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今(4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02日審訊,黎智英第十日作供。辯方圍繞黎的意圖提問,當中提及《蘋果》曾發布袁弓夷的影片,袁稱反修例中有人被謀殺和強姦,而黎在 Twitter 轉載影片。不過黎稱經過數次接觸後,認為袁常誇大其辭、又想與他攀關係,感到不舒服故疏遠他。2020年6月11日,袁向黎傳送語音訊息,稱自己翌日會見時任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大使 Sam Brownback ,打算向對方提出制裁夏寶龍,冀黎協助聯絡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冀得到陳的支持和寫信。黎當時回覆指樞機答應的機會不大,但可以嘗試聯絡。黎在庭上稱事實上沒有替袁聯絡樞機,「因為我不相信這個人。」
此外,辯方播放黎的受訪片段,黎表示自己準備面對「坐監嘅犧牲」,辯方問當黎所做的事變得不合法,還會否繼續?黎說:「不,不是不合法,我只是準備好面對後果。」法官李素蘭追問,黎理應做了非法的事,才會坐監?黎卻表示:「我不覺得我做過違法的事情,但是我在監獄已有四年。」
李宇軒稱經陳梓華找到《蘋果》寫手 Jack Hazlewood 借出戶口收眾籌款項
李宇軒早前供稱,2019年7月的「中英聯合聲明登報眾籌」,即第二次眾籌,使用了另一個眾籌平台「gofundme.com」,惟後來發現該平台規定款項必須經由英國開設的英鎊戶口接收,後來經陳梓華找到《蘋果》寫手 Jack Hazlewood 借出銀行戶口。
黎庭上稱不認識 Jack Hazlewood ,亦從沒聽聞他的名字。辯方遂展示他的 WhatsApp 訊息紀錄,顯示 Jack Hazlewood 於 2020年5月31日傳送一份文章的 PDF 檔案給黎。黎稱不能開啟 PDF 檔案,Jack Hazlewood 遂傳送3張文章的截圖給黎。黎庭上卻回應:「這些人對我而言就如一種滋擾,通常這樣介紹自己,傳送一些東西給我,要求我們刊登⋯⋯我便回覆交由編輯決定。」
法官杜麗冰問,既然黎稱這些訊息是滋擾、不想收到這些訊息,為何不直接無視它?黎表示不知道。杜官又問,為何黎向 Jack Hazlewood 說會轉發他的截圖?黎僅指他可能之前跟對方溝通過,「可能我說我會轉發,然後睡覺,翌日醒來便忘記了。」法官李運騰追問,但是黎在訊息表明「我會現在轉發」;黎則表示不知道。
當黎再被問 Jack Hazlewood 是否協助李宇軒轉帳款項,黎反問:「我怎樣知道?」,稱不熟悉這些名字,可能 Jack Hazlewood 曾經替《蘋果》撰文一至兩次,但他不知道。
黎稱不知道Jack Hazlewood 惟辯方指黎曾轉發其帖文
辯方展示黎於2020年5月31日的 Twitter 帖文,顯示他轉發 Jack Hazlewood 的帖文,並說:「Mr @JackHHazlewood thanks for advocating for Apple English edition. Certainly we need more subscribers so we can be financially viable. Having subscribers from all over the world will also sent #CCP a clear and strong message that the world is watching.」
辯方又指訊息紀錄亦顯示黎曾將 Jack Hazlewood 相關截圖轉發給李兆富。黎則回應,帖文的內容是完全不同的話題,關於宣傳《蘋果》英文版,而非 Jack Hazlewood 在訊息所述的東西。
法官杜麗冰問黎有否閱讀過 Jack Hazlewood 傳來的文章。黎堅稱他肯定沒有,只是當時對方傳送了三張截圖,他以為是緊急事情,所以才會轉發,「如果我快要睡覺,我不會閱讀任何東西。」
黎曾轉發Jack Hazlewood帖文 感謝宣傳蘋果英文版
辯方又展示黎與張志偉之間的訊息,張於2020年5月31日傳送兩張 Twitter 截圖,指 Jack Hazlewood 和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分別宣傳《蘋果》英文版。
黎於同日傳送 Jack Hazlewood 在 Twitter 的另一則帖文截圖,當中稱在外國人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未能下載《蘋果》手機應用程式。黎並吩咐張盡快解決問題。張回覆「收到」。被問到當時是否已經知道 Jack Hazlewood 這個名字,黎稱沒有留意。
辯方問,陳梓華有否向黎提起 Jack Hazlewood 這個人?黎說沒有,並重申除了要求陳平息暴力之外,便沒有與陳討論其他事情。辯方引述李宇軒的證供,指在籌備中英聯合聲明登報期間, Jack Hazlewood 的聯絡方法乃由李宗澤(Wilson Li)提供。黎稱不知道。
黎否認增加個人影響力:若說垃圾說話,影響力有何重要?
