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元朗7.21】官問警在元朗站被公眾指罵時「唔會覺得驚?」 指揮官:少少、佢哋人多

【元朗7.21】官問警在元朗站被公眾指罵時「唔會覺得驚?」 指揮官:少少、佢哋人多

【獨媒報導】2019年7.21元朗事件中,遭白衣人施襲、獲警方致謝舉報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被控暴動罪,今(15日)踏入審訊第17日。時任元朗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的李伯豪繼續接受辯方盤問。李昨稱7.21當晚到元朗站後,見大堂有數人坐地上表情驚恐,同時有數名淺色衫人奔跑。辯方今問他,出發時是否無計劃截停及拘捕某些人士,李回答:「當時冇諗過拘捕,因為要救人為先。」李指其後有公眾向警察指罵,而「目光唔係友善嗰啲嚟嘅」。法官陳廣池問:「你哋冇圍住陣勢前後左右,保障自己安全?」李表示:「有防衛到,以有限人手盡量圍住。」陳官追問:「你哋唔會覺得驚㗎?」李稱:「無辦法,法官大人。」陳官指:「唔係無辦法,你哋唔覺得驚?」李回答:「有少少嘅,始終佢哋人多,又係鬧,唔知會唔會有進一步行動。」

辯方質疑快速應變部隊接指示後8分鐘才出發 指揮官:要著保護裝備

時任元朗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現任機動部隊總部總督察的李伯豪,接受代表第二被告庾家豪的大律師李百秋盤問。他早前稱自己於7.21晚屬快速應變部隊其中一個指揮官,負責候命等待行動室指示。

李伯豪同意7.21當日,警車停泊警署地下,有時警員會在車上戒備。辯方指出,應變部隊於11時接獲指示到元朗站後,用了7至8分鐘才出發,最後於11時15分到達;李回答:「當時要啲時間先可以出到去。」辯方追問:「已經係快速應變部隊,點解唔可以用一兩分鐘?點解咁耐?」李解釋:「因為4隊有二十幾個同事,要著保護裝備」、「幾十個同事,相信要啲時間一齊出發」。

時任元朗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 李伯豪
時任元朗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現任機動部隊總部總督察 李伯豪

官問辯方是否想指警員應「一叫出發,就好似導彈咁嘭一聲飛出去?」

法官陳廣池對辯方表示:「坦白講,7、8分鐘對好多人嚟講都好快,你琴日去洗手間都5分鐘。」陳官問辯方是否想指出,理論上警員戴好裝備坐在警車上,「一叫出發,就好似導彈咁嘭一聲飛出去?」辯方質疑,他們是「特快部隊」而非「特慢部隊」,為何不是即時出發。其後陳官糾正名稱是「快速應變部隊」,不是「express delivery」。

指揮官稱「未諗過要拘捕」因「救人為先」

辯方再問,快速應變部隊會否負責驅散人群,李回答「唔可以」,因他們沒有保安裝備,只有一般正常當更的裝備。辯方問李,他所回答關於部隊運作的答案「好基本、好兒戲」,陳官打斷指辯方應留待陳詞階段作出批評。辯方亦指出,李出發前並無計劃派人駐守每個出口,李表示「做唔到呀」。辯方再問他「你哋冇計劃截停同拘捕某啲人士?」,又指「可能會拘捕好多人,但係冇拘捕後嘅設備?」,李回答:「當時未諗過要拘捕,因為要救人為先。」辯方追問他出發前如何得知「救人」的訊息,李表示不記得,並指:「上到去見到有人坐喺度喊緊,有啲救護員需要做急救。」

指揮官稱被公眾指罵 官:你哋唔會覺得驚㗎?

辯方另問,當李及同僚到達元朗站後,是否很快將「破壞安寧人士」驅散,他表示:「我哋上到去,已經見唔到破壞安寧人士」,但不肯定該些人是否因見到警員故離開。辯方問:「你好快控制到元朗站場面?」李表示「唔完全同意」,只是「係能力上希望可以控制到現場」,並補充相隔一段時間後「有啲人士向我哋指罵」。

控方於覆問時播放閉路電視片段,李應陳官要求口述畫面。他指於11時35分起,閘內有非白色衫的公眾人士「向我哋(警察)指罵」,「目光唔係友善嗰啲嚟嘅」,同時有受傷人士需要處理,因此「同事盡量安撫佢哋情緒先」。李又指,當時有透過通訊機要求更多同事到場協助。他續指,其後有市民特別激動,「直接同我同事對罵」,因此他嘗試走近安撫二人。及後救護員到場,李及同僚負責開路予救護員救人,同時希望令公眾的情緒能夠冷靜。

陳官指,畫面見到有一名深色衫背着背包的年輕男子,不斷舞動雙手。李表示沒有特別留意,因大部份人有類似動作。陳官留意到當時「好多人圍住警察,有人叫囂,相信係粗言穢語」,並問「你哋冇圍住陣勢前後左右,保障自己安全?」,李表示「有防衛到,以有限人手盡量圍住」。陳官追問「你哋唔會覺得驚㗎?」李稱:「無辦法,法官大人。」陳官指「唔係無辦法,你哋唔覺得驚?」,李回答:「有少少嘅,始終佢哋人多,又係鬧,唔知會唔會有進一步行動。」陳官又問:「你哋有冇即刻手揸住胡椒噴霧、警棍?」李表示僅手持警棍。

在辯方盤問下,李表示沒有派人到出口截停攜帶武器人士,因現場混亂,要先處理需要警察協助的人。另外辯方問李到場後有否覺得受人身威脅,陳官卻打斷問為何覺得有武器的警員受人身威脅。討論期間,陳官表示看到大律師李百秋轉身笑,並指不能對著法官笑。李解釋認為自己問題受質疑,又指只是擰轉身、沒有向法官笑。陳官卻指如果李百秋轉身,自己又如何能看到他笑,最後提醒大律師要保持專業態度。

在控方覆問下,李同意當日元朗警區約102名警員被派往港島區支援,其中元朗分區派出數十人,即動用了該分區的一半警力。

7名被告均否認暴動罪,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1132/2022(已合併)

相關報導:

審訊第16日
【元朗7.21】片見白衣人在警員旁電梯走過 指揮官稱無留意:望住梯級驚跌親
【元朗7.21】辯方指3名軍裝警到元朗站後匯報「人手不足先行撤退」 指揮官:無印象

審訊第15日
【元朗7.21】車站主任稱爭執時站長室內便衣警無反應 找鐵路警卻獲回覆「照程序做」

審訊第14日
【元朗7.21】車站經理:兩便衣警當晚在控制室監察 稱警方兩日前已安排
【元朗7.21】車站主任稱不見打鬥、僅見白衣人落樓梯 感覺「好彩啦,都叫做無嘢發生」

審訊第13日
【元朗7.21】控方將林卓廷助手冼卓嵐從證人列表剔除 辯方申請傳召官拒批
【元朗7.21】女車長稱螢幕故障看不到車廂情況 遇乘客拍門質問自覺孤立無援

審訊第12日
【元朗7.21】控方證人改口稱看不到白衣人跳入閘 僅「身體語言」想向前進

審訊第11日
【元朗7.21】控方證人認綁紅帶與白衣人遊行「爭取公義」 曾向施襲者拍掌:都係爭取返自己嘅嘢

審訊第10日
【元朗7.21】女途人稱閘內人挑釁感覺強 白衣人僅觀望、最終「忍唔住」跳欄打人
【元朗7.21】控方點名《集誌社》疑披露審訊片段 官懷疑辯方外泄、要求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