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警方於去年9月根據線報搜查紅磡一個迷你倉單位,發現低性能炸藥、化學品、斧頭及彈射器連金屬彈丸等,32歲音樂家涉管有上述物品而被控「有意圖而管有爆炸品」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共兩罪,還柙至今逾1年。控方今(2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修訂首項控罪為「管有爆炸品」,並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將於10月12日提訊。被告提出保釋申請,裁判官溫紹明經考慮後,決定批出擔保。
被告文曦(現32歲,音樂家)現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他透過代表律師申請保釋,最終獲裁判官溫紹明批准以20萬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以及每天到警署報到。
管有爆炸品罪指被告於2022年9月2日,在香港九龍紅磡鶴園東街4號恒藝珠寶大廈2樓「e多迷你倉」2954號倉房,明知而管有爆炸品,即:
(1) 4,908克硝酸鉀粉狀固體;
(2) 5公斤鋁粉狀固體;
(3) 616克硫磺粉狀固體;
(4) 229克內含炭的顆粒;
(5) 約188克內含硫磺、高氯酸鉀及金屬鋁粉的混合物;
(6) 約60克的繩,塗有硝酸鉀及蔗糖的固體混合物;及
(7) 約702克火箭及約652克羅馬焰火筒。
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指他於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彈叉連43顆鋼珠、兩把斧、3把刀、兩支木棒、兩支伸縮棍及一支金屬棍,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案件編號:KCCC214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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