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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案】蓬佩奧助手查問觀點 黎智英否認嘗試鼓勵美國撤銷香港特殊地位

【蘋果案】蓬佩奧助手查問觀點 黎智英否認嘗試鼓勵美國撤銷香港特殊地位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今(11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07日審訊,黎智英第15日作供。辯方圍繞《國安法》生效之後黎的意圖提問,提及2020年7月14日至19日的事件。Mark Simon 曾轉發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的助手 Mary Kissel 訊息,問及黎對撤銷香港特殊地位的觀點。黎回答美國撤銷「可能是正確的決定」,因會更輕易地迫使中國正視美國的要求。黎在庭上強調當時僅推測美國為何想取消香港特殊地位,否認嘗試鼓勵美國藉著撤銷香港特殊地位,來更易迫使中國正視美國的要求。他亦堅稱從沒有與蓬佩奧助手直接聯繫,並否認 Mark Simon 是二人之間溝通渠道。

另外,庭上檢視黎的專欄文章〈時間就是武器〉,當中指香港在《國安法》的專橫之下,獲警方批出不反對通知書的機會不大。黎指《國安法》下沒人敢上街示威。法官杜麗冰質疑,黎基於7月1日很少人上街示威,便得出結論指《國安法》侵害示威權利。黎則稱,雖《國安法》提到會保障人權,但是他不相信。

黎否認透過前領事向特朗普和拜登施要求強硬

辯方指2020年7月14日,Mark Simon 向黎傳送訊息:「郭明瀚整理了前美國駐港領事一封信件,向特朗普和拜登施壓,要求他們強硬。(“Just FYI, Jim Cunningham organised a letter from the past US consul general's on Hong Kong meant to press both Trump and Biden people to be tough”)」,黎在7月15日回覆:「聽到這消息真好!(“Good to hear! Thanks. Jimmy”)」

辯方問黎有否透過前美國駐港澳領事郭明瀚和 Mark Simon,向特朗普和拜登施壓,要求他們強硬?黎否認,並稱他只是回應 Mark Simon 的訊息。

辯方提到,兩日之後即7月16日,有相關新聞報導,指郭明瀚要求華盛頓向港人批出政治庇護。辯方問黎在回覆 Mark Simon 的時候,有沒有留意到郭明瀚在做什麼事情?黎則指,當時未有相關新聞和細節,重申他只是回覆 Mark Simon 的訊息。

Twitter提及「行動」 黎指譴責中國或與之對話

2020年7月11至12日,民主派舉行初選投票。黎的 Twitter 帳戶於2020年7月15日發布帖文,轉載「國務卿蓬佩奧就香港民主派初選的聲明」(STATEMENT BY SECRETARY MICHAEL R. POMPEO - On the Pan-Democratic Primary Election in Hong Kong),並寫道:「@SecPompeo and @USAinHKMacau thanks for your support to #HKers, it is more important than ever the world to voice out and to take actions to defend against suppression of freedom by the #CCP.(國務卿蓬佩奧和美國駐港澳領事,感謝你們對香港人的支持,全世界發聲和作出行動去保衛香港自由,免受中共打壓,這是前所未有地重要。)」

黎相信帖文是由「徒弟」李兆富撰寫,估計蓬佩奧只是想透過聲明作出鼓勵,因這是一個很大的幫助。辯方問帖文中的「行動」是指什麼?黎指可能是發聲、跟中國對話,或者甚至譴責中國。辯方追問,一個國家怎樣譴責另一個國家?黎指可以責備或批評他們,及基於人權而質疑他們的正當性和合法性。辯方問黎認為一個國家批評另一個國家,會否構成「敵對行為」?黎表示當時未有想過這個問題。

辯方又問,黎口中「跟中國對話」是以什麼方式?黎稱可以與中國講道理(reasoning with China)。當被追問可以怎樣與中國講道理時,黎稱未有深思過這問題,相信美國政府會知道怎樣做,「這並非我們的份內事去想。」

黎曾向同事及民主派等人傳送美國行政命令內文 含「shit list」字眼

2020年7月14日,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正式簽署《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法案授權美國政府制裁有份損害香港自治權的中國及香港官員。

