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蘋果案】曾籲報導勿針對特朗普 黎智英:是「提議」而非編採指示

【蘋果案】曾籲報導勿針對特朗普 黎智英:是「提議」而非編採指示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控方早前舉證完畢,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3項控罪表證成立,黎選擇作供,押後至今天(20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續審。黎首度親自作供,他表示自己從不是政黨成員,而視自己為一個商人和社運人士。3名同案被告張劍虹、陳沛敏和楊清奇曾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黎反駁他們的部份證供。黎稱他與張劍虹並不是朋友,從不談論私事,質疑張供稱的對話沒發生。此外,在《國安法》即將生效之前,黎曾透過訊息籲員工勿針對特朗普,他稱因不能一方面要求他援助香港,另一方面卻與他對著幹,但否認這是「編採指示」,反指是屬於提議。

曾捐2萬英鎊給「香港監察」 黎智英:做有意義的事

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控方在開案陳詞時展示了一幅黎智英的「國際連繫圖」,顯示黎認識美國、英國、台灣等地的政治人物,當中更包括美國前總統特朗普、台灣前總統蔡英文和前港督彭定康等。

黎智英的代表大律師關文渭今向黎出示該圖表,黎智英是否認識該些人物。就圖中的英國線,其中一人是「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黎表示他與羅傑斯互相認識,對方在數年前被拒進入香港境內,有時別人會要求他刊登羅傑斯的文章。黎在英國的時候曾與他親身見面。

黎曾轉帳一些錢2萬元英鎊給「香港監察」,黎解釋:「我認為我在做有意義的事,因他支持香港」,所以決定捐款。

黎智英:不敢稱呼彭定康為朋友

至英國線另一人為「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惟黎表示:「我從未跟他討論過任何事」,包括政治事務。他稱,當裴倫德傳送文章給他時,他立即轉發文章給陳沛敏或羅偉光,「老實說,我從未閱讀該些文章。」至於文章涉及的 IPAC,黎稱:「我從不知道 IPAC」,又稱「我第一次聽聞 IPAC 的時候是在法庭上」,即李宇軒的證供。

至於前港督彭定康,黎說:「他稱呼我為朋友,但是我不敢稱呼他為朋友,因為他是前港督。」二人曾經親身見面,但是沒有直接聯絡,通常是透過陳方安生和羅傑斯聯絡,為免彭定康拒絕黎的要求時感到尷尬。

黎認識蔡英文 對方視會面為「公關會面」

黎稱他認識蔡英文時,她還未是總統,當時黎打算在創辦台灣《蘋果日報》。他通常透過江春男聯絡蔡,會談及台灣政策,例如黎告訴蔡關閉核電廠會是錯誤決定,對方亦會問及香港市民的普遍意見。黎形容,對於蔡而言,與他見面就如與傳媒之間的「公關會面」,這些討論都是無關痛癢,沒有實質內容。

蔡英文
蔡英文

至於江春男,黎指他是著名作家,就像蔡英文的「左右手」。江在陳水扁做總統的時代擔任國安會副秘書長,但黎認識他的時候,理解他已經沒有任何職位。

黎稱,他曾將美國前副國防部長 Paul Wolfowitz 和退休軍官 Jack Keane,經江春男介紹給蔡英文,因為想讓台灣了解特朗普政府如何看待台灣議題,而台灣是唯一一個有民主的華人地方。

黎智英稱不認識特朗普本人 未曾聯絡

就美國線而言,控方指稱黎智英與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有聯繫。黎則表示:「我不覺得他認識我」,亦表示不認識特朗普本人,沒有直接或經其他人接觸過特朗普,也沒有收過任何來自特朗普的訊息。

聯繫圖亦包括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惟黎稱他該次與彭斯見面,只是握手,然後再沒有其他交流。他稱2019年到訪華盛頓,是為了會見參眾兩院的議員,告訴他們香港發生什麼事,而黎事前並不知道將要會見彭斯,因行程是由美國國務院前資深顧問 Christian Whiton 安排。

被問到該次會面中,有否要求美國政府做任何事,黎則表示:「我不會夠膽要求副總統去做任何事情」,他只是告知彭斯香港發生的示威事件,並請求他為香港發聲、支持香港,而沒有叫他做任何事情。

