯款約1,490萬港元。另外,財務紀錄顯示從2017年11月至2020年2月之間,台灣《蘋果日報》每月向江春男支帳約20萬元台幣,合共涉款約580萬台幣(港幣約137萬元),而江當時已任職蔡英文的助手。黎確認相關紀錄,但他稱以為台蘋基於江撰寫社評而支帳,當他得悉江沒有再撰文卻仍收款時感到「震驚」,並要求員工立即停止支帳。
黎否認就退休美國將領和前美官員赴台存在合約
黎繼續接受控方盤問。黎昨日供稱,在2017至2019年期間,曾安排退休美國將領 Jack Keane 和美國國防部前副部長 Paul Wolfowitz,與時任台灣總統蔡英文見面,因蔡希望知道美國特朗普政府的對台態度。三人於2017年8月首次會面,黎則不在場。黎亦承認向二人分別支付旅程費用和顧問費。
控方問及,上述赴台計劃的顧問合約是否獲得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的支持,又問黎是否知道合約為期兩年。黎則堅稱不知道有合約的存在,直至現在庭上才知道。他稱沒有牽涉簽署。
控方續展示2017年6月24日的訊息,Mark Simon 向黎報告,美國司法部有好消息,他們批准了 Jack Keane 和 Paul Wolfowitz 的「顧問合約方式(consulting contract approach)」。黎確認訊息內容,但他稱當時未有留意當中「合約」的字眼。控方質疑,黎當時回覆 Mark 稱「Wonderful!」;黎則稱「Wonderful!」的意思是形容相關「批准」,但他當時看漏了「合約」字眼。
法官李運騰問到,黎有否簽署過相關合約?黎稱沒有,堅稱與 Jack Keane 和 Paul Wolfowitz 之間沒有合約。
在法官杜麗冰的追問下,黎確認就 Jack Keane 和 Paul Wolfowitz 赴台有口頭上協議,但是不知道有沒有書面合約。
黎堅稱二人僅在2017年之間赴台灣4次
控方另展示2019年7月19日的訊息,Mark Simon 向黎提到,Jack Keane 和 Paul Wolfowitz 的合約為期2年,又指2017年4次,2018至2019年則4次。
被問到二人是否先後8次到訪台灣,黎則庭上堅稱,雖然他在訊息中同意2年合約,但是實際上只是為期1年,因第二年沒有繼續。他又堅稱根據自己的經驗,二人在2017年之間只來過台灣4次。
法官李運騰問,黎有相關經驗是否因為他與二人同行赴台?黎同意,每當二人赴台,他都會與二人吃晚飯,所以他記得;若果二人在2018至2019年赴台,他必定會同行,然而他不知道二人有來過台灣。
控方質疑會面乃關於利用台灣作為對抗中國的槓桿
至於二人與蔡英文的會面內容,黎強調他沒有參與會面,因此不知道他們會面中談論過什麼。控方質疑,會面是關於利用台灣作為對抗中國的槓桿;黎否認,堅稱這從來不是會面的目的,重申會面是讓台灣知道特朗普政府對台灣的態度。
控方質疑,若然黎的說法真確,為何巧合地在會面之後不久,黎向蔡英文的助手江春男傳送訊息,當中提及台灣與美國簽訂能源合約,以及聘請美國退休將領協助推動台灣軍事現代化,並叫江轉達給「老闆」蔡英文。黎則堅稱訊息與台灣成為槓桿無關。
訊息提及安排二人到日本等地 黎堅稱只記得去過台灣
控方展示黎與 Mark Simon 之間的訊息,當中提到安排 Jack Keane 和 Paul Wolfowiz 到日本、新加坡和越南等盟友國家的話,會帶來更多好處,而黎回覆表示同意。
黎庭上稱記憶中二人只是去過台灣,不知道他們去過日本或其他地方,又指 Mark Simon只是向他提議,雖然他回覆同意,但是不知道二人最終有否成行。
法官李素蘭問,跟據黎與二人的協議,顧問服務不只限於到台灣,而是可以去到日本或其他盟友國家?黎則堅稱這只是原本的提議,但是其後未有再被提出過。
法官李素蘭另質疑,相比起黎的記憶,相關 WhatsApp 訊息紀錄可能是準確。黎指訊息可能準確,但是他記不起二人有去過訊息所述的地方,並強調:「我絕對沒有這些行程的記憶!」