辯方提到,早前證供顯示,黎於7月15日分別向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時任總編輯羅偉光、民主黨何俊仁、李永達、林卓廷和工黨李卓人等,傳送美國行政命令內文,訊息並含有「I’d say we should work up a shit list on those involved in censorship」。

黎早前供稱訊息是來自美國白宮相關人士,他未閱讀整個訊息便複製然後傳送給上述人士,因此不知訊息含有「shit list」字句。黎今稱,可能訊息是從郭明瀚或美國國務院前資深顧問惠頓(Christian Whiton)得到,惟在辯方提問下,黎指後者已不在美國政府工作,當時任職游說工作。

辯方則指,從黎的訊息和電郵紀錄,找不到任何人傳送上述訊息給黎,問黎可曾刪除有關訊息或電郵?黎則稱沒有,因他不認為自己做過任何犯法的事。

李兆富提議寫「制裁由銀行開始」 黎叫停:提倡制裁太危險

辯方展示黎與李兆富之間的訊息,李於2020年7月15日傳送《日經新聞》連結給黎,並提議字句「The Liaison Office should have bank accounts in HK. Sanctions may begin with banks dealing with the Liaison Office(中聯辦在香港應該有銀行戶口,制裁可能從與中聯辦交易的銀行開始)」,惟黎回覆:「Advocating sanctions may be too dangerous as they treat it as subversion or collusion. Maybe we can use other comments.(提倡制裁可能太危險,因為他們視之為顛覆或勾結,我們可以使用其他評論。)」

辯方問黎為何在訊息中用「太危險」一字?黎表示,因為提倡制裁「比犯法更甚(“... it's more than illegal.”)」。辯方問,換言之,黎在當日已經知道提倡制裁是犯法的?黎同意並表示:「我當時非常敏感。」辯方指根據紀錄,黎的 Twitter 帳戶最終不見任何關於上述訊息的帖文。黎同意。

Mark Simon轉發蓬佩奧顧問訊息 黎改稱撤銷香港特殊地位是正確決定

辯方展示黎與 Mark Simon 之間的 Signal 訊息,2020年7月15日,Mark Simon 轉發蓬佩奧的助手 Mary Kissel 的訊息:「黎智英不想美國完全斷絕與香港的聯繫,這是否真確?(“Mark, is it true that Jimmy don't want the US to break all the ties with Hong Kong?”)」,並說:「以上是 Mary 的問題,因為他們有點疑惑,因為有傳媒報導指你說不想美國完全斷絕與香港的聯繫。(“Jimmy this is a question from Mary as they are a bit confused, as some press reports had do you saying that you would prefer US not break all ties with Hong Kong”)」黎回覆:「我是說撤銷香港特殊地位是不需要的,因為在《國安法》下,香港怎樣也好都會完蛋。重點不在於香港而在於中國。制裁中國以阻止她打壓香港。但是就此思考後,我認為他們撤回香港特殊地位是正確的,因為一旦美國和中國之間脫鈎,香港會是中國的出口。若然關閉這個中國的出口的話,會更輕易地迫使中國正視美國的要求。(“I said that it's not necessary to revoke the special status of HK because with national security law HK is finished anyway. The point is not HK but China. Sanction China as to stop it from clamping down on HK. But after I thought about it I think they're right to revoke HK's special status, because once US and China decoupled HK would be a way out for China. To close this outlet of China would force it to come to term easier to demands of US.”)」其後 Mark Simon 回覆:「謝謝,會傳達。(“Thanks... will relay”)」

辯方指,黎在5月的時候曾向美國退休軍官 Jack Keane 稱不想香港被撤銷特殊地位,然而到了7月的時候,卻改變說法指撤銷特殊地位是正確決定,問黎為何有這樣的轉變。黎則稱相關理由已在上述訊息中說明。