辯方問黎對《紐約時報》的取態如何。黎指《紐約時報》是進步自由派(progressive liberal),他們總是對特朗普及其所屬的共和黨有負面評價,但是黎並不苟同。
辯方提及陳梓華供稱黎聲稱想增加個人影響力,黎否認。辯方追問黎為何替《紐約時報》撰文。黎稱因為希望接觸到更多人,希望自己的信息接觸到愈多人愈好。黎又反問:「如果我說了一些垃圾說話,我的影響力又有何重要呢?⋯⋯我的影響力並不重要,如果我說一些愚蠢的話。」
辯方指,黎於2020年6月3日在 Twitter 發布帖文:「Overseas fellows and Americans, please subscribe to our Apple Daily English edition. Your subscription is more than only the financial help, but it is political protection for us against #CCP crackdown.」
黎解釋若然海外學者和美國人為香港發聲的話,外國的政客便需要聆聽,又指「我們」可以是指香港人和《蘋果》。被問到為何要特別提及美國人,黎指因為美國人最具影響力。
黎稱袁弓夷想攀關係、經常誇大其辭
辯方提到,現被國安處通緝的袁弓夷曾拍片響應「一人一信救香港」,影片於2020年5月29日至6月1日在《蘋果》平台播放。黎在 Twitter 亦有轉載影片,並稱期望特朗普實施制裁。袁在影片中呼籲外國投資者從香港撤資,又稱反修例示威中有人被謀殺和強姦。黎則稱沒有看過影片,也沒有參與製作,如今在庭上觀看後,認為袁的說法誇張,自己不認同。至於他轉載影片,他則承認當時是疏忽。
黎表示,與袁接觸幾次之後,「我有點感到不舒服,我感覺到他總是想與我攀關係」,由於對此感到不舒服,所以後來疏遠他。
辯方指,袁乘機前往美國華盛頓之前,曾問黎有沒有東西想袁幫忙,黎回覆沒有任何提議。黎確認,因為當時對他感到不舒服,又指袁沒有告訴他要去美國做什麼。被問到這感覺從何而來,黎估計這是日積月累,他看了袁的影片之後,發覺部份言論並非事實,情況並非如他口中那麼極端。
辯方聞言後,引述黎較早前卻說沒看過袁的影片,要求黎解釋。黎稱不記得有否看過,並重申他感覺到袁總是想與他攀關係,對此感到不舒服,又指袁經常誇大其辭。法官李運騰則提醒辯方是在盤問黎。
黎曾告訴張劍虹小心袁弓夷 質疑袁隱藏背後動機
辯方展示黎與時任《蘋果》社長張劍虹之間的訊息,當中提及一篇訪問。黎不記得是哪一篇訪問,但他確認有告訴張要提防袁這個人,因他對袁感到不舒服。黎在訊息中告訴張「他(袁)是郭文貴的人」,黎解釋意思是袁與郭有關。被問到郭文貴在紐約做了什麼,黎稱不知道他做了什麼,但是:「我只是有個印象,可能他是個騙子。」
前《蘋果日報》社長 張劍虹
黎亦在訊息中告訴張「他(袁)想與我合作反共」。黎解釋,郭理應對抗中共政權,可是事實不然,而袁卻想與郭合作。黎又指他告訴張,他不認同及不接受袁,質疑袁有隱藏的議程或背後動機,而未有表露出來,因此著張要提防袁。
訊息亦顯示張劍虹說不用害怕《國安法》,黎解釋張的意思是若中共內鬥的話,《國安法》便不會很嚴厲,但最終結果證明他估計錯誤。
辯方問,若然黎認為《國安法》不會很嚴厲,那黎便不需要呼籲外國制裁,那麼黎當時有否繼續呼籲制裁?黎表示當時有繼續呼籲制裁。辯方追問原因。黎回答指「《國安法》不會很嚴厲」只是他的臆測,如果《國安法》不會嚴厲的話,他認為他不會繼續呼籲制裁。
法官李運騰提到,袁的影片發布一星期之後,才有上述黎與張劍虹之間的訊息,問黎有否要求將袁的影片從《蘋果》網站刪除。黎則表示他未足以警覺到想起袁的影片,他對影片沒有很深的印象。法官杜麗冰指黎聲稱不認同該影片。黎同意,因為影片含有不實和誇大的說法。
杜官問黎,誰人介紹袁弓夷給他認識?黎稱袁會在 YouTube 發布影片,何俊仁曾提議邀請袁弓夷及其女兒袁彌明一起吃晚飯,相信還有邀請袁彌明的丈夫。黎又稱認識袁彌明很長時間,因她亦有參與民主運動。
袁弓夷曾要求黎協助聯絡陳日君 以支持制裁夏寶龍 黎稱沒協助問
