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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案】黎智英:《蘋果》曾批評政府及中共 可被視為「激烈」 國安法後沒繼續

【蘋果案】黎智英:《蘋果》曾批評政府及中共 可被視為「激烈」 國安法後沒繼續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今(13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10日審訊,黎智英第18日作供。辯方圍繞國安法生效之後黎的意圖提問,提及2020年8月7日至8月13日的事件。8月7日美國政府宣布制裁林鄭等11名中港官員,黎翌日在 Twitter 發布帖文:「那些取消候選人資格的選舉主任又如何呢?他們應該在個人方面為這些決定負責任嗎?」惟黎稱帖文想表達他對於選舉主任未被列入制裁名單感到驚訝,堅稱只「想知道」而非「請求」外國制裁。

同年8月10日,黎首次被捕。他獲釋後,《蘋果》報紙頭版刊出專訪〈黎智英羈留室感悟 「坐監都揀呢條路」〉,引述黎稱:「我哋唔可以去到太激烈。」黎稱,在《國安法》生效之前《蘋果》曾批評政府、中共甚或領導人,在國安法角度而言可被視為「激烈」,但是國安法生效之後,相信員工們很謹慎,沒有再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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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1日《蘋果日報》(資料圖片)

美宣布制裁11名中港官員 黎發帖引述相關消息

2020年8月7日,美國財政部宣佈制裁11名侵犯人權及損害香港自治的中港官員,包括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時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前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現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時任國安委秘書長陳國基、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時任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時任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時任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等。

同日,黎在Twitter 發布帖文轉述被制裁官員的名單。另一則帖文轉發一名本地記者的帖文,該帖文轉載前特首梁振英的臉書截圖:「What a joke! 黎智英和公民黨用了吃奶的力,就得咁多?」黎轉發時加上評論:「真是笑話!梁振英在尋求別人注意,但是似乎無人再理他。就讓我贈他一則帖文。(What a joke! #CYLeung is seeking attention but it seems no one care about him anymore. Let me give him a tweet for once.)」

辯方問黎有否追蹤梁振英的帳號。黎稱沒有,相信是負責管理其帳戶的「徒弟」李兆富有追蹤。辯方又問黎是否有意請求外國制裁中港官員?黎否認,並指制裁當時已經發生,轉載該本地記者的帖文只是想展示事實。

黎訊息問選舉主任會否被制裁 法官質疑屬提議非提問

辯方亦展示同日黎與李兆富之間的訊息。黎向李傳送文字:「But how about those election PRO (主任)? Should they be personally responsible for DQ candidates for political reasons?」被問到上述訊息有何用意,黎稱當時只是詢問李,選舉主任會否被納入制裁名單,但顯然未有。

法官杜麗冰質疑,從訊息字眼「But how about ...」可見黎並非向李問問題。法官李素蘭亦指:「這不是黎的提議嗎?」黎表示自己在發問,他認為制裁名單要包括選舉主任,但是沒有。

法官李運騰問:「你其實不是真的在問一個問題,不是嗎?」黎表示:「你也可以這樣說。」李官指,黎似乎是在向李提議 Twitter的帖文字句讓他考慮。黎則表示他不這樣認為,但是如果法官這樣說的話,也可能是真實的。李官籲黎不要揣測。黎最後表示他不記得。

黎否認帖文請求美國政府將選舉主任納入制裁名單

辯方展示8月8日的Twitter帖文:「那些取消候選人資格的選舉主任又如何呢?他們應該在個人方面為這些決定負責任嗎?(How about those election officers (選舉主任) who disqualified #DQ the candidate nominations? Should they be personally responsible for making the decisions?)」,問黎想在帖文表達什麼意思?黎稱他認為選舉主任應被納入制裁名單,但是他們未有。他否認請求美國政府將選舉主任納入制裁名單,「我只是想知道(wondering),但不是在請求(requesting)。」辯方問:「所以你不是在腦海裡想知道,而是在Twitter上想知道?」黎同意。

在辯方的追問下,黎又表示帖文的意思是,他對於選舉主任未被列入制裁名單感到驚訝。辯方提及黎早前在訊息中提醒李提倡制裁是「危險」,黎在庭上形容提倡制裁「比犯法更甚」。辯方問黎,李替他所撰寫的帖文,有否與黎上述指示一致?黎同意。

