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3名公務員及2名外判職員涉前年11月使用虛假「安心出行」程式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遭控「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分成5案起訴。其中兩人罪成已判刑,一人罪脫。政府外判測試工程師不認罪,經審訊後罪成,今(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接受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指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並提到他有悔意,因此裁判官王證瑜接納建議,判中位數小時的社會服務令。
被告文劍偉(29歲,測試工程師),否認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
裁判官王證瑜早前裁決時指,被告必定侵入了公共機關,因案發時除獲豁免人士外,所有人進入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前均須使用「安心出行」。他又指,被告事前須安裝官方應用程式,但他沒有這樣做,亦「都知自己冇咁做」,且沒有任何合理辯解,終裁定罪成。
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11月1日,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歸屬於公共機關,或由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
另有4人被控同一罪,各自分拆成獨立案件。23歲文員伍敏怡早前認罪,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莫冠恒(45歲,審計主任)、陳國飛(34歲,入境事務主任)及黃梓軒(29歲,入境事務助理員)則否認控罪,其中陳國飛罪脫,黃梓軒罪成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莫冠恒的案件則將在5月24日開審。
案件編號:ESCC209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