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申訴專員公署今日發布有關運輸署駕駛考試的主動調查報告,指路試輪候時間過長,仍要接近200日,公署提出的12項意見包括安排考牌主任「直接報到」,稱可以每年增加5,500名額,即每日約增加15個。其他建議包括節省上訴的行政開支,包括檢討禁止錄影的安排,以及統一考試官的報告格式。申訴專員陳積志表示,運輸署過去7年收到約1,800宗考試上訴,只有不足1%上訴成功,現時有考官用畫圖方式撰寫評審報告,認為容許考生攝影有助加快上訴效率以及節省行政開支。
陳積志表示近年市民對考車牌需求增加,但等候時間極長,在疫情高峰期間考生要等候長達340多日,如果「肥佬」更要再等一年。疫後雖然運輸署增聘考牌主任,但仍要等候約200日。
陳:直接報到「好聰明」
他提出的12項建議包括容許考牌主任「直接報到」,讓他們每日早上可以透過電腦或智能電話得悉在何文田總部的抽籤結果,直接前往考場,節省早上返回總部時間。他稱透過「直接報到」,每年可以增加5,500個非商用車(即私家車、輕型貨車、電單車)名額,他形容該方法「好聰明」,因為毋須增加人手、考場數目或工時,就可以增加受惠人數。
申訴專員 陳積志
另外針對上訴個案,他表示過去7年運輸署收到約1,800宗個案要求上訴考車成績,當中只有13宗成功。公署發現當局只可以透過考牌主任即時撰寫的評核報告,去覆核考車過程,不過不同考車主任的紀錄方式不一致,他表示「知道有考牌主任用畫圖形式,亦有人用文字形式」,他認為運輸署應統一報告格式。
另外他又指,留意到內地、澳洲、紐西蘭及部分歐洲國家,已運用攝錄裝置記錄考試過程,例如內地容許考生在3日內翻查錄影。他促請署方檢討禁止路試攝影的做法是否仍然恰當。
建議重訂輪候承諾 惟實數「唔過問」
負責個案的調查主任湯俊彥表示,運輸署自2016年起取消非商用車路試輪候82日的服務承諾,並不再預測達標率,公署認為服務承諾是改善公共行政的重要指標,建議應重新採納。不過當傳媒追問理想的服務承諾應是多少日,專員陳積志就表示是署方的專業判斷,公署「唔會過問日數」。
另外因應現時等候路試的時間或需逾200日,湯俊彥表示現時駕駛考試表格有效期為18個月的做法,署方或要檢視是否恰當,因為考生既要再花錢和時間報考,同時署方亦要增加行政成本重新處理申請和檢視現有申請是否仍有效。
調查主任 湯俊彥
倡增考官、考場數目
此外,公署亦建議運輸署調配人手資源,例如增聘考官、安排考牌官在周末額外工作,以及「積極研究」增加考試場地,例如在遠離市中心及住宅區的合適地段,設立新的駕駛考試中心。
對於申訴專員公署的建議,運輸署回應指同意並採納建議,將審視及改善員工的工作安排和指引,亦會採取合適措施確保駕駛考試中心的運作有序,並會考慮訂定非商用車輛路試的服務承諾。署方補充,現時私家車合併試、輕型貨車合併試及電單車駕駛考試(丙部試)的考試平均輪候日數,今年八月底分別為199、207及1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