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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警長同意「吹大雞」屬違法 不知7.21會發生嚴重事件:黑衣人唔落嚟咪無事

【元朗7.21】警長同意「吹大雞」屬違法 不知7.21會發生嚴重事件:黑衣人唔落嚟咪無事

【獨媒報導】2019年7.21元朗事件中,遭白衣人施襲、獲警方致謝舉報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被控暴動罪,今(27日)踏入審訊第9日。現任厦村鄉村長的元朗警民關係組警長7520接受辯方盤問,他指於7.21前無聽過「飛天南」的名字,但當晚有人致電告知「『飛天南』死左」。辯方指出警長曾於2018年出席何君堯議員辦事處的開幕禮,警長表示「無印象」。警長同意有人「吹大雞」已構成犯法,並因為「有人準備犯法」故向上司匯報消息。被問到為何沒有在7.21後即時記錄匯報內容,警長回應:「唔知21號會發生咁嚴重事件」、「如果黑衣人唔落嚟咪無事,我唔知佢哋係咪會真係落嚟」。警長亦表示得知「林卓廷嚟到元朗之後,有大規模嘅鞭打」。另外,控方於開審前一周,將當日在場的林卓廷助手冼卓嵐從證人名單剔除,辯方申請傳召他作盤問,法官陳廣池於下周一宣布裁決。

上周四(19日)審訊期間,控方投訴有公眾人士在休庭期間「大聲插嘴近乎呼喝」,陳官表示會將法庭的閉路電視片段交控方跟進。事隔近一星期,陳官今表示該人的大聲叫囂行為有機會涉及刑事藐視法庭,而法庭已找到該閉路電視片段,將於今日散庭後交警方。他指跟進並不代表一定作實際行為,但現階段會進行調查,又指由於事件不涉及本案被告,因此不會將副本交辯方。

警長稱「保衛家園」指「嗌晒啲人返嚟」保護屋企

現任厦村鄉村長的元朗警民關係組鄧姓警長7520,今繼續接受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黃錦娟盤問。警長昨承認在7月21日前已知道「鄉事吹大雞」消息,辯方今追問他是否知道動員人數,警長表示不知道,僅透過 Facebook 得知7.21有人組織入元朗,另一方面亦有「保家衛國」的消息。法官陳廣池問到,雙方是同一幫人還是不同,警長回答是不同:「進入元朗嗰班係俗稱『黑衣人』,保家衛國嗰啲屬於鄉村人物,俗稱『白衣人』。」

元朗警民關係組 鄧姓警長7520
元朗警民關係組 鄧姓警長7520

警長確認收到消息有人要「保衛家園」,並解釋「家園」指「屋企囉,或者佢條村」;而「保衛家園」指「居住喺元朗嘅人,保護自己嘅屋企」。警長表示不知道該些人「保衛家園」的方法,但以其理解是「嗌晒啲人返嚟屋企,嗌晒九龍村民返嚟⋯我哋啲村民未必個個喺條村度住」。

警長表示7.21前無聽過「飛天南」 當晚接來電有人稱他「死咗」

警長承認自己是「元朗原居民」,但不認識八鄉河瀝背村村長鄧英斌,只知道這個名字,「我都唔知佢係村長,我同呢區村民無聯繫」、「點嘅樣我都唔知」。他解釋警民關係組是區域性的,而八鄉屬於另一位同事負責。辯方又問他有沒有聽過「飛天南」,警長回答:「7.21之前未聽過呢個叫飛天南嘅人,7.21當晚知道,因為有人打電話,話畀我聽『飛天南』死咗。」陳官問到「真係死咗嗰個『死』?」,警長確認。(翻查資料,鄧英斌及「飛天南」吳偉南早前在白衣人案中被定罪及判監,現正服刑。)

警長指「無印象」2018年出席何君堯議員辦事處開幕禮

另外,辯方問警長是否知道元朗鳳祥區麥業成議員,於7.21表示擔心元朗有黑社會打人及市民歸家時會被伏擊,警長表示不知道。警長亦指沒有聽過吉慶圍一名叫黃四川的人。辯方又問,他是否曾於2018年5月26日參加何君堯議員辦事處的開幕禮,警長表示:「冇印象。」

辯方欲引監警會報告盤問 官質疑無事前呈堂 且警長非專家證人

其後由代表第二被告庾家豪的大律師李百秋盤問。警長確認自己於2019年7月17日從外地返港,因此不知道16日傍晚元朗有白衣人與市民發生衝突,之後看 Facebook 才得知。陳官關注辯方將7.16的白衣人與7.21的白衣人串連,「撈埋一齊諗」,辯方表示監警會報告有描述上述事件,並希望讓警長閱讀。辯方一度將「監警會」讀錯成「警監會」及「證監會」。陳官卻指辯方在審前覆核沒有申請將報告呈堂,並質疑警長沒有看過文件,怎能對報告作評論,且他亦非專家證人。陳官反問,如果《CNN》、《美國之音》或《Financial Times》有發表報告,是否也能夠用作盤問。控方提出反對,因報告為傳聞證供。陳官不准辯方引用報告盤問證人。

