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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員認用假「安心出行」進入灣仔入境大樓 判80小時社服令

文員認用假「安心出行」進入灣仔入境大樓 判80小時社服令

【獨媒報導】前年11月1日,警方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拘捕3名公務員及2名外判職員,指他們使用虛假「安心出行」應用程式。5人其後被落案起訴「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當中23歲女文員承認控罪,今(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被告使用假「安心出行」無疑令政府不能有效抗疫,惟考慮被告初犯及求情等後,終接納判處社服令。

被告伍敏怡(23 歲,文員),承認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提到,被告因誤信網上資訊,擔心「安心出行」有私隱風險而犯案。但徐官指政府推出應用程式是因當時疫情嚴峻,希望切斷傳播鏈,保障公眾健康,被告使用假的「安心出行」無疑令政府不能有效抗疫。不過徐官考慮被告初犯、她的求情以及犯案前一直參與不同義工活動後,判處她80小時社會服務令。

另4人涉相類事件,早前已分拆成4宗獨立案件,各自排期審訊。被告分別為莫冠恒(45歲,審計主任)、黃梓軒(29歲,入境事務助理員)、陳國飛(34歲,入境事務主任)及文劍偉(28歲,運輸工人)。各人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控罪指他們於2021年11月1日,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歸屬於公共機關,或由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

案件編號:ESCC209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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