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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涉拋濕紙巾企圖遮CCTV 女警解釋為趕走昆蟲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涉拋濕紙巾企圖遮CCTV 女警解釋為趕走昆蟲

【獨媒報導】2020年2月,警方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兩次掃蕩,8人涉襲擊露宿者、打爛家當、誣陷藏毒及遮蓋閉路電視鏡頭等,否認妨礙司法公正、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傷人及刑毀等10罪,今(19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9天。控方續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片段,被指襲擊露宿者阮文山的第三被告梁飛鵬,在閉路電視片段認出自己,但被問能否認出其他人則稱「唔回應」;他又指相信每個警察都「唔會唔記得」有犯人投訴被打,「好肯定」阮文山無作出相關投訴。另被指控企圖遮蓋閉路電視鏡頭的第四被告龐雋詩,解釋向鏡頭兩度拋類似濕紙巾的物件,是因當時「有隻嘢」在閉路電視鏡頭上面,類似曱甴大小、「昆蟲咁囉」,「因為我唔鍾意」所以想趕走牠。

片見行到花槽後方 梁飛鵬稱支援同事拘捕行動

控方今續播放第三被告梁飛鵬於2020年5月20日錄取的錄影會面片段,調查警員指,越南籍男子阮文山指控在2月4日,被3名相信是香港警察的男子推跌地上拳打腳踢約5秒,導致右胸第十條肋骨骨折,故就此傷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向梁作調查。

梁飛鵬
梁飛鵬

梁確認,2月4日與韓廷光、警長51004和警員22135均有當值,他晚上約6至7時在通州街公園與隊員進行拘捕行動,但確實有誰人「唔係好記得」,指是「成隊人一齊」。梁亦確認同案被告韓廷光、莫志成及警員22135分別拘捕3人涉藏毒及藏攻擊性武器,而他自己曾看守過被捕的阮文山。

調查警員播放2月4日晚涼亭閉路電視片段,梁認出自己,指穿黑色短袖衫、戴口罩和攜背包,但認不出其他人。調查警指,梁曾很急速行到花槽後方,問發生什麼事,梁指是支援同事進行拘捕行動,但對誰作拘捕、發生何事、他在該處做了什麼、及其後再行去涼亭後方做什麼均指「唔回應」;被問能否認出其他人亦稱「唔回應」。控方開案陳詞曾指,阮文山涉在涼亭後方被襲。

梁飛鵬:「好肯定」阮文山無投訴被打

調查警最後問梁有何補充,梁指當天現場共拘捕3名犯人帶返深水埗警署見值日官,據他所知阮文山曾向值日官要求去醫院治療。梁續指:「喺咁多個情況下,都冇人投訴過就住被打嘅事。當日嘅情況我唔係好記得太清楚,但係我相信每一個警察,都唔會唔記得有犯人投訴被打嘅事。我好肯定,阮文山係冇喺現場甚至羈留期間作出相關投訴。」

阮文山
阮文山於2020年3月曾向記者展示被打爛的家當和食物。

龐雋詩:向CCTV拋濕紙巾為趕走昆蟲

控方續播放第四被告龐雋詩的錄影會面片段,調查警員指她疑於2月4日用濕紙巾拋向閉路電視,涉妨礙司法公正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警員播放涼亭閉路電視片段,龐確認她有出現,並與韓廷光、梁飛鵬、警長51004及警員22135一同進行毒品拘捕行動,主要負責確保現場環境安全。

龐雋詩
龐雋詩

被問她為何拾起類似濕紙巾物件向上拋兩次,龐稱「有隻嘢喺天空」、「喺個 cam(鏡頭)上面」,其大小與曱甴類似、為黑色。調查警員問:「點解想趕走?」龐答:「因為我唔鍾意」,警員再問之前有否看過該東西,龐答:「昆蟲咁囉。」

控方其後播放涉誣告露宿者黎民十藏毒的第五被告警長林華嘉錄影會面片段。

8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等10罪 否認全部控罪

8名被告依次為:男警22369郭展昇(30歲)、男警18048韓廷光(29歲)、男警20916梁飛鵬(29歲)、女警24902龐雋詩(29歲)、男警長34520林華嘉(44歲)、男警22120莫志成(25歲)、女警17987尹栢詩(25歲)及男警22544陳守業(27歲),均正停職候查。

8人否認全部10項控罪,包括5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作為」罪、兩項「刑事損壞」罪及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

案件編號:DCCC 123/2021

審訊第八日
總督察看片認出被告涉砸打物品等、同意警懷疑藏毒會鑿罐頭
被指企圖遮CCTV 第三被告稱爬上涼亭為搜違法物品

審訊第七日
8警時任上級認不出涉施襲刑毀被告、稱信同袍「無誣告任何人」

審訊第六日
首被告錄影會面兩度叫停播CCTV:我認唔出自己

審訊第五日
警署值日官同意事主神態自若、無提被警員打或恐嚇

審訊第四日
辯方質疑事主案底纍纍、為脫罪說謊 曾稱遭誣告故「誣告返啲警察」

審訊第三日
辯方質疑謊稱被打、受傷因被捕時掙扎 事主:我冇講大話

審訊第二日
事主:警事後問「有冇怨恨」兼砸爛家當、警告繼續住會「再嚟揼爛啲嘢」

審訊第一日
8警不認罪受審 控方:警遮CCTV、屈藏毒及砸家當 事主肋骨骨折
事主:拒應警要求「揸刀」後遭拳打腳踢至「趴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