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0月1日荃灣衝突中槍的「健仔」,與3名涉反修例案的男子,逾一年半沒有如期上庭,至去年7月在西貢被捕,被撤銷擔保還柙至今。倉庫管理員則涉向4人提供食物住宿而被捕。5人遭控「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其中4人今(16日)於區域法院再訊。辯方透露「健仔」及王愷銘擬認罪,將於9月28日答辯。協助藏匿的葉豪亦擬認罪,但因應王愷銘代表律師的申請,法官將葉的答辯與其餘兩人分開。辯方解釋,若兩者一併處理的話會有潛在性衝突。4人無保釋申請繼續還柙。
本案共5名被告,馮清華(24歲)早前已表達擬認罪的意向,還柙至8月23日答辯。至於其餘4人今提訊,分別為:曾志健(21歲)、王愷銘(22歲)、黃姓男生(16歲)及葉豪(34歲,倉庫管理員)。
曾志健今束起長髮並留鬚。其辯方律師指曾將會認罪。王愷銘的代表律師則指,王亦將認罪,但申請與同樣會認罪的葉豪分開答辯,因若兩者一起處理的話會有潛在性衝突,造成不公,她稍後亦會去信律政司要求控方跟從案例處理。法官高勁修批准申請,將3人的答辯分開,曾及王排期於9月28日答辯。
葉豪的代表律師指,之前沒有獲告知辯方希望分拆答辯,但她並不反對,只希望能盡早處理,葉排期於10月4日答辯。
至於黃姓男生(16歲)的代表律師指,需時檢視未被使用材料,申請押後至6月6日再訊獲批。
健仔早前已表示就本身的荃灣案件中,擬承認暴動罪及一項襲警罪,排期至12月21日答辯。
經修訂的控罪指,5人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作為,意圖阻撓和妨礙法庭審判和完成針對上述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及黃姓男生所提起刑事法律程序的司法管轄權。
案件編號:DCCC 9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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