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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爬輕鐵列車頂、地盤放無人機 KOL「唐狗」被控危害安全等4罪

涉爬輕鐵列車頂、地盤放無人機  KOL「唐狗」被控危害安全等4罪

(獨媒報導)KOL「唐狗」涉與另一男子於去年12月坐上輕鐵列車車頂及同年除夕晚進入尖沙咀的地盤,並在社交媒體上載影片。他另涉今年1月與另3名男子在沙田城門河未獲海事處批准下駕駛船隻。「唐狗」與另4名青年被控「禁止進入限制區域」、「故意危害安全」及在限制飛行區內駕駛無人機罪,今(2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7月25日再訊,以待5人考慮答辯方向,其間批准各人保釋。

被告依次為:唐卓賢(24歲,送貨員)、李兆亨(24歲,維修技術員)、陳海翹(22歲,學生)、莫籍皓(23歲,無業)及區頌旼(22歲,無業)。除了唐由律師陳奕勤代表之外,其餘4人均無律師代表。

綽號「唐狗」的唐卓賢
綽號「唐狗」的唐卓賢

第三被告陳海翹
第三被告陳海翹

第五被告區頌旼
第五被告區頌旼

律師陳奕勤表示需時索取控方文件及向唐卓賢提供法律意見,申請押後至7月25日。至於沒有律師代表的另外4人,徐官亦建議他們一併押後,以審視文件及考慮答辯方向。

5名被告獲准以2,000至5,000元保釋,期間須居於報稱住址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唐卓賢及李兆亨另須交出旅行證件及不得離開香港。不過唐獲准在6月底至7月頭離境旅行。

唐、陳、莫、區同被控一項「禁止進入限制區域」罪。控罪指4人於2023年1月5日,在新界沙田城門河道未獲海事處處長允許,以船長身份在一艘本地船隻進入城門河道限制區域。

唐及李同被控2項「故意危害安全的罪行」。控罪指二人於2022年12月22日,先後在新界屯門市中心輕鐵站至屯門輕鐵站之間,以及在屯門鳳地輕鐵站與兆康輕鐵站之間,故意地跳上一架行駛中的列車頂部,而危害或相當可能危害當時在該列車上的乘客或任何人的安全。

唐另被控一項「沒有許可下在限制飛行區以內飛行」,指他於2022年12月31日,在尖沙咀中間道11號的一個工地,在沒有按照法例給予許可的情況下,遙控駕駛無人機,在限制飛行區內飛行。

案件編號:ESCC131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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