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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首次動用23條拘6人 涉在敏感日子前持續發布煽動帖文

國安處首次動用23條拘6人 涉在敏感日子前持續發布煽動帖文

【獨媒報導】六四35周年將至,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表示今日拘捕6人,指他們上月起以匿名方式在社交平台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第24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是《基本法》23條立法後首次動用作拘捕行動。被捕人士包括仍還押在大欖女懲教所、已解散支聯會前副主席的鄒幸彤。

警務處國安處下午發稿指,今日於全港多區拘捕5女1男,年齡介乎37歲至65歲。國安處續指,警方調查顯示一名正在還押中的女子,透過另外5名被捕人,由今年4月開始,以匿名方式在一社交平台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挑起市民對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的憎恨,及意圖煽動網民在較後期間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第24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

第24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取代了《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第10條,並把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發表具煽動意圖的文字或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複製或輸入該刊物訂為煽動罪,最高刑罰為7年監禁。

翻查資料,一個名為「小彤群抽會」的 Facebook 專頁於4月30日發起「#六四X三五 #6435justice」系列,由當日起每日在網上分享一篇有關六四的個人經歷,直至6月4日,該專頁於昨晚(27日)仍有發帖。警方指,根據法庭手令,搜查當中5名被捕人士的住所,檢取一批與案有關物品,包括涉嫌曾用作發布具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裝置。

小彤群抽會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於今年3月23日正式生效後,今次是首次被警方動用於執法行動。警方在新聞稿中強調,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七年,又指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的分子「亦不要妄想能在網上以匿名方式逃避警方的追查」。

警方亦提醒市民大眾務必認清事實,不要被失實及歪曲的資訊蒙騙,被煽動參加非法,甚至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