至於時任國務卿蓬佩奧,黎與他在2019年7月曾見面。黎稱與彭斯的情況一樣,他並沒有要求對方做任何事情,只籲他為香港發聲。

就時任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黎稱李柱銘帶他去見她,實際上他不認識佩洛西,佩洛西也不認識他。在該次會面中,黎稱主要是李柱銘和佩洛西交談,而他只是聆聽,惟他不明白二人之間的對話內容。

黎智英稱從不捐款給美國政治人物 只捐款給美國智庫和宗教組織

黎稱,美國國務院前資深顧問 Christian Whiton 是透過其私人助手 Mark Simon 介紹而認識,因他認識美國的議員,所以該次華盛頓之行便是靠他將黎介紹給議員。

至於美國退休軍官 Jack Keane,黎則稱是在聚會中認識。美國前副國防部長 Paul Wolfowitz ,則因為黎有意在緬甸投資生意,所以聘請他擔任投資顧問,因而認識。銀行紀錄顯示黎曾向 Paul Wolfowitz 支付顧問費。

辯方問黎有否向任何人提供金錢,以圖影響美國的政策。黎表示沒有,他從不捐款給美國政治人物,他只會捐款給美國智庫和宗教組織。

日本議員菅野志櫻里被列為串謀者之一 黎智英:從未聽過她名字、不懂日文

辯方問,在該「國際聯繫圖」中所述的人物,黎有否嘗試透過他們去影響外國對中國和香港的政策。黎表示從沒有。被問到有否請求任何人對抗中國和香港。黎亦回答從來沒有。

李宇軒早前證供提及日本議員菅野志櫻里,控方亦將她列為本案的串謀者之一。惟黎今稱他從沒聽過她的名字,因為他不懂日文,連她是女性也不知道。

黎稱透過Mark Simon捐款給香港政黨

關於黎的私人助手 Mark Simon,黎稱他是唯一一個替自己處理私人事務的人,聘用他超過20年。黎亦會透過 Mark Simon 進行股票交易、捐款給香港政黨,包括民主黨、公民黨、「長毛」梁國雄等,因此銀行紀錄顯示在2013至2020年期間,黎與 Mark Simon 有合共86次交易。惟他稱從沒捐款給香港以外的政黨。

黎亦表示,雖然他有捐款給美國智庫,但是每年只有2至5萬美元,認為是微不足道,更遑論影響美國的政策,「如果想透過那麼少的捐款而要求得到回報,便太瘋狂了。」

黎稱,他與 Mark Simon 甚少談論政治,只知道他是美國共和黨香港分部的成員,但不認為他與美國政府有連繫。

黎智英:視自己為商人和社運人士

辯方問黎是否任何政黨的成員,黎表示從來不是,「我視自己為一個商人和社運人士(activist)。」辯方追問為何黎認為自己是行動者,黎稱因為他參與示威和一些社會事件。

另外,黎確認他在2020年5月,即《國安法》生效之前約一個月,擔任集團主席,包括掌管編採範疇,因他想為整個公司負責任。黎其後解釋,「如果有任何證據顯示《蘋果》荼毒港人思想,我便需要承擔責任」,「《國安法》之後,如果《蘋果》發生了任何事,我希望我會是完全承擔責任的那一個人。」他表示自己是作為一個「領袖」去承擔責任。

黎智英:無意圖、無能力荼毒港人思想

就控方案情指稱黎是「重光團隊」(Stand With Hong Kong)的「金主」,黎在庭上稱「我沒有任何政治主張,我與 SWHK 沒有任何聯繫」,如果他與 SWHK 有任何聯繫,那只限於提供貸款,使他們能夠在報章賣廣告。

控方開案陳詞又指《蘋果日報》荼毒讀者思想。但黎則表示他不知道「荼毒思想」是什麼意思,「我只是對於一些已然發生的事情作出評論」,他亦說:「單憑我寫的東西,我不認為我有能力去荼毒香港市民的思想。」黎同時否認有任何意圖去荼毒港人思想。

張劍虹曾供稱不可向黎說「不」 黎:我從來沒有說過他不可以說「不」

張劍虹作供時指,黎是一個「不可以向他說不」的老闆。黎今在庭上反駁:「我不明白為何他沒有權利說不,我從來沒有說過他不可以說不。」黎續指:「我一直以來總是客氣,我從不下達命令,我總是問他會否做某些事,按照他的決定。」