帖文稱「或許我們應該將習近平放在十字架上」 黎否認想釘死習

辯方展示2020年8月8日黎的Twitter帖文:「中共正控制天主教香港教區的管理層。教育是首要,但是接下來呢?以習近平的肖像取代耶穌?或許我們應該將習近平放在十字架上。(#CCP's is in grip of HK Catholic Church management. Education is the first. But what's next? Xi's portray replacing Jesus? Maybe we should put Xi on the cross instead.)」,並轉載《蘋果》英文版新聞「天主教香港教區要求學校培養學生國民身份認同(Hong Kong Catholic diocese asks schools to nurture students' national identities)」。

辯方問黎想在帖文表達什麼訊息。黎指帖文內容只是以一種譏諷的形式(sardonically)表達,就如一個笑話,想嘗試表達學校被中共控制,需教導小孩子愛國。他亦承認帖文的英文字句出錯,可以將「in grip of」改為「in control of」,或者將「中共」和「天主教香港教區的管理層」的次序掉轉。

辯方問黎,是否想「以習近平的肖像取代耶穌」?黎否認,並重申這只是一個笑話。辯方又問黎,帖文說「或許我們應該將習近平放在十字架上」,是否想將國家主席習近平釘死(crucify)在十字架上?黎否認。

辯方追問,讀者怎樣能得知帖文所述只是笑話?黎表示:「我認為這是十分明顯,因為譏諷是很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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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0日,警方搜查《蘋果》大樓。(資料圖片)

黎被捕後曾發訊息予數名民主派 籲李柱銘安排律師

辯方指,2020年8月10日早上7時之前,警方上門以「勾結外國勢力」罪拘捕黎,其後在旺角警署扣留,直至8月12日凌晨才獲釋。

辯方展示黎的Signal紀錄,顯示他在8月10日被捕當天,向其私人助手Mark Simon傳送訊息:「I'm being arrested for collusion with foreign power.」。同日黎向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傳送訊息:「I'm being arrested for collusion with foreign power.」,並說:「Please arrange Paul Harris to come. Thanks.」黎解釋,他希望聘用 Paul Harris(夏博義)作為其代表律師,希望李能安排夏博義到他所扣留的警署,但是最後未有聘用。黎亦提到夏博義之後離開了香港。

另外,訊息紀錄顯示黎於同日早上7時許,分別向時任《蘋果》總編輯羅偉光、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民主黨李永達、工黨李卓人、社民連黃浩銘和夏博義傳送訊息,指自己被拘捕。

「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創辦人兼執行總監裴倫德(Luke de Pulford)亦曾在當日早上7時許傳送訊息給黎:「剛見到新聞,為你祈禱。(Just seen the news. Praying for you.)」惟紀錄顯示黎未曾閱讀相關訊息。

黎稱從不知李宗澤和李宇軒涉同一案被捕

辯方展示2020年8年11日的《蘋果》報紙頭版,題為〈200警搜壹傳媒 拘黎智英 「蘋果一定撐落去」〉。版面顯示其他被捕人士包括黎兩名兒子黎見恩和黎耀恩、時任《蘋果》社長張劍虹、時任壹傳媒動畫公司總經理吳達光、李宇軒、李宗澤和周庭等。

黎指,在他被扣留期間,沒有任何人或任何警員告知他兩名兒子同樣被捕,他也不知道李宗澤、李宇軒和周庭被捕。從警署釋放之後,他才知道兩名兒子被捕,也知道同事被捕。黎稱,後來才知道周庭也被捕,惟他從不知李宗澤和李宇軒涉同一案被捕。

被問到是否認識周庭,黎稱知道周庭,但二人不算有私交。他又提到周庭曾經到蘋果日報大樓參與有關主播的內部培訓活動,由TVB前主持教授,因此周庭曾到他的辦公室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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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0日晚上,周庭在住所被捕。(資料圖片)

