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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求情】辯方指馮達浚不知行為違法、《國安法》後爭取權力變顛覆

【初選47人案︱求情】辯方指馮達浚不知行為違法、《國安法》後爭取權力變顛覆

【獨媒報導】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處理參選九西初選的6名被告求情。代表馮達浚的資深大律師祁志表示,本案被告是法官「永遠不會在被告欄見到的人」,他們有學識、表達和思考能力高,並告訴法庭他們是出於良好動機而犯案。祁志形容,案發時24歲的馮達浚是年輕、熱心和幼稚的理想主義者,他畢業自拔萃男書院,望服務社區,而他成長於有多元辯論和選舉文化的香港,當時提出反對不僅合法,也是人們生活的基石,通識教育亦鼓勵人發問和思考,惟在《國安法》後,這樣的情況結束,爭取權力監察政權,一夜之間變成了顛覆。

辯方強調,馮案發時真誠相信謀劃合法,政府亦於《國安法》後逾半年才將他們拘捕,認為謀劃無對國安造成危害,望法庭按其參與程度判處較輕的刑期。辯方又引述馮所撰求情信,指自己還柙3年已反省和改變,他現時已不在意特首會否下台,並向他曾無禮對待的泛民致歉。

辯方:被告為民主社會領袖 望以和平手段服務社會

毛孟靜和何啟明一方完成求情後,由馮達浚一方求情。代表馮達浚的資深大律師祁志表示,在法官席前的案件獨特,是這個司法管轄區從未聽過的,本案被告是各法官「永遠不會在被告欄見到的人」,他們被指以非法手段尋求改變,望透過選票進入議會,並告訴法庭他們是出於良好動機犯案,是其他案件所沒有的。

祁志續舉例,搶劫犯運用暴力手段偷竊,販毒者從他人痛苦賺取利益,危駕者為他人帶來巨大傷害;但法庭從逾百日的審訊和聆訊,會得知本案被告均是民主社會、或「相對民主社會」的領袖,他們真誠相信多元主義(pluralism),望以和平手段服務社會,是有學識、表達和思考能力高的人,馮達浚亦是其中之一,因此法庭的量刑並不容易。

辯方:馮達浚為理想主義者、望服務社區

祁志提到,馮達浚與他另外代表的袁嘉蔚一樣,是本案最年輕的被告之一,當中袁比馮年長,此時岑子杰和王百羽在唇邊舉起手指做出「shh」的手勢。

祁志指,馮達浚案發時是一名24歲的理想主義者,他是一個「DBS boy」,畢業自拔萃男書院和浸會大學,從無隸屬任何政治組織。馮2014年受到雨傘運動觸動,其後開始服務九龍城社區,並於2019年參選區議員但失敗;惟他繼續懷有理想,為社區工作付出所有,他口中的「本土派」,是指對九龍城和九西社區工作的「本土」。

辯方:馮熱心幼稚、真誠信謀劃合法

祁志指,馮達浚不是街頭抗爭者、也不暴力,只是一個熱心和幼稚的年輕人,望服務社區,盡力令他的聲音被聽見,真誠相信謀劃合法。但他能帶來影響的機會很微,他最終亦在初選被公眾所「拒絕」。

祁志認為,法庭判刑時應合乎比例、避免壓迫性的刑罰;又指本案是以串謀罪而非《國安法》定罪,《國安法》第22條的三級刑期分級制不適用,法庭應按《刑事罪行條例》第159C條有關串謀罪的罰則,按串謀的嚴重性和危害來判刑,而本案串謀屬最輕微,馮的參與亦屬較低程度。

辯方:被告國安法後逾半年始被捕、選舉延後無續危害國安

祁志續指,法庭判刑時僅應考慮事實和實際後果、而非臆測和假設性的結果,而涉案謀劃不大可能成功,因能否取得35+、立會重選後能否再當選等均屬未知數。

祁志又指,若被告行為對國家安全有任何實質威脅,大可在《國安法》生效後不久將他們拘捕,但這期間政府沒有指各人違法,他們最終在6至7個月後才被捕,認為事實上涉案謀劃和被告並無對國安造成危害,馮達鴻參與串謀的時間短。

法官陳慶偉打斷指,那是因為立法會正式選舉延期,惟祁志指,政府是稱因疫情而延後,而出於幸運,被告因此不能進一步危害國安,串謀的影響也停止,該「幸運」的利處應歸於被告。陳慶偉指他不同意,又提到根據庭上證供,戴耀廷此後還打算找香港民研做民調,謀劃沒有即時停止。祁志則重申,馮達浚的參與和造成的後果,在當刻已停止。

辯方:馮成長於多元社會、鼓勵公開辯論

祁志又提到,案情提及馮達浚在2020年6月26日的選舉論壇,在「對《國安法》有全面理解(with full appreciation of NSL)」下,表達對《國安法》的不滿。惟祁志強調,《國安法》條文於6月30日晚才頒布,由特首簽署生效,被告沒有水晶球、事前無人見過內容,社會只對可能有《國安法》感到恐懼,被告此前並不知道所做的行為是違法。即使《國安法》通過後,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也不肯定是否違法。

祁志指,馮達浚成長的香港社會,有多元辯論和選舉文化,提出反對不僅合法,也是港人生活和政治的基石;而香港有不同語言的報章,可從不同角度辯論政治議題,通識教育亦是教育制度重要一環,年輕人被訓練問問題,也被鼓勵思考和在公開及私下辯論。惟在《國安法》生效後,這樣的情況結束,爭取權力監察政權,一夜之間變成了顛覆。

馮達浚求情信向泛民道歉 官一度問有否提悔意

祁志續指,馮達浚撰寫了6頁的中文求情信,形容他在法律界多年,從沒有看過如此準確和字體工整的求情信。當中馮表示已深切反省,不再談及政治。

法官陳仲衡表示,他讀過求情信,問其信中有否提及悔意。祁志解釋,馮達浚並非空洞的道歉,而是在信中探索其內心,稱自己成為更冷靜的人。馮又提及2020年末決定不再參與選舉,而他還柙3年已經改變,現時已不在意特首會否下台,並望向他曾經非常不禮貌對待的泛民、他的團隊、家人等道歉,對困擾社會感到後悔,並感謝家人和他的貓的支持。

馮的母親亦指馮望貢獻社會,已經反省和改變。馮亦獲浸大新聞系前高級講師呂秉權和另一講師撰求情信,指他對干犯《國安法》感後悔,並嘗試理解整個圖畫,而非只聆聽單一聲音。

案件編號:HCCC69-7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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