辯方問到,黎有沒有遇過任何情況,當他要求張劍虹做某些事時,張拒絕或沒有照做。黎則指張是行政總裁,所以他很少要求張做事,故記不起有否發生過上述情況;但是即使張沒有執行到他所交代的工作,他也不會知道,因他不會跟進進度。

張劍虹
前《蘋果日報》社長 張劍虹

黎智英稱總編輯換人並非他的決定

陳沛敏亦曾在作供期間形容黎是「比較強勢」的老闆。黎智英在庭上回應:「我認為,如果她將我的性格演繹為我的管理風格,她是正確」,他自言有很強的性格;但是如果說他強迫下屬執行工作的話,他並不同意。

林文宗 陳沛敏
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 林文宗(左)、前《蘋果日報》副社長 陳沛敏(右)

楊清奇則在作供時指黎若遇到員工「唔啱佢心意,好快就換人」,在楊任職《蘋果》23年期,他記得換了七至八次總編緝。黎則指,在過去二十多年來,如果總編輯有轉換,那不會是他的決定,他不會干預該些決定,而且他稱總編輯只換過三次。

黎智英:林榮基赴台做頭條乃陳沛敏的決定

辯方展示黎智英與張劍虹之間的 WhatsApp 對話,黎指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會見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是「大新聞」,並要求張將新聞做到「最大效果」,張回覆「老闆,早安,收到。謝謝」。黎同意以上訊息屬於編採指示,除了這次之外,只曾指示過張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

辯方另提及黎在2019年4月向張發訊息:「林榮基因逃犯法例昨天到台灣避難,我們已有獨家照片和報導,現在欠他的訪問,不知台灣是否有人知他下落。謝謝。」黎則不認為這訊息屬於編採指示,因為當時張身處台灣,只是想打聽當地有沒有人知道林榮基的下落,只是一種方便的做法。

林榮基赴台的新聞後來在2019年4月27日實體報紙的頭條。張劍虹曾供稱,這是因為他向陳沛敏轉達黎智英想以此新聞作為頭版;惟陳沛敏則表示「係我嘅決定」。黎智英今在庭上指這是陳沛敏的決定。

黎智英:與張劍虹非朋友 從不談及私事

辯方指,張似乎是一個獲得黎信賴的同事,問黎與張劍虹是否朋友。黎隨即表示不是,「我們從不談及私事,我幾乎從沒與他單獨吃午飯」,即使一起吃午飯,也只會談論公事。

至於陳沛敏,黎智英說:「她是我的朋友」,二人也是同事關係,在公事以外有私交。而楊清奇,黎表示「我甚少與他見面」,形容雙方是「非常遙遠的關係」。辯方提到楊曾到黎的大宅吃飯,黎則指,有一次他邀請不同的寫手到他家,希望邀請他們撰文評論中國時事,而楊只是其中一名獲邀者。

張劍虹曾供稱,黎於2019年7月赴美國會見時任副總統彭斯、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和美國國家安全顧問 John Bolton,回港後與他談論該次會面,又形容黎「幾雀躍」。黎智英則在庭上反駁:「我從沒有跟張談及我的個人事務。」

張劍虹亦供稱,黎曾告訴他直播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邀請到美國退休軍官 Jack Keane 做嘉賓,張表達憂慮,惟黎回應:「佢哋(中共)咁搞我,我一定去到盡㗎,我冇得褪㗎。」黎今在庭上反駁:「我從沒有與張談及 Jack Keane。我從沒有與他討論我的私事。」黎指 Jack Keane 是他的好友,他是否邀請對方出席節目,與張毫無關係,「我不明白我為何要跟他(張)討論。」

控方案情指黎透過「飯盒會」下達編採指示 黎智英:飯盒會關於業務發展

至於「飯盒會」,控方案情指稱黎透過召開「飯盒會」,向《蘋果》高層下達編採指示。黎今稱,「飯盒會」是關於將《蘋果》轉型至網上媒體,屬於「業務發展會議」,而且除了《蘋果》之外,他與其他部門每隔六星期亦會開一次「飯盒會」。

張劍虹的證供指稱黎智英的編採指示之一是提倡「和勇不分」。黎則表示,他記得自己曾撰文提及「和勇不分」,但是如果指稱他在「飯盒會」中提及「和勇不分」的話,「我會有懷疑,因為飯盒會是關於業務發展。」但他不能百份百肯定自己有否說過。