黎獲釋翌日《蘋果》頭版報導 「坐監都揀呢條路」

黎確認,他在8月12日凌晨1時之前獲釋,然後返回住所休息,同日返回蘋果日報大樓。辯方展示2020年8年13日的《蘋果》報紙頭版,題為〈黎智英羈留室感悟 「坐監都揀呢條路」〉。報導內文提到:

/黎智英下午走到辦公樓層中庭,向全體員工講話勉勵大家,先笑言:「今次希望你哋唔好嚇驚啦,咁多警察嚟到都係要你哋驚啫,如果你哋驚就中咗佢計啦」;又指周二晚離開警署時,有大批市民到場聲援,「初初聽唔清楚仲以為係啲藍絲」,形容場面令他感動,亦令他知道多年來所作的事沒有白費,「係我哋同事咁多年嚟努力嘅成果,我哋一定要珍惜。」

黎隨後話題一轉,談到被扣押在警署內俗稱「臭格」的羈留室時,因坐的地方較窄,「我咁肥瞓唔到,就瞓咗喺地下」,但卻徹夜難眠,同時反思人生問:「自己去到今日嘅地步,甚至乎坐硬(監)都唔定,如果知道有今日,會唔會做我以前嘅嘢呢?」繼而即有肯定答案:「我諗我都係唔會變,我都係會行返呢條路」,「就算𠵱家瞓喺地下、將來瞓喺監獄,whatever,我都係會揀呢條路」,形容是「性格問題」,「性格決定咗我嘅命運,咁我接受我嘅命運,等如我接受上帝嘅祝福一樣,我以後唔使驚;係咪要重新考慮?我從來冇諗呢樣嘢,使唔使腳軟呀?我從來冇考慮過!」/

辯方問,「就算𠵱家瞓喺地下、將來瞓喺監獄,whatever,我都係會揀呢條路」這一句中,「呢條路」意思是什麼。黎指是「我一直在走過的路」,包括「《蘋果日報》的路、參與自由運動的路」。被問到「自由」的意思,黎指代表「保留我們自由慣例的自由(freedom for keeping our institution of freedom)」。辯方追問所指為何,黎指意思是法治、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和宗教自由。

辯方問,「呢條路」會否代表他被拘捕或他所涉的罪行?黎表示:「我沒有與外國勢力勾結,所以(「呢條路」)與此無關,我是指我走過的路。」其後黎補充,他認為「呢條路」可以是從六四之後走過的路。

受訪稱「《蘋果》一定撐落去」 黎否認以非法方式繼續

〈黎智英羈留室感悟 「坐監都揀呢條路」〉報導內文另提到:

/當被問及對《蘋果日報》將來的看法時,即簡單而有力明言:「一切繼續」,又對讀者承諾:「《蘋果》一定撐落去。」/

被問到「《蘋果》一定撐落去」的意思,黎指純粹繼續下去,「無論有多困難也好,只要繼續下去。」辯方問,《蘋果》運作下去的方式,會是以合法的方式還是非法的方式?黎反問:「我們怎麼可能非法地繼續下去?」,他的意思是需因應現況而改變,並繼續下去。

黎指從國安法的角度而言《蘋果》屬「激烈」

報導內文另提及:

/由被捕、扣查到暫時獲釋,他明言之後會如常生活,惟亦承認「唔會好似以前咁勇」、「講嘢會小心啲」;他又再談及羈留室內令他感悟的一夜,指自己初來香港時生活很窮,睡覺環境比起來更差,而這夜反思令他確定自己絕無後悔,「就算呢刻瞓地下,將來瞓監獄,或者之後我所遇到嘅命運,都唔會有懷疑,我信念大咗,如果呢個係天主畀我嘅命運,無論咩嚟到都欣然接受,都要感恩。」

黎智英又形容,香港現時有一種同舟共濟感覺,大家互相依靠、團結和關心,一同維繫家園,「香港人去到呢步好感動,香港人好熱心,好有決心」,但與此同時,國安法帶來恐嚇同時存在,「但我哋都冇得擔心,國安法冇紅線畀你,隨時可以檢控你」,故寄語現時是場長期鬥爭,「我哋唔可以去到太激烈,一激烈就冇長期,做事謹慎少少、創意少少,甚至化整為零多啲,越和平就越能夠堅持,時間喺我哋呢邊,唔需要好激烈咁同佢哋『攬炒』。」/