辯方指,袁弓夷在2020年6月11日向黎傳送語音訊息,稱自己翌日會見時任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大使 Sam Brownback,對方負責宗教自由,而夏寶龍「呢條友又燒教堂,又拆十字架」,袁稱需要得到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的支持,並寫信給 Sam Brownback 或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講述夏寶龍犯了宗教罪行,「應該要馬上制裁」,冀黎可以協助聯絡樞機。黎亦以語音回覆袁,指樞機答應的機會不大,「佢唔熟你嘅話,佢會好謹慎嘅」,但是黎表示即管幫袁問問,惟他相信樞機不會答應。
辯方問黎,回覆袁之後,有否協助他問陳日君樞機?黎回答:「沒有,因為我不相信這個人。」辯方又指,袁其後傳送一連串訊息給黎,惟黎並未有回覆。黎確認,並說:「我不認為我曾費神看過。」他稱他沒有理會袁,「因為我不相信他,我不想與他有聯繫。」
黎稱自己對袁冷淡 傳送針對袁負面評價 惟袁不夠敏感
辯方指,黎在一日之前,即2020年6月10日,以通訊軟件 Signal 向袁傳送一篇時事評論員梁啟智對袁的評價節錄,「見咁多人推介袁爸爸條片,即管襟入去睇吓。Sorry,睇咗一半,完全睇唔到落去,個推論亂到離晒大譜」、「一開口鬧泛民,第一個開嘅係李國能⋯⋯李國能幾時做咗泛民?然後又話 Martin Lee,仲講起草基本法開始就讓步⋯⋯成個 CFA 係 Martin Lee 爭取返嚟,八九民運之後仲辭埋草委,讓乜步?然後又開袋住先,問題係袋住先咪就係泛民否決咗囉。咁都可以用嚟鬧泛民?」、「呢啲直頭係 misinformation,虛假信息來的。我真係覺得黃絲圈對信息確切的要求唔見得比藍絲圈高好多。」
辯方問黎為何傳送相關評價給袁?黎說是讓袁知道相關評語,「這是一種我不需要自己說任何話便能拒絕他的做法」,「你知道,使用其他人的評價。」
辯方指,不過翌日袁依然傳送訊息給黎,要求黎協助取得陳日君樞機的支持,問黎知不知道原因。黎則表示:「我只能說這個人不夠敏感。」辯方追問,袁未能理解黎的暗示嗎?黎同意,「你可以從我的訊息看到,我當時非常冷淡。」
黎稱愛中國文化人民但不愛中國政府
辯方展示黎與李兆富之間於2020年6月6日的訊息,黎稱要集中制裁中國政府,惟辯方指,黎較早前主張制裁對象應集中在中國官員,要求黎解釋為何說法有變?黎則理解「中國」和「中國政府(China government)」是一樣,均破壞了香港。
辯方問黎:「你愛中國嗎?」黎表示,以中國作為一個國家(as a country)而言,包含她的文化和人民,「當然我愛她。」可是以中國作為一個受共產黨統治的國家(as a state that is ruled by the communist party)而言,他不認為他愛中國,因為這個國家的價值觀與他的價值觀有抵觸。
在辯方提問下,黎表示他愛中國、但不愛中國政府,直至現在也是。辯方繼而追問,黎剛才又何以說「中國」和「中國政府」都一樣?黎僅表示他當時只是回答辯方的問題,當時他口中的「中國」就是「中國政府」(China as a state)。
受訪稱有份通過國安法的官員海外銀行戶口存有貪污金錢 黎認屬猜測
2020年6月10日,黎接受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Hoover Institution)訪問時,稱香港需要國際,尤其是美國,去協助制裁中國,「現在是制裁中國的最佳時機,去迫使中國更好地管束自己的行為,與普世價值接軌,使世界和平。」黎庭上解釋,因為中國的行為和價值觀與西方有衝突,所以才會有貿易戰。
黎在受訪時指,美國應該在香港絕望之前便制裁和懲罰中國,「如果中國不放棄訂立《國安法》,香港無論如何都會被破壞,若撤回香港的特殊經濟地位,即管去做,因為怎樣也好都是無意義的。」黎庭上解釋,希望《國安法》能夠減弱或暫緩實施,他當時立場依然是反對取消香港特殊經濟地位;如果香港實施《國安法》的話,香港便會被破壞,屆時取消香港特殊地位與否,也變得亳無意義。
黎受訪時另提到,美國應該凍結中國貪污官員在西方國家的銀行戶口,那些戶口有大量金錢,而那些有份打壓香港的官員,「應該在個人層面感受自己行為所帶來的痛苦。」(“I think those who are involved in this oppression should personally feel the pain of their action.”)