黎智英籲員工勿針對特朗普 因不能一方面要求援助另一方面卻對著幹

2020年6月2日,黎智英向台灣《蘋果》時任社長陳裕鑫發訊息,籲:「請國際組同事不要跟紐約時報及CNN針對川普,我們蘋果卻要靠川普政府支持保命,這樣做不太好。」相同訊息轉發至張劍虹。

黎解釋,這與「一人一信救香港」的意念相似,他當時相信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會出手阻止《國安法》在香港生效,「如果《國安法》生效的話,《蘋果日報》便會完蛋。」

辯方追問,黎認為特朗普會做什麼來阻止《國安法》通過。黎起初稱「特朗普會知道他該怎樣做」,後來在追問下,黎表示他不知道,也不能夠知道,「可能是對中國發出呼籲,對習近平發出呼籲,什麼也好。」

法官李運騰問黎會否視上述訊息為「編採指示」。黎表示:「我不認為它是編採指示。」他又說:「我當時提議這樣做(針對川普)不太好,這不是一個指示。」黎亦解釋,如果他們一方面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呼籲特朗普援助,另一方面卻與特朗普對著幹,便會自相矛盾。

黎指,一直以來他覺得《蘋果》的國際版取態沒有問題,但是直到2020年6月香港踏入關鍵時刻,需要要求特朗普阻止《國安法》。辯方問為何《國安法》會影響到《蘋果》。黎說:「因為在《國安法》之下,我們沒有辦法去營運一間獨立媒體。往後發生的事件亦證明了我是對的。」辯方隨即指往後發生的事件與本案控罪時段無關,這是一個刑事審訊而不是政治審訊,籲黎將案發時段以外的事件拋諸腦後。

黎接著說:「如果《國安法》生效的話,將會是香港言論自由的終結。」《蘋果》能夠生存下去的機會渺芒,所以希望特朗普能做一些事阻止《國安法》。

黎智英:Twitter帳戶由李兆富管理 包括追蹤其他人

控方開案陳詞指稱,黎智英的 Twitter 帳戶追蹤53個帳戶,包括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時任台灣總統蔡英文、SWHK 和羅傑斯等。黎則稱,Twitter 帳戶是由李兆富(筆名利世民)替他開設、發帖和管理,追蹤別人帳戶也是由李負責,「我不知道怎樣追蹤。」

黎否認獄中指示員工「照原來咁做」 因國安法已生效猶如「叫他們自殺」

黎智英於2020年12月開始還柙。張劍虹供稱,他在探監期間向黎請示「《蘋果日報》點樣運作落去」,當時黎說:「唔使怕,繼續做,繼續做落去,照原來咁做。」

黎今在庭上反駁,事前他得悉兩名兒子當天會來探望他,可是張臨時說要加入,黎當時以為張有緊要事想問他,結果三人一同探訪,但是張卻沒有任何問題,只是說了一些不重要的事情,而探訪時間只有15分鐘,「沒有時間去講其他事了。」黎稱他當時失去耐性,「為何你奪走我兒子的時間?」他稱該次探訪中沒有下達任何指示。

黎稱,他曾寫信給《蘋果》員工,籲他們不要冒險,可是如果他下達指示叫他們「唔使怕,繼續做,繼續做落去,照原來咁做」,換言之就是叫他們冒險,並不合理,可是他不記得實際上自己有否如此說。他表示,他可能有說過「唔使怕,繼續做」,但是不會是「照原來咁做」,因《國安法》已經生效,如果叫員工「照原來咁做」的話,「我是在叫他們自殺。」

案件編號:HCCC51/2022

第93天審訊:
黎智英親自作供 稱反對暴力和港獨
曾籲報導勿針對特朗普 黎智英:是「提議」而非編採指示

第92天審訊:
官裁3控罪表證成立 黎智英選擇親自作供 押後至11.20續審

第91天審訊:
辯方指黎智英對談節目就如市民在茶餐廳評論政府 從沒籲外國制裁 官押明早裁表證成立與否

第90天審訊:
控方完成案情 黎智英要求法庭裁表證不成立 案件押後至7.24續審

第89天審訊:
料控方下周二完成案情 黎智英一方料7月作中段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