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藝人周永恆疑與內地太太陳薇發生糾紛,涉揚言會傷害對方,被控「刑事恐嚇」罪,另涉在警署襲警及拒捕,兩案今(21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聆訊。周獲撤回「刑事恐嚇」罪,另外兩罪則押後至8月1日再訊,期間繼續擔保。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並准許他離港兩星期,到內地處理兒子升學事宜。他在庭外表示與太太和好如初,會相信愛情,又形容現時關係「好好」。
被告周永恆(38歲,報稱藝術家)面對兩宗案件,合共3項控罪。庭上控方申請將「刑事恐嚇」罪撤回,獲裁判官批准。現時被告周永恆只需面對餘下一宗案件,涉及「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及「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罪,辯方申請押後至8月1日再訊,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
周永恆獲准繼續以5萬元現金保釋,其他條件包括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並須每日到警署報到一次,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此外,辯方律師替周永恆申請在7月1日至14日離港及豁免到警署報到,以讓周赴內地安排兒子報讀幼稚園。控方不反對更改保釋條件,蘇官遂批准周在該段時間離港。
刑事恐嚇罪指,周永恆於2023年4月16日在天水圍某屋苑一個單位,威脅女子陳薇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她受驚。
另兩罪則指周永恆於同年4月20日,在元朗警署報案室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偵緝警員9085;以及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偵緝警員9085。
認控制情緒較差:一路學習緊
周永恆在下午抵達法院,在門外對記者表示不緊張,形容案件是「小事喳嘛,家事」,並多謝記者關心。散庭後,他表示對撤銷一條控罪感到「開心,鬆一口氣」。被問到以後會否控制情緒,他表示:「都會呀,一路都喺度學習緊,呢方面係比較差啲。有同啲醫生傾計。」
妻曾揚言離婚 周永恆指已和好
周永恆與太太關係成為焦點,陳薇上月對媒體表示將與周永恆離婚。周永恆被問到是否能重新接觸太太,他回答可以,之後會找對方共膳。被問到是否與太太有共識和解,周永恆表示「相信愛情,夫妻啊嘛,一段婚姻係會有經歷嘅,希望我哋大家一齊成長。」他認同雙方和好如初,形容現時關係「好好」,對方準備從內地回港。
被問到為何安排兒子在國內讀書,他只表示「轉換下環境」,至於他是否會長駐內地,他回應「我哋而家都喺大灣區啦,有咩分別」,但指現在通關後,會多些留在內地。他亦表示兒子在父親節有畫心意卡送給他。
案件編號:TMCC82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