黎解釋,他認為有份通過《國安法》的官員,在海外銀行戶口存有涉及貪污的金錢。法官杜麗冰問黎是否猜測?黎同意是猜測。
黎在訪問中說,如果外國制裁中國的話,香港會是中國與外國貿易的唯一渠道。黎解釋因為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他說這句話的時候,以為《國安法》不會實施,所以才會如此說。
辯方問黎,會否繼續抗爭,即使這樣做變得不合法?黎回答他不會在違法的基礎上抗爭,因為這樣的話便會被拘捕。黎接著提到:「如今在《國安法》之下,抗爭是不可能的,現在為香港抗爭已無意義,已經萬劫不復。(“... it's beyond redemption.”)」辯方提醒黎,現在只需集中在案發當時的想法,而不是現在的想法。黎聞言表示,只是嘗試回答辯方的問題,「因為我不會再抗爭了,這是沒有用的。(“... because I won't be fighting anymore. It's useless.”)」
黎:不覺得做過違法事 但在監獄已有四年
辯方播放2020年6月10日黎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訪問的片段,他稱:「我好耐已經決定咗唔諗後果,如果我每一件事,我諗後果,我都做唔到嘅,我每講一句話,我都諗後果,我係做唔到㗎喇。恐慌呢樣嘢已經唔喺我意識裡面喇。如果我真係要為咗呢度最後犧牲,無論係坐監嘅犧牲,甚至乎冇咗條命都好,我都願意㗎,我都冇選擇㗎。」
辯方問黎,他在節目中說準備「犧牲」,換言之當他所做的事變得不合法,還會否繼續?黎說:「不,不是不合法,我只是預計將會面對後果。」辯方追問,那為何黎提到「坐監嘅犧牲」?黎僅說:「我現時正在監獄。」法官李素蘭追問,黎理應做了非法的事,才會坐監?黎卻表示:「我不覺得我做過違法的事情,但是我在監獄已有四年。」
黎亦在節目中稱:「如果你係愛呢個地方,你亦覺得冇咗呢個地方好可惜,我哋真係要團結一致,去做最後嘅抗爭去保住,香港呢個家園,我係願意同你一齊抗爭落去。或者有啲人,『算數啦,過去佢嚟到,我哋做大陸人囉,無自由,我有得食,有得住,有得歡樂,我咪算囉。』我亦唔怪你,每一個人要做自己嘅選擇,但係我哋必然會有好多人選擇留喺度抗爭,而我會同呢啲人一齊抗爭到底。」播畢影片之後,旁聽席有人拍手。
辯方問黎,黎是否會繼續抗爭,即使抗爭變得不合法。黎說,如果抗爭變成不合法,便無論如何都沒有空間抗爭,說像香港現時的情況,沒有人會出來抗爭。辯方則提醒黎,不是要集中現今情況。
辯方又問,黎說會跟其他人一起抗爭到底,但是他是否認識這些人?黎表示不知道,就如他不會認識所有參與遊行的200萬人。
案件明日續審。
散庭後,保安將涉嫌拍手的女旁聽人士帶入庭外的房間,有兩名軍裝警員向她調查。直至下午約4時58分,約7至8名警員把女士帶離法院,約十多名軍裝警員到場設立封鎖線,步行至對面馬路後,便不准市民尾隨。有記者問在場警員是否拘捕及是否涉及任何控罪,警員僅稱純粹帶走該名女士及會放行。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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