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蔡天鳳前家姑涉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准保釋至8.1再訊

蔡天鳳前家姑涉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准保釋至8.1再訊

【獨媒報導】28歲名媛、譚仔創辦人媳婦蔡天鳳被揭發遭肢解烹屍,前夫一家被控謀殺,其中前夫鄺港智另涉盜竊案潛逃7年,前家姑李瑞香涉嫌妨礙和阻撓警方對鄺的調查和拘捕,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早前獲高院批准保釋外出,案件今(6日)於區院再提訊。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8月1日,以待辯方索取鄺港智等人涉嫌謀殺的案件資料,並向被告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意見,以決定認罪與否。控方不反對押後,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遂批准押後案件至8月1日再訊,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前家姑李瑞香(現年65歲,退休人士)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自首次提堂起還柙逾14個月,早前向高院申請保釋獲批。

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8月1日,以待辯方索取鄺港智等人涉嫌謀殺的案件資料,並向被告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意見,以決定認罪與否。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聞言關注,鄺港智一案與本案有什麼關係,而且該案件正進行交付至高院程序,即使本案到了下一次提訊,鄺港智一案也理應尚未完成交付程序,而是次已經是第三次區院提訊。辯方則稱鄺一案與本案是「絕對有關連」,而且押後期間有足夠時間索取文件和給予被告法律意見。

控方則指被告剛委任法律代表,今天是首次出席提訊,所以對於辯方的押後申請表示理解。高官遂批准押後案件至8月1日,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高院上月批准李以10萬元現金保釋,另須10萬元人事擔保,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星期到警署報到3次、居於報稱住址、不得與控方證人接觸,以及不得踏足涉案地點。

控罪指李瑞香於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3日期間,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妨礙和阻撓警方對鄺港智的調查和拘捕,催促鄺離開即將被調查的地點;向警方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以及建議張燕花不向警方提供資料,或向警方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

死者前大伯鄺港傑(31歲,司機)、前家翁鄺球(65歲,退休人士)及前夫鄺港智(28歲,無業),同被控一項謀殺罪,指3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新界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號地下內謀殺女子蔡天鳳。案件現正進行交付高院之程序,將於7月8日再提訊。

林舜(41歲,遊艇公司職員)和潘巧賢(29歲,無業)涉嫌安排鄺港智乘搭游艇逃往澳門,早前被控「協助罪犯」罪,控方改控一項「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二人獲准保釋,案件將於6月12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

案件編號:DCCC14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