辯方問黎口中「唔會好似以前咁勇」是什麼意思。黎指以前香港有法治、「法律較自由(the law was liberal)」,他說話時不需顧忌、比較自在(carefree),能夠正常地說話和做事。他表示,不會視自己為「勇武」,但是國安法生效之後,無論他做任何事情,他都要更加小心。

辯方又問黎口中「講嘢會小心啲」是什麼意思,有沒有任何說話是他以往可以直接表達,但是國安法之後便不能說?黎稱未能舉出特定例子,總而言之他整體上須比以前小心,每次發言之前均要想清楚。

至於「我哋唔可以去到太激烈,一激烈就冇長期,做事謹慎少少、創意少少,甚至化整為零多啲,越和平就越能夠堅持,時間喺我哋呢邊,唔需要好激烈咁同佢哋『攬炒』。」,辯方問黎,在國安法之前,是否視《蘋果》為「激烈」?黎回答:「從國安法的角度而言,是的。」

辯方追問,《蘋果》在《國安法》之前做了什麼,在國安法之後會被視為「激烈」?黎指守護法治、言論自由等,但是國安法之後便沒有了法治和言論自由,所以他們要更加小心。辯方澄清,剛才的問題是《蘋果》做了什麼行為。黎指可能是批評政府、批評中共,甚至領導人,可是現在員工要重新考慮。辯方追問,《國安法》之後《蘋果》有否繼續批評政府?黎回答:「我不認為他們有做過,我不認為他們有繼續。」他補充,相信員工們都很謹慎。

黎:勿冒險只需耐心等候 「因為歷史站在我們這一邊」

辯方又問「做事謹慎少少、創意少少」是什麼意思。黎指有些說話他們不能說,但是他們需要有創意,而又不犯法。

至於「甚至化整為零多啲」,黎指意思是「減少激烈程度」,「當你想說一些太強烈的說話時,你將它分散,來減少它的強度。(“... you break it down to reduce the strongness of it.”)」黎其後補充,可以使用「分割和表達(divide and express)」來形容。至於「多啲」,這裡是指更加常用(more often)這個方法。

就「時間喺我哋呢邊,唔需要好激烈咁同佢哋『攬炒』」的意思,黎表示:「我相信我們在歷史上是正確的一方,我們只需要等待和小心行事」,又指「不需要與他們對抗。」

法官杜麗冰問黎口中的「攬炒」是不是指運動中提及的「mutual destruction」。黎稱不是,並突然轉用中文說:「博咗條命都係攬炒」,他稱:「我的意思只是我們不要冒險,只需要耐心地等待,因為歷史站在我們這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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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壹傳媒行政總裁 張劍虹(資料圖片)

黎:對兩名兒子及同事被捕感奇怪

報紙版面另有配稿〈斥政治檢控如誅九族〉,被問到有否說過「誅九族」,黎稱他記不起自己說過,但是他的說話有這樣的意思。他稱沒有涉及制訂上述標題。內文提到:

/黎更指,今次被捕「肯定政治化得好緊要」,「連張劍虹(壹傳媒行政總裁)都拉埋」,還有他的兩名兒子黎見恩及黎耀恩,「我兩個仔,你哋都冇見過佢哋嚟呢度(蘋果日報大樓)啦,咁都告,有啲誅九族嘅意味」,直言是中共一貫手法,「想嚇我啲細路同同事。」/

/被捕時間剛好在美方宣佈制裁11名京港官員後三天,警方更在制裁名單公佈同日向國安法官申請搜查令,令外界視為中方所謂「反制」的報復行動。黎智英受訪時雖質疑警方能否短時間內啟動如此大的拘捕行動,但也稱:「見佢哋對各人嘅(罪名)指控又有啲騎呢,(呢個)可能性又唔係冇。」/

黎庭上解釋,「指控又有啲騎呢」意思是,因為警方拘捕他的兩名兒子,然而兩名兒子從不涉及其生意;警方亦拘捕負責台灣業務的時任壹傳媒動畫公司總經理吳達光,而他與本案完全無關,因此覺得他們被捕很奇怪。