法官李運騰提到,當時美國尚未撤銷香港特殊地位,問黎是否在訊息中提倡撤銷特殊地位?黎否認,因為 Mark Simon 問他問題,所以他便回應。辯方問是否有美國官員想知道他的看法?黎同意。黎被問到是否嘗試鼓勵美國藉著撤銷香港特殊地位,以更易迫使中國正視美國的要求,黎否認,反指他可能是推測美國為何想取消香港特殊地位,他堅稱不同意這樣做,但是思考過後認為美國的決定可能是正確。黎強調上述回覆 Mark Simon 的訊息只是「推測(deduction)」或「揣測(speculation)」。

法官杜麗冰引述黎的訊息指「因為一旦美國和中國之間切斷聯繫,香港會是中國的出口。若然關閉這個中國的出口的話,會更輕易地迫使中國面對美國的要求」,由此可見這是黎的「想法」多於「推測」,不是嗎?黎起初同意,惟他指稱某程度上也是一個「推測」,重申他當時是猜測和揣測美國政府的想法。

杜官追問,可是當時美國尚未簽發行政命令。黎重申他只是在談論背後的理由。在辯方提問下,黎表示發送訊息的時候,他未有機會閱讀特朗普的行政命令。辯方追問,若然黎尚未有機會閱讀行政命令,那為何黎會思考行政命令的背後理由。黎則指,美國正打算撤銷香港特殊地位,所以推測原因。

黎:從沒與國務卿顧問直接聯絡

黎強調,他並沒有給予蓬佩奧助手任何提議,他們之所以透過 Mark Simon 向他提問,「可能他們從我的訪問和文章得知,而他們感到疑惑,然後問我問題。」他亦強調:「我從來沒有從 Mary 收過任何訊息」,當他撰寫上述訊息的時候,他其實是回覆 Mark Simon 所轉發的問題,並堅稱從沒與 Mary 直接聯絡。

辯方追問黎為何沒有與 Mary 直接聯繫。黎認為與美國政府官員直接聯絡是不正確的,因為 Mary 處於一個敏感的位置,作為她的朋友應該尊重她,不想把她置於不方便的境地。

法官李運騰問,這會否就是 Mark Simon 替二人轉發訊息,成為二人之間溝通管道(conduit)的原因?黎則否認 Mark Simon 是溝通渠道。法官杜麗冰指,然而從訊息可得知 Mark Simon 怎樣理解自己的角色,他收到黎的回覆後表示:「謝謝,會傳達(“Thanks... will relay”)」,問黎認為 Mark Simon 會替他傳達嗎?黎同意。

黎否認帖文提倡取消香港特殊地位 稱僅提問

辯方指2020年7月16日,黎的 Twitter 帳戶發布帖文:「While #HK is dead with #NationalSecurityLaw, does the revocation of HK special status close also China's window to the finance, technology and commerce of the outside world? Are US and China decoupling?」,並轉載《蘋果》的 Twitter 帖文,當中提到中國對於美國解除香港特殊貿易地位而作出反擊。

在帖文發布之前,黎透過 WhatsApp 訊息向李兆富提供相關評論文字,李其後修改部份字眼。黎確認他傳送給李的評論文字反映他當時想法,使用問題形式是因為他在評論一些還未發生的事情,只是一種猜測(conjecture)。

辯方問是否嘗試藉著上述帖文,去提倡美國與中國脫鈎?黎否認,他當時只是好奇中美是否正在脫鈎,因這是很矚目的新聞。辯方又問,黎是否嘗試透過帖文提倡取消香港特殊地位,以關閉中國對外窗口?黎亦否認,重申他當時僅嘗試提問,並沒有提倡任何東西。

Slack群組顯示員工關注國安法「雷區和紅線」

辯方展示通訊軟件 Slack《蘋果》員工群組訊息。2020年7月15日「飯盒會」之前,不同員工關注《國安法》帶來的影響,有人問及「國安法的雷區和紅線」:「本報是否一如過往,請作者任意批評中共領導人及香港高官,甚至是情緒發洩?如據昨日律師講座,這種做法明顯踩界,構成風險,但過於自我審查,又有違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此中如何把握,請各位指教。」

