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學聯多年來除了依靠會費收入外,會章亦規定「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須每年撥款予學聯,惟公司於上周四(20日)入稟區域法院,要求法庭頒令學聯披露帳目,以及交還兩個會址的鎖匙及管有權。據《獨媒》查冊資料顯示,公司由現任立法會議員馬逢國及旅遊業議會前主席侯叔祺等親建制人士擔任董事。4名被告為中大及嶺南學生會的前成員,包括參選中大校友評議會常委但遭DQ的孫昊賢。司法機構日程表顯示,案件於明日(7月28日)進行聆訊。
《獨媒》記者致電孫昊賢查詢,孫則稱尚未收到任何法庭文件,需時核實相關情況。
學聯前秘書長及代表會主席馮家強則向《獨媒》表示,尚未清楚入稟狀內容,但指出根據公司章程,公司每年須撥款予學聯,以讓學生組織在運作上自治,換言之公司資產是屬於學聯。他指現時公司董事局由一群不是學生的人把持,要求交出本來用於學生組織的資源,其用意「大家有眼見」。
原告為「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由謝偉俊律師行代表。據公司註冊處網上查冊資料顯示,現任公司董事包括梁柏頌、旅遊業議會前主席侯叔祺、甘志強、古瑞森、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前總裁李乃堯,以及現任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議員馬逢國。
4名被告人為羅芷澄、郭維、陳穎茵及孫昊賢。翻查報導,羅芷澄曾任嶺南大學學生會外務副會長,她牽涉2019年「理大圍城」期間尖沙咀暴動案件,被判入教導所。郭維為中大學生會內閣「朔夜」成員之一,但當選後全體成員請辭。陳穎茵曾任嶺南大學學生會代表會臨時行政委員會副主席。孫昊賢曾任中大學生會代表會主席,今年以中大校友身份參選中大校友評議會常委,但遭DQ。
據入稟狀指,原告要求法庭宣布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簡稱學聯)以信託形式替原告持有約247萬款項,以及自2022年1月1日起以信託形式替原告收租,即公司名下西環干諾道西118號一洲國際廣場3408室的租金收入。原告亦要求法庭頒令學聯須披露帳目。
就原告持有的兩個物業,即九龍旺角道7至9號威特商業大廈9樓,以及旺角彌敦道739號金輪大廈8樓A室,原告亦要求法庭頒令學聯歸還鎖匙及交吉。
威特商業大廈9樓為學聯會址。翻查資料,金輪大廈8樓A室為「學聯社會運動資源中心」舊址,多年來由社運組織「自治八樓」佔用,「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公司」於2019年曾入稟區域法院,收回物業管有權,現時單位用途未明。
學聯現時由4間院校學生會組成,包括中大學生會、嶺南大學學生會、科大學生會、樹仁大學學生會,其中嶺南及樹仁今屆出缺,中大則聲稱已解散。而前成員包括港大學生會、浸大學生會、城大學生會和理大學生會,於雨傘運動後相繼校內公投退出學聯。
學聯在八九民運後賣出「學聯旅遊部」,而「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則是由「學聯旅遊部有限公司」改組而成。根據公司章程及學聯會章,公司須每年撥款予學聯以維持運作。
公司董事原定包括6名來自當時「學聯旅遊」的人士,以及6名由學聯委任的學生或社會人士。侯叔祺、甘志強、古瑞森、李乃堯及馬逢國多年來佔據董事局一半席位,而梁柏頌則於近年取代陳德忠。馬逢國為70年代學聯會長;侯叔祺則為當時「學聯旅遊」董事總經理;而梁柏頌為副董事總經理。
而學聯則須定期選舉及委任4名學生董事及2名社會人士擔任公司董事。惟由於近年數間學生會出缺,董事名單亦不見任何學聯所委任的董事。
案件編號:DCCJ303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