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2月,「屠龍小隊」成員涉與另一勇武小隊計劃遊行期間放炸彈及開槍殺警。律政司首度以《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起訴。6男1女否認「串謀謀殺」及「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今(28日)踏入第82日審訊。3男6女陪審團由昨(27日)早11時開始退庭商議,再於今早9時商議至晚上7時半,合共近19小時仍未有結果,法官張慧玲押後至明天繼續。
本案共7名被告,其中6男即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及許湛榮,均否認《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作為交替控罪的「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以及「串謀謀殺」罪,對象為警務人員。李家田另否認「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女子劉佩凝則否認「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案件編號:HCCC164/2022、255/2023
審訊第82日
陪審團問若未能達有效裁決 應繼續討論直至有人改變立場 還是尋求指引
陪審團指其中兩罪未能達有效裁決 官要求繼續商議
陪審團退庭商議19小時仍未有結果 押後至明天繼續
審訊第81日
3男6女陪審團今早開始退庭商議
審訊第80日
法官引導陪審團:不能撇開2019年反修例運動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