警長指不知7.21會發生嚴重事件:如果黑衣人唔落嚟咪無事

在大律師李百秋盤問下,警長澄清當時回答林卓廷「警方處理緊事件」,意指他「相信警方可能忙碌咁處理緊事件」。辯方問警長有否建議上司派人接見林卓廷,而上司可能會接受其意見,警長答:「我唔可以指示或者建議我上司點去做嘢,因為我都係下屬嚟咋嘛。」陳官認為辯方問題不恰當,因警長為下屬,「以職銜嚟計,點可以提出佢建議?即係話:『上司呀你唔識嘢㗎啦 ,我嚟教你點做啦!』」辯方又問「吹大雞」是否黑社會用語,陳官不批准問題,因警長並非專家證人。被問到既然7.21發生大事,為何沒有於事後即時記錄向上司匯報有人「吹大雞」的內容,警長回應:「我19號知道吹大雞,唔知21號會發生咁嚴重事件」、「如果黑衣人唔落嚟咪無事,我唔知佢哋係咪會真係落嚟」。

警長同意「吹大雞」屬犯法

其後到代表第三被告陳永晞的資深大律師潘熙盤問。辯方問到,「以你作為有咁多年經驗嘅警察,『吹大雞』隱含『可能』有罪案發生?」陳官補充指:「原則上『吹大雞』都已經可以犯法,唔係隱含」,警長同意。辯方再問「『吹大雞』係違反咗刑事法?」,故警長感到緊張並匯報上司;警長同意。警長亦承認自己有收集情報,因「有人準備犯法,我當然要向上司匯報」。

警長確認元朗居民認為「黑衣人」是「破壞份子」

警長確認於事發一年後,即2020年8月20日曾撰寫證人供詞,當中提及7.21晚上9時15分「陸續收到元朗區議員和社區人士的電話,表示在元朗鳳琴街及雞地一帶有很多元朗居民聚集及抗拒黑衣人在元朗生事破壞」。警長表示口供所指「元朗居民」指「響應吹大雞的居民」,而「黑衣人」指「7.21出去其他地方遊行完,之後夜晚返元朗的人士」。警長確認根據情報,元朗居民認為「黑衣人」是「破壞份子」,因當時在 Facebook 看到有人會「光復元朗」或「拆人哋祠堂」,包含破壞性意思。

警長同意知道被白衣人鞭打對象主要是年輕人

警長確認7.21晚約10時半已掌握元朗發生毆打事件的資料,得知有元朗居民響應「吹大雞」,會穿白衣及可能用藤條對黑衣人鞭打或襲擊,而且被鞭打的對象主要是年輕人。陳官問辯方是否指大規模鞭打,辯方確認。在控方覆問下,警長澄清當時見到一張相片有一人被鞭打,其後才得知「林卓廷嚟到元朗之後,見到有大規模鞭打」。他亦澄清鞭打是泛指用雨傘等襲擊。

控方將林卓廷助手冼卓嵐從證人名單剔除 辯方申請傳召作盤問

另外,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黃錦娟表示,早前控方將當日在元朗站為林卓廷直播的助手冼卓嵐列為控方證人,但於開審前一周卻突然剔除,因此辯方向法庭申請,要求控方傳召冼上庭接受盤問。辯方陳詞指,控方於今年8月25日的審前覆核問卷仍表示會傳召8名證人,辯方3日後去信要求控方傳召冼作供。直至9月6日的審前覆核聆訊,控方仍維持8名證人。辯方四度去信要求控方透露證人身份,但一直沒有回覆,可是控方在10月4日將冼從證人名單剔除。辯方強調冼負責拍攝,其證供有關鍵作用,而且冼在過往的白衣人案件中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其證供亦獲法庭接納,因此看不到有不可信的原因。陳官聞後表示「昭然若揭啦」,辯方回應即使控方覺得證供不吻合,亦不代表毋須履行責任。其餘6名被告的辯方大律師聽取請辭後,決定加入申請。

控方反對辯方申請,並指起初將冼列為證人是使用其交予警方的拍攝片段,但後來已改用網上公開片段,故此毋須他作供;再加上他是林卓廷的助手。陳官指需要考慮將於下周一宣布裁定。

案件下周一續審,控方預料會傳召匿名證人A女士。

7名被告均否認暴動罪,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1132/2022(已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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