訊息顯示黎2018年向二人匯款 合共1,490萬港元
法官問及二人行程的財務安排,事前有否設定支出限額?黎則稱交給Mark Simon安排,而Mark 會自行作出決定。
控方遂展示2018年7月19日的訊息,黎向 Mark Simon 問及帳目,向加拿大的「特別項目」匯款是關於什麼。Mark 向黎報告指,是 Jack 和 Paul 的項目,包括每人每年獲顧問費75萬美元(約580萬港元),另向 Jack Keane 支付25萬美元「贈金(gift payment)」(約195萬港元),合計為175萬美元(1,350萬港元),再連同旅程洗費等約140萬港元,合共為1,490萬港元。Mark 又提到,Jack 和 Paul 都厭惡交稅,因此才會經加拿大匯款給他們。
黎稱曾向Jack Keane借出貸款25萬美元
控方另展示2018年6月21日的訊息,Mark Simon 向黎提及會向 Jack Keane 支付一筆25萬美元「贈金(gift payment)」連同歸還洗費。黎當時回覆 Mark,指該筆錢並非「贈金」而是幫他繳清貸款。控方亦向黎展示他與 Jack Keane 之間的對話,對方表示被黎的慷慨感動到。
黎閱讀上述訊息之後表示,相信該筆款項並非「贈金」而是向對方借貸。因此黎確認除了顧問費之外,他與 Jack Keane 還有其他財務往來,但是只限該次貸款。他不肯定對方後來有否還款。
控方另問及 Paul Wolfowitz,黎則稱沒有,相信 Paul 不會有任何貸款。
台灣《蘋果》管理層電郵透露黎吩咐每月支付蔡英文助手20萬元台幣
控方問及蔡英文「左右手」江春男,黎指江成為蔡的助手之前,曾替台灣《壹週刊》撰寫社評,其後黎邀請他轉到台灣《蘋果日報》撰寫社評。
控方展示一封台灣《蘋果》管理層的電郵,日期為2020年3月25日,副本抄送時任《蘋果》財務總裁周達權。電郵提到,黎於2017年11月交代時任台灣壹傳媒主席葉一堅,由台蘋每月向江春男支付台幣209,606元(約4.96萬港元),以顧問費的名義出帳,與寫稿無關,並補充:「理由是:江先生對黎先生或台灣蘋果有某些用處(什麼用處只有黎先生自己知道)」;至2019年初,社長陳裕鑫「覺得已經付了一年多,江先生也沒有替我們寫稿或做什麼事情,就親自去問黎先生,此付款是否應該繼續下去,黎先生回答繼續付款。」陳裕鑫其後在節流(cost saving)會議上提出切斷此筆費用。
黎庭上堅稱與同事溝通上有誤會,反稱他本來以為台蘋基於江春男撰寫社評而支付稿費,但是在江成為蔡英文助手之後,江沒有再撰寫社評,當他知道台蘋仍繼續支付江時,他要求立即停止支帳。控方引述電郵指黎自己知道原因,惟黎則強調不知道繼續支帳的原因。
法官杜麗冰問,換言之,在江春男替蔡英文工作的時期裡,黎向江付錢?黎同意,但強調控方可以查看他的訊息紀錄,以了解他向員工說了什麼,又問辯方的律師團隊可否協助他。杜官則向黎解釋,若然辯方認為相關訊息紀錄有幫助的話,他們會在覆問階段提出。
法官李素蘭提及電郵中指「黎先生回答繼續付款」,惟黎稱他不記得自己說過相關言論,所以他才會要求重看 WhatsApp 訊息紀錄。
控方展示財務紀錄,指從2017年11月至2020年2月之間,台蘋每個月向江春男支帳約20萬元台幣,合共涉款約580萬台幣(港幣約137萬元)。
法官李運騰問,換言之,即是超過100萬元港幣?黎同意。李官問,所以在該段時期,黎向一名台灣政府人員支帳而明顯地沒有原因?黎同意,「所以當我知道時感到震驚。」控方向法官表示,將會在下星期一處理相關 WhatsApp 訊息紀錄。
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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