黎指「叫外國做嘢」可以是為港發聲或譴責

配稿〈斥政治檢控如誅九族〉亦提到:

/現階段不宜談案情,但黎坦承自己7.1前,即港版國安法尚未生效時,曾接受不少海外傳媒訪問,「會覺得如果歐洲、國際支持我哋,就係我哋香港唯一希望,講呢樣嘢同時,當然有啲句子會包含咗(如)你叫外國做嘢,咁做啲咩?大家都 understood 啦!」/

就「你叫外國做嘢,咁做啲咩?大家都 understood 啦!」,黎庭上指可以是要求外國為香港發聲,或者譴責(censuring)中國打壓,對香港屬於一種「支持」。

獲釋翌日即參與網上對談節目 稱「我現在做的事是正確的」

辯方指,黎在獲釋翌日即8月13日,進行了網上對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嘉賓為智庫「美國傳統基金會(Heritage Foundation)」高級研究員 Mike Gonzalez。

黎在節目中稱,市民對於他被拘捕以及逾200名警員搜查蘋果日報大樓,感到非常憤怒,並以不同的方式出來支持《蘋果》,包括排隊購買《蘋果》報紙。黎提到,在警署獲釋的時候見到數以百計的市民聲援,又有很多記者問他怎樣,他感到很觸動,稱:「這重申了,不論我們以往做錯了什麼事,至少我現在做的事是正確的,這幾乎是一個訊息讓我們繼續下去。(“It just reaffirmed that whatever had done wrong in the past at least what I'm doing now is right and it's almost a message that let's go on.”)」

辯方問黎,他稱「不論我們以往做錯了什麼事」,他過去做錯了什麼事?黎表示,未能說出特定事件,但是他們作為一份報紙,曾經做錯了一些事,或者超越界限(went out of the bound),也是有可能的。

辯方又問,黎說「至少我現在做的事是正確的」是指什麼事。黎回答,是概括地指《蘋果》正在做的事情,這是他們得到市民支持的原因。

辯方尋獲電郵紀錄 顯示前資深顧問惠頓傳送含「Shit list」行政命令內文

早前證供顯示,黎於2020年7月15日早上,即美國時間7月14日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正式簽署《香港自治法》當日,分別向陳沛敏、羅偉光、何俊仁、李永達、林卓廷和李卓人等,傳送美國行政命令內文,訊息含有「I’d say we should work up a shit list on those involved in censorship」。黎早前供稱訊息是來自美國白宮相關人士,他未閱讀整個訊息便複製然後傳送給上述人士,因此不知訊息含有「shit list」字句。

辯方從黎的電郵紀錄中找回有關電郵,顯示美國國務院前資深顧問惠頓(Christian Whiton)向黎智英、Mark Simon、美國國防前副部長 Paul Wolfowitz 和退休軍官 Jack Keane,傳送行政命令內文,並包含上述「shit list」字句。

辯方指,相信黎接收電郵的時間是2020年7月15日早上10時51分,相等於美國華盛頓時間7月14日晚上10時51分。

被問到有否閱讀電郵上整個行政命令內文,黎表示記不起自己曾閱讀所有內文,因為內文是十分長,不認為自己曾閱讀過。

辯方又問,黎有否曾經與惠頓討論過製作「Shit list」?黎則表示收到電郵之後,便沒有與他跟進過。辯方又問黎可曾與Paul Wolfowitz 和 Jack Keane 討論過電郵內容?黎稱從沒與二人討論過。

辯方問惠頓為何會傳送行政命令給黎等人?黎指惠頓作為說客(lobbyist),想與前顧客保持聯繫,所以持續向他傳送可能感興趣的資料;而惠頓也知道 Mark Simon 是黎的私人助理,Paul Wolfowitz 和 Jack Keane 則是黎的好友,二人也關心香港狀況。

法官杜麗冰問黎有否轉發惠頓的電郵給其他人。黎指他只曾「複製和貼上(copy and paste)」傳送給其他人,因為避免使 Paul Wolfowitz 和 Jack Keane 曝光。法官李素蘭問,電郵內文如此長,超過20頁,黎用人手複製整段內文?黎則指可以非常快便做到,並發出「𠽌」一聲。

案件明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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