有同事表示:「國安法後,同事對報導的部份用字及角度想有明確指引,例如『武漢肺炎』是否仍可用,內地權鬥及中資掠水是否仍可寫?公司昨日安排的法律講座有實用性,想有更多具建設性的的講座或培訓,教導面對不同情景,例如國安處政治部是找同事傾談、打聽公司情況,而非直接拘捕,同事應採甚麼技巧回應?」該同事亦擔心個人資料外洩,問公司會否提供一些方法例如「太空卡」給同事傾談敏感話題、會否採用類似「閱後即焚」的系統,令同事安心處理敏感話題。

有港聞員工轉述兩岸版同事關注:「想知日後發生烏坎村這類維權事件,是否會再派人前往採訪?本報當年大標題罵時任汕尾書記的鄭雁雄(現任國安署長)是狗官,日後可否再起這類標題?」

有法庭組員工表示:「國安法生效後,理解不少同事關注究竟那些題材和字眼可以報或不可以報,可是現在的紅線不是我們定,甚至不是港府定,任誰也說不到正確準則,就算是律師也只能說存在風險。」

黎智英回應個別留言:「到時討論」,對於有員工希望公司多安排法律講座,黎回應:「已有講座,以後還會有。」

2020年7月17日陳沛敏在群組發送「會議討論重點」:

1,721報頭可作特別設計
2,字眼可作斟酌,國安法紅線模糊,按自己良知、新聞原則去做
3,多約海外作者
4,不用過於害怕,但要謹慎
5,除了加開法律講座給不同崗位同事,可找有與國安交手經驗同事分享
6,由ICT協助銷毀機密新聞材料
為一旦查封制訂後備方案,包括網上平台、Facebook、Google,待張社長回港後跟進。
7,Arc系統問題,無法解決,惟有適應,部份功能用現有系統

林文宗 陳沛敏
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 林文宗(左)、前《蘋果日報》副社長 陳沛敏(右)

黎庭上表示,從會議紀錄可見,對於員工的關注,當時並未有具體的解決辦法,而「按自己良知」是很含糊的說法,至於「不用過於害怕,但要謹慎」則泛指報導時採用的字眼。

法官質疑黎基於示威人數減少而說國安法侵害權利

辯方指,黎的個人專欄「成敗樂一笑」於2020年7月19日發布了文章〈時間就是武器〉。黎在文章說:「遊行集結是我們應有的憲法權利,但是在今日國安法凌駕法律的專橫下,我們以後遊行示威,能得到警方不反對通知書的機會不大,再沒有一百幾十萬人遊行抗爭、令當權者震驚和令世人矚目的震撼場面,我們以後抗爭行動只好化整為零,以不同的行動不同的形式,集腋成裘的方法爭取抗爭的力量,還是會有效的,但不會像以前一樣了。」

黎確認他認為《國安法》侵犯人權,包括遊行、集會和示威權利。在法官杜麗冰追問下,黎確認他閱讀過《國安法》,知道《國安法》聲稱保障人權,但是強調因為《國安法》凌駕《基本法》,反問:「我怎樣相信我們的遊行示威權利會被保留?」

黎又指,《國安法》生效之後看不到任何示威活動,所以認為《國安法》侵害市民的示威權利,沒有人敢上街示威,恐懼瀰漫。他指,雖然7月1日有人示威,但是人數很少,由此可見《國安法》為示威活動帶來終結。

法官杜麗冰質疑,黎基於7月1日很少人上街示威,便得出結論指《國安法》侵害示威權利,這是黎的說法嗎?黎同意,並補充因為《國安法》凌駕《基本法》。被問到有否閱讀過《國安法》,它提到會保障人權。黎則說:「《國安法》保證會保障人權,但是我不相信。」法官李運騰則澄清,《國安法》條文是指,若然《國安法》與「本地法」有牴觸,便以《國安法》為先,而不是說《國安法》與《基本法》有牴觸時凌駕《基本法》。

