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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何桂藍罪成判囚7年 向高院提上訴

【初選47人案】何桂藍罪成判囚7年 向高院提上訴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共31人認罪,16人不認罪受審,其中14人罪成。45人於11月19日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繼早前4名受審後罪成的被告,包括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及余慧明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後,何桂藍亦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頁尚未顯示聆訊日期。何桂藍為新界東選區,曾任職記者,在罪成後沒有任何求情陳詞。法官考慮其角色後,以7年監禁為量刑起點。她受審後定罪及無求情,故沒有減刑,判囚7年。

早前4名被告已提出上訴,其中鄒家成被判囚7年9個月,黃碧雲及楊雪盈均被判囚6年半,余慧明被判囚6年9個月。

案件編號:CACC25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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