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一名於官立中學任教的女教師於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 Facebook 發布的言論遭公開,她其後被指發布「不妥當訊息」而捲入公務員紀律聆訊,最後被裁定「紀律不當」而遭到革職。女教師昨日(9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涉事帖文本身在其私人帳戶上發布,後來卻遭不知名人士公開,強調她亦屬「起底」的受害人,不應因此被懲罰。女教師亦批評革職的決定「壓迫及不合理」,侵犯其言論自由。
申請人被指在2019年於FB 發布「不妥當訊息」捲入紀律聆訊
申請人是 Tam Yuk Fun Toffee(音譯:譚玉芬),答辯人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入稟狀指,申請人自1995年起成為文憑教師(Certified Mistress),直至被革職前已服務政府27年。她於2015年至2019年間在賽馬會官立中學任教。
入稟狀提及,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於2020年至2021年與申請人來往信件,指她涉任職教師期間「紀律不當」。教育局指她涉嫌在2019年6月至9月時,在 Facebook 發布「不妥當訊息(improper messages)」。
公務員紀律秘書處其後則在8月通知申請人,將就她的紀律不當展開聆訊。
申請人強調自己屬「起底」受害者
聆訊在去年1月舉行,申請人當時力陳自己是2019年社會動盪的「起底」受害人,涉事帖文原先在她個人 Facebook 上發布,惟之後遭不知名人士傳播,她強調自己沒有意圖散播該些帖文。
申請人認為,若她最終被裁定紀律不當,會損害其言論自由和私隱權。
申請人終遭革職 指令政府聲譽受損
紀律研訊委員會最後在去年10月裁定申請人紀律不當,指她未能符合教師標準、「令政府聲譽受損」。公務員事務局於今年7月10日通知申請人革職消息,有關決定翌日生效,申請人將會喪失退休福利等等。
申請人批評革職決定「壓迫、不合理」
申請人現時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局方的革職決定。她在入稟狀中強調,公務員事務局錯誤接納聆訊委員會的裁定,批評決定屬「壓迫和不合理(oppressive and irrational)」。
她重申該決定不合比例地侵犯了言論自由和私隱權,又指局方沒有足分解釋為何接納研訊委員會的裁定,認為涉及程序不當。
申請人強調帖文僅限FB「朋友」瀏覽 原本屬非公開
申請人續強調,涉事帖文僅限她 Facebook 的「朋友」瀏覽,並不包括學生和家長。若非帖文在未經她同意下遭到公開,相關帖文至今仍只限於「私人閱覽」。
她重申自己同樣為「起底」的受害人,並透露在事件中亦深受創傷,更需要請病假,她不應因此而受懲罰。
申請人亦表示,沒有證據顯示她在校外發出的帖文會如何影響其教學表現,例如在觀課及測驗考試卷的紀錄中,她授課時均未有提及侮辱警務人員的內容及粗言穢語 ,亦沒有談論六四、警察、罷課、遊行等政治問題。
翻查資料,《大公報》於2019年曾點名報道譚玉芬,指有網友揭發她在 Facebook 上發表仇警言論,例如稱:「黑警真係應該死全家㗎,不過唔係家禽類嘅女人,又點會揀爛仔嚟嫁吖?」等等。
當時教育局表示已接獲相關投訴,稱會依照既定程序「嚴正跟進」老師的道德及專業操守事宜。
案件編號:HCAL130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