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立場新聞》《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自2022年10月開審,經歷56日審訊、裁決三度押後,今(29日)於區域法院裁決。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裁定3名被告均罪名成立,鍾沛權聞判表現平靜。至於林紹桐則缺席聆訊,辯方稱已呈上醫療報告,感謝法官批准他不出庭。辯方其後讀出林紹桐的陳情書,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並指,鍾和林已分別還柙349日和313日,如考慮行為良好三分一扣減,相等於已服刑16.5個月及15個月,加上二人其後再遵守保釋條件至今逾一年半,望法庭能判處一個令二人毋須再服刑的刑期。案件押後至9月26日判刑,鍾沛權和林紹桐獲准原有條件保釋。
延後逾一小時開庭
身穿深藍色裇衫、卡其色褲的鍾沛權,今約12時半到場,於近2時半時步入被告欄內,不時望向旁聽席。林紹桐妻子亦有到場。案件原定今午2時半開庭,惟最終延後逾一小時,於3時38分才開庭。
《立場新聞》前總編輯 鍾沛權
甫開庭,法官郭偉健問林紹桐是否未能到庭,資深大律師余若薇確認,指已呈上醫療報告,感激法官批准林不出庭。
據記者觀察,正庭及延伸庭的座位均爆滿,社運人士雷玉蓮、浸大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陳家洛、中大政政學院副教授周保松、資深傳媒人區家麟、初選47人案罪脫被告李予信、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及多國領事等均有到場。
李予信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
三度押後裁決 待快必上訴案結果
鍾沛權及林紹桐於2021年12月29日被警方上門以「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拘捕,隨即被帶上法庭提堂。二人不認罪,案件於2022年10月31日開審,為1997年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的審訊,原定審期20日,但最終歷時56日,橫跨近8個月,當中有36日為鍾沛權作供及接受盤問。
《立場新聞》前署任總編輯 林紹桐(左)、前總編輯 鍾沛權(右)
案件去年6月完成結案陳詞,原定10月4日裁決,其後改至11月15日,並因英國樞密院裁定煽動罪「隱含必要條件」為須有煽動暴力或動亂的意圖,改為當天再陳詞。法官郭偉健決定押後裁決,以待「快必」譚得志煽動案上訴結果。
上訴庭今年3月駁回譚得志的定罪及刑罰上訴,裁定煽動暴力意圖並非煽動罪必要元素,快必遂申請上訴至終院。案件期間再排期至4月29日裁決,再押後至今日,共三度押後,距開審已接近兩年。
終院本月14日批准譚得志就其中兩項法律議題上訴,包括《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是否屬可公訴罪行,以及控方是否需要證明被告有意圖煽動暴力才能入罪。終極上訴聆訊定於明年1月10日進行。
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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