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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員涉收1.3萬元賄款洩警隊運作、向同袍索貸 遭廉署起訴

前警員涉收1.3萬元賄款洩警隊運作、向同袍索貸 遭廉署起訴

(獨媒報導)廉政公署昨日(10日)落案起訴一名29歲前警員,涉嫌向貸款公司董事收取13,300元賄款,以回答有關警方運作的查詢,並透露警方慣用的調查方式。該名警員另涉未經許可下,向任職同一小隊的警員索取約一萬元貸款,惟遭對方拒絕;他獲准保釋並於明日進行答辯。據悉,該警員曾涉向外圍賭博經營者非法投注足球賽事,去年被控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終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前警員涉向貸款公司董事收賄 准保釋明提堂

廉署今日發稿表示,昨日落案起訴29歲的時任警員蘇靖峰,涉嫌於2021年6月底至10月中期間,向37歲的鷹富資本有限公司(鷹富)董事兼股東彭閏謙,收取共13,300元賄款,以回答對方有關警方運作的查詢。廉署指,案發時蘇靖峰任職警員並駐守沙田警區田心分區,而彭閏謙早前任職自由身貸款代理人,以電話推銷貸款時認識蘇靖峰。

廉署表示,接獲警方轉介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蘇靖峰多次接受彭閏謙借貸,期間彭曾向蘇靖峰查詢警方就一宗關於友人信用卡被盜用個案的調查進度,以及警方巡查派對房間的次數。調查發現,蘇靖峰涉嫌以警務人員身分,回覆對方的查詢並透露警方慣用的調查方式,從而獲得貸款。

蘇靖峰被控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及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而彭閏謙則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廉署表示,二人獲准保釋,明日(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前警員另涉向同袍索貸一萬元 惟遭拒絕

另外,蘇靖峰涉嫌未得特首一般或特別許可下,向一名任職同一小隊的警員索取一筆約10,000元的貸款,惟遭對方拒絕。

廉署表示一直與警方保持合作,定期為各級警務人員提供誠信培訓,提醒他們必須嚴格遵守《防止賄賂條例》,勿利用職位謀取私利。

去年非法投注足球賽事 被判社服令

翻查資料,蘇靖峰曾涉向外圍賭博經營者非法投注足球賽事,以及「百家樂」共逾32萬元,去年被廉署控告一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他承認控罪,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