辯方問黎是否嘗試鼓勵人們繼續以「以不同的行動不同的形式」參與運動?黎表示:「我想運動以不同的方式繼續下去,但這是我一廂情願,這是不會發生的。」法官李運騰指,當時政府已經撤回了《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問黎為何想運動繼續下去。黎澄清他口中的運動是指「反抗中國對香港自由的侵害」,而他視《國安法》為「對自由的侵害」。黎又指,「以不同的行動不同的形式」意思是採取不同抗爭的方式,而又不干犯《國安法》。

文章稱要像橡膠靈活 官質疑鼓勵抗爭

黎的文章指:「國安法震懾下,不少抗爭運動人士已離開香港,或在計劃離去,留下來的有些已意興闌珊,離隊迴避風險,生命誠可貴,自由價更高,無人有權置喙他們的選擇,或扔出第一塊石頭。留下謹守的人是抗爭運動的脊樑,更要珍惜我們的力量。」辯方問黎是否鼓勵留在香港的人,以靈活的方式抗爭?黎則引述文章「留下來的有些已意興闌珊」,指留港的人會放棄。在辯方追問下,他否認鼓勵別人抗爭,反稱只是籲人成為社會良知的「脊樑」,「要珍惜我們的力量⋯⋯我們僅有的力量。」

文章續指:「我們本來僅是高牆下的雞蛋,現在人數少了,我們的力量更脆弱,因此我們的身段必須靈活柔軟,若然硬崩崩一成不變,雞蛋扔向高牆便爆爛,我們的力量很快便會被消耗殆盡,若然我們身段柔軟,雞蛋外殻像橡膠,扔向高牆可以彈跳回來,我們力量便可以堅持下去作持久戰。」法官李素蘭問黎是否叫人行動有如「像橡膠」?黎同意,即是靈活有彈性。李素蘭追問,那麼黎即是鼓勵人抗爭?黎否認,強調他沒有鼓勵不在香港的人抗爭,而是鼓勵仍然留下的人。

辯方問黎有否意圖煽動他人使用暴力?黎否認,重申他是叫人要靈活、謙卑、不要固執和死守原則。法官李運騰提到文中:「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港區國安法》,令有些人抗拒簽署確認書,立場是正確,但策略是錯誤的」,問黎是否叫人透過簽署確認書來抗爭?黎指他意思是叫人不要執著於原則。

文章指若國安法不被使用則美國放緩制裁 黎:太天真

文章指:「國安法掀起國際政府的反彈前所未有,最後國際對中國的制裁會比當年六四更有過之而無不及,而正好是中國經濟、社會和外交上,遇到經濟開放四十年以來最大危機。」辯方指,文章刊出的時候,《國安法》已經實施了19至20日,而特朗普亦已頒布了行政命令,問黎是否鼓勵特朗普做他所做的事?黎否認,因特朗普已經頒布了行政命令,他只是思考未來會發生什麼事。

文章亦指:「更重要的是要讓美國等西方國家看到,儘管有國安法,為的只是平息抗爭的震懾效果,還是按法不動的,讓他們放緩制裁等懲罰措施,不要給水深火熱的習近平再添麻煩。」辯方問黎為何會說「按法不動」?黎表示這只是他一廂情願的想法,當時認為如果香港的運動被平息,《國安法》不會被使用,美國和西方國家便不會再實施制裁,但是形容自己想法「太天真」。辯方指黎的文章提到「放緩制裁」,問黎想鼓吹增加制裁嗎?黎指不是,他是說如果《國安法》沒有被使用的話,他想放緩制裁。

文章最後指:「我也不相信美國等西方國家對中共的制裁會放緩,中共與美國等西方國家的關係大勢已去,暫時是無法逆轉的。我更不相信中共對香港最後不會拉人封艇,進一步打壓。」黎表示,他的意思是不相信美國和西方國家對中共的制裁會放緩。

辯方問黎有否在文章鼓勵外國向中國實施制裁、封鎖或敵對行動?黎否認,重申他只是揣測未來會發生什麼事,而沒有鼓勵任何事情。

辯方引述控方證人、同案被告楊清奇證供指,黎在此文章認為制裁是有效措施。黎則否認,指文章沒有說過制裁有效,也沒有談及制裁的